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後買房,女方也出錢了,但房子在男方父母名下,這種情況女方有權分得房產嗎?

時間 2021-05-14 18:24:10

1樓:唐家大少

婚後財產!房子由父母購買,而且在父母名下,

就算夫妻雙方有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也無權利分得房產,但夫妻雙方離婚後,可以保留出資證據要求補償。協商不成再行起訴,以孩子撫養費為由爭取權利。

2樓:劉大仙兒

我是 @劉大仙兒 ,試著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回答的好多律師朋友,說的都挺好的,我補充一下。

首先,房屋產權證的名字不是你們,所以,女方無法獲得房屋產權和價值。但是婚前買房,女方出錢了,這是關鍵點。女方出錢的時候,是把錢轉給誰的,是否說明用於買房款支付,如過可以證明,就可以申請起訴了,提供證據,分割你當時出的購房款。

如果不能提供,那就只能通過溝通的方式進行解決了。

3樓:塵埃半定

打錢的時候有證據嗎?如果有轉賬流水證明女方或者夫妻雙方打錢了,因為男方的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那女方該得一部分。

這種的教訓就是一切要留證據,千萬不要搞什麼現金,沒法追蹤。同時如果出錢買房就一定要留名字,否則就不出錢,省得當冤大頭。

4樓:紫陌

沒有,如果有證據只能要回當初出的錢,如果沒有證據要找夠足夠的證據。

女孩子一定要記得,結婚買房子如果出錢的話,記得加上自己的名字,千萬不要出裝修的錢——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有什麼事情,證據不好找。

5樓:Kitty

首先是婚後買房,錢財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二女方拿錢或男方拿錢肯定有付款憑證或交易記錄,三父母是否有能力自己買房,事實是什麼樣子的拿實際說話

6樓:高陽

婚後買房,不應該叫女方也出錢了,應該叫做夫妻共同財產也資助了。只要能拿出證據表明這筆錢用於支付房子首付,即使沒有名字,也是有權利分的。

但是你轉賬的時候最好註明用於房屋首付,或者是直接打錢打到首付收款賬戶,這樣上訴就能遞交一目了然的證據。

假如你是先轉賬給對方父母,那就很難說的清了。如果對方不承認,可以說這筆錢是贍養費或者借款。

7樓:任麗麗律師

你好,如果房子在父母名下,就是屬於父母的房產,跟男女雙方是沒有關係的,離婚的時候也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除非你能夠證明這個房產男女雙方具有實際的產權,只不過是借父母的名義購買的,但是這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而且還得另行起訴才可以。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點下方向我諮詢!

8樓:jayden

你老公想幹嘛???拿著家庭的錢給父母買房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家庭的錢是夫妻雙方共同努力賺來的.你老公有點不自覺了.

這個問題比較尷尬,你要是提出寫上你的名字,你老公認為你不信任他,影響夫妻感情.你老公要寫上你的名字的話,你老公在他父母那比較難做.我就想問一句,既然你們有孝心,你們拿錢給父母買房,為什麼不寫你倆的名字.

非得寫男方父母的名字嗎???難道男方父母也拿錢了???

9樓:認真學法的少年

如果婚後買房雖然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但是男女雙方居住,且沒有證據或者明顯意思表示顯示男方父母認為房屋歸他們二老所有,應當視為女方參與出資購買房屋,享有自己所有的份額。但是,如果二老明確意思表示為房屋歸他們所有,等他們去世,作為遺產留給兒子兒媳,此時女方出資(已經是婚後了不清楚你為什麼強調女方出錢)視為夫妻共同的支出(因為是婚後),通俗來說就是孝敬老人的意思,除非數額明顯較大或者是女方父母出錢,一般沒法主張自己出過的錢。

10樓:

如果這樣的話,女方比較容易吃虧的。

如果再沒有保留證據的話,很受傷的,因為這樣的婆家本就不是講道理的婆家。

如果是講道理的,婆家自然的會寫書面證明給女方的。如果沒有寫書面的證明,說明婆家是想佔兒媳的便宜,不是良善的人。注意保留證據,保護自己的權益。

11樓:風雨

首先男方父母做的不到位,婚房為什麼要放在自己名下?其次,還沒有結婚呢,就考慮分房產的事情,答主建議,婚不要結了。答主結婚時,窮,是和愛人隱婚,多年後辦的婚禮,丈母娘連彩禮的事情提都未提。

真正是無房無車無彩禮結的婚。現在一線城市幾套房,沒有一套在我名下,從來沒有想這些事情,若日子過的稀爛,要房何用?答主結婚時也沒有三金,現在天天想著用比較高逼格點飾物來彌補。

12樓:長春魏律師

分兩種情況的。

一、男方家庭與女方夫妻都約定是「借名買房」即房子實際權利人是女方夫妻,只不過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

這種情況房子是女方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有權分得房產。

二、大多數人認為的情況,房子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且實際權利人是男方父母

這種情況女方只能拿出證據要當時的出資,但前提也得判斷出資的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還是只是單純出資。

13樓:莉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如果能證明女方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14樓:美麗房石三剛

根據2023年的新婚姻法,購買房屋前出錢方有證據證明,即使名字不在房產證上,也屬於婚後財產,有權利分到該房屋一定的份額。

15樓:馬志良律師

為什麼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如果是因為夫妻雙方沒有買房資格,讓男方父母借名買房,還能有爭取空間。

否則女方支付的房款更大可能是被認定為借款,可以按照借款要求返還。

16樓:張舒羽律師

這個問題涉及到了兩個法律概念,一是物權,即房屋所有權;二是債權,即女方出資款。

就房屋所有權而言,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所以如果房子已經登記在公公婆婆名下,即屬於他們資產。

而返回大背景,此房是小夫妻倆在婚後購得,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將房屋登記在公婆名下,除非有強有力的書面證據(如倆人無法以自己名義買房,借父母名義登記;或暫借父母名義登記,以後要轉需要父母無條件配合等等),則認定為雙方贈與公婆,形成贈與合同。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則贈與人無法行使撤銷權。

所以從女方角度而言,較有利的是被法院認定為是男方父母借小兩口的錢買房(但是如果是小兩口在住,老人沒住,那邏輯上就有點怪了),這樣以債權的名義還有要回來的可能。但是如果想要房子,不管是基於贈與還是債權,要回來的可能性都比較小了。

17樓:張經惠 律師

一般情況下沒有。

法律上有物權和債權之分,房屋所有權屬於物權,借款屬於債權。除非有代持協議或可以作為證據的口頭/書面約定表明房屋雖然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卻是小夫妻的財產,否則房屋登記在誰名下,就是屬於誰的,對於出資方而言,大概率享有的是債權,並且對於該債權也應保留證據,否則會變成對男方父母的贈與。

18樓:黃秋燕律師

你好,該房產登記在你老公父母名字的話,房產是屬於他們的。但是你和你老公所出的錢如果沒有贈予的話,這兩筆錢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可以要求退還給你們。

19樓:淘法網

先協商,畢竟夫妻一場,也是一家人,但是如果男方父母實在是不講道理,那麼建議收集一些買房出錢的證據,以免後期會出現更大的矛盾

20樓:風小妖

首先,要證明你出錢參與購房了,比如銀行轉賬給男方,或者購房後一起參與還貸款,如果沒有這些證據,那就需要蒐集,其次,專業的問題最好諮詢律師幫助你

21樓:小小茅台

不能,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我妹房子多,沒得資格買房了,用了男方父母的名字去買了一套,後面諮詢律師,說的這房子屬於父母,和她沒得關係,買之前的協議,公證均無效。籤協議,公證可以找無數人簽,這個法律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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