父母犯了罪,子女是否應予以告發?而子女犯罪時,父母包庇又會有怎樣的結果?

時間 2021-05-29 22:39:41

1樓:

親人之間隱瞞犯罪在中國封建社會是具有合法性的,漢代時就明確規定了「親親得相首匿」。但即便如此,在涉及謀反等大逆的事件時,親人之間也有舉發的義務。而現在的法律則要求人們發現犯罪時要舉報而不考慮舉報人與犯罪者之間的關係。

法律的乙個目的就是要維護社會的穩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如果還像封建社會那樣親人之間互相包庇很顯然不利於社會穩定和他人維權。當然了除了間諜犯罪不自己舉報而違法,其他犯罪只有在偵查人員詢問時才有舉報義務。

2樓:劉獅子君

中國古代法有「親親得相首匿」的傳統。也就是父母子女之間是可以互相包庇的。

新刑訴法第188條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也許看法不夠專業。但我認為這是對人性的尊重。親人的犯罪已成事實,從彰顯正義的角度講,合格的公民興許是應該維護整體正義,幫助公權力或者受害者一方懲治罪犯~但那是親人啊,這樣的要求太高了。

與其讓公民有這麼大的心裡煎熬,還是讓公權力採集其他證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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