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彩禮8萬,女方嫁妝30萬,結婚後這嫁妝錢到底該不該動?

時間 2021-05-11 16:18:40

1樓:咳咳咳咳樂樂樂

要看具體的困難是什麼,如果是小家庭的困難,跟妻子商議,請求允許再用。如果是大家庭的困難,就不應該打別人嫁妝的主意,而且就算打,也不應該是丈夫出面。

並且,嫁妝分婚前或者婚後給,婚前給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婚後給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最好弄清女方為何不給,一定是有原因,而且原因可能是跟男方有關。

2樓:山山

看具體用途吧,如果是拿去享受吃喝玩樂甚至黃賭毒的話,千萬不要動,因為這筆錢可能會是家庭最後的保障;如果是拿去進行投資理財開店買房用於為小家庭帶來未來更好生活的話,也要看自己的實力是不是允許,買了之後會不會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

3樓:曉風

通常嫁妝屬於婚前財產,如同男方家婚前購買的房產,配偶一方是沒有處置權的。設想一下,女方要賣掉男方買的新房,男方能同意嗎?婚後女方不工作嗎?

女方工作的收入和男方工作的收入,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應該用於婚後共同生活。

4樓:

婚後給的嫁妝屬於共同財產,她不讓動嫁妝,你也可以不讓動你的收入。

至於嫁妝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這裡有說:根據《婚姻法》第17條第四項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實只歸夫或妻一方外,歸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在結婚登記之後所得的嫁妝,除非女方父母明確該嫁妝僅是贈與女方之外,該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上面那段是西寧婦聯百家號發的。

要是嫁妝是婚前給的,並且你給了不少彩禮,鬧矛盾了趕緊離婚止損,這種人家不定憋著多少壞招數算計你呢。

所以一些人別以嫁妝比彩禮多為由來美化彩禮的合理性,嫁妝不讓小家庭用,那這嫁妝跟沒給什麼區別?估計這樣的家庭離婚了,財產分割也只分割男方的收入,嫁妝還是她們自己的。

------我發帖時,沒有嫁妝的數目,2020-11-30看見嫁妝的數目了,補充幾點-------

嫁妝30萬中可以拿出一部分補償男方的開銷,補償金額達到男方出錢金額的30%-50%即可停止花費女方嫁妝,剩下的可以不讓男方碰。

想問一下,男方給30萬彩禮,女方出10萬嫁妝合理嗎 我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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