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女朋友不願出首付但必須加名字怎麼辦?

時間 2021-05-10 11:38:53

1樓:

最好的辦法就是換人;你覺得她有所保留,她覺得你給不夠安全感!即使結婚了,結婚之後各自心裡有疙瘩,站在你們各自的角度上,都能理解,如果我是男生,我也會有你的想法,但我是個女生,我同樣有你女朋友的想法。沒得什麼建議;不過是你不夠信任你們的婚姻一輩子,她也一樣!

2樓:一閤家事

給個小建議:房子上,同時加上你父母和女方的名字。也就是房產證上有題主,題主父母和女方四個人的名字。

不用寫明比例,每人各佔1/4。買房的首付錢,和開發商簽合同,最好是你的父母。

3樓:syong987

不是法律問題,是情感問題。

這是對你們感情的考驗,足夠愛她,整個房屋給她又如何?

實質上是男女平等的問題,如果男女平等,按照出資額來分配;為啥自己家人的口袋掏空,為了給她安全感?

4樓:適者-魚皮豆

如果女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加名還有得談,不然……如果你家認為首付的錢就是毛毛雨可以隨時丟掉就可以操作實在不行你要有真離了婚她要是敢佔你的房你要麼咬死不離拖到她認輸服軟或者滅了她全家的勇氣也可以試試。

至於嗎?

安全感是要靠自己努力獲得而不是靠別人設施的。再說了,所謂的安全感就那麼多,給了別人你自己可就沒了。半套房子一送,女倒是安全感十足了,男方估計就得時時刻刻擔驚受怕了。

5樓:

以我身邊觀察的案例,你不用過多糾結,相信過不了就會分手的,結了婚的情況,大多數都是男方主動讓加名字的,兩個人大頭小頭出錢,趕在買房領證,這才是衝著結婚和和睦睦過日子的;就算是女方不要求加名字,男方也沒加(只出首付),這種比較和諧的情況,最後結婚的也少。

反觀你們這種,真不像是衝著結婚去的,你這女朋友能主動要求加名字,說明你不願意主動加,也說明也就沒多大感情,女方還不懂事非得要加,矛盾出來了,分手挺正常的。

不過你女朋友一點錢也不出,非得要加一線城市的房子的名,確實呵呵,不分對錯,都是成年人了,彎彎繞繞誰不懂,看取捨唄,你覺得你跟你女朋友結婚不值得付出這種代價,就不加就行了,人家女方葉門清,不要老想著裝傻充愣,你問這個問題是既要又要,世上哪有那麼多兩全其美

6樓:可兒

這個問題跟我們當時一模一樣,我說下我們此事的經驗吧。

當時的情況是,本來首付三成也不多,他家出個首付,我倆貸款,寫兩個人名字,所有人都是這樣,沒啥可爭議的。

結果貸款的時候,因為我倆剛畢業,貸不下來那麼多錢,只好把首付提到五成,這樣他家就要去借錢了,我家當時剛好買全款買了兩套房子,一點錢也拿不出來,所以只能他家出,他家就不願意寫我名字了,畢竟還沒有結婚,萬一有個萬一呢,畢竟上百萬的首付。

對我來說,我當時的想法是,哼,平時說愛我愛到恨不能把世界都給我,結果買房居然不寫我名字,那這房子跟我就沒關係了,我沒有心情去看房,沒有心情去裝修,還時不時的懷疑他對我的感情,畢竟談戀愛兩三年跟結婚後七八年還是不一樣的,就懷疑自己的眼光,萬一他這個人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萬一真實的他沒有那麼好呢,你看,像買房子這樣的大事一出現,他就讓你失望了吧!結婚之後還有更多事情出現,會不會每一件事都讓你失望呢。我就想分手,是的,就因為這事,我就怕我看錯人。

但是又捨不得,感情還是在那。

他的想法是(他跟我說的,實際是不是就不知道了),他是肯定願意加我名字,要是他自己掏錢,只寫我乙個人都行。但是他爸媽整天罵他罵的狗血噴頭,堅決不讓寫我名字,不然就不出錢,他實在是沒有辦法,兩邊為難。

我倆就這事大吵一架,他氣的摔了他的手機,我一看他居然敢摔東西,就把他電腦摔了!這是我倆至今唯一一次摔東西,吵的最厲害的一架。

吵完的結果是,他說服他家人加了我名字。我家人挺有面子的,親戚都在說,她老公他家對她很好的,沒結婚就加她名字了,放心嫁吧。當然個中曲折我沒有說。

以上是事情經過,以下是我想分享給你的經驗。

1.對女生來說,加名字不單單是離婚分財產這種事,她更在意的是她在你心裡到底有多重要,這就是塊試金石,因為還沒結婚的你們,生活中沒有其他大事了。

2.對男生來說,理性分析比較多,你只要想好,你女朋友是不是你看中的最好的結婚物件,是不是你愛的人就可以了。如果不是,不加名字也沒事,大不了分手。

如果是,就不要在意這些事情,因為你們的房子也許住不了幾年就要置換改善,到時候賣了再買,還不是婚內財產一人一半。

3.我非常後悔當時要求寫我名字,用掉了兩個人的名額,不然現在還有乙個名額可以首付三成。而且因為這事,他爸媽對我一直沒好臉色,我也耿耿於懷他爸媽不願意寫我名字這事,一直是心頭的一根刺,關係處的不是太好。

還不如當時就不要去爭,就寫他的好了,我自己好好去思考一下他這個人到底如何。要麼就果斷分手,要麼就認定了就結婚好好過。無論選擇哪種,都比現在強。

建議你不要跟她全盤托出你的想法,更不要帶上父母。自己乙個人好好思考幾天,是不是很愛她,是不是一定要跟她結婚。如果是,千萬不要表現出你的糾結,就大大方方的跟她說老子的就是你的,寫名字呵呵小事,寫!

我的女人我不疼誰疼!她保證這輩子認定你了。

如果她對你來說可有可無,你能承受分手的後果。那就堅持下來,不要寫。給她好好分析利弊,最大的利弊就是買房名額的問題,少提錢。

她也會分析的,如果達成一致了,是最優結果。當然最差就是分手。

千萬不要爭執了很久最後還是寫了,這是最差的結果。

7樓:吾皇萬穗

首先,房貸沒還完前好像不能加名字,其次現在法律改了,首付你出,首付這部分就是你的,共同還貸的部分才屬於共同部分,再者,沒領證的話憑啥加她名字,我是女生,我也覺得這樣不合適,如果房子婚後買的話,首付你出,加她名字還可以,否則萬一最後分了,咋整。原則問題不能讓步,領證了好說,沒領絕不能妥協

8樓:蜀山健蝦

這正是:

條件不夠錢來湊,

感情不深惹紛爭;

不想加名找理由,

知乎提問尋支撐。

目前加名是不行的,因為有抵押權必須先解除抵押才可以辦理。

不過可以等到2023年民法典實施後,

因為民法典規定是有抵押權也可以轉讓,通知抵押權人即可。

不過願不願意贈與首付一半給女友自己定吧,

至於女友說的啥現在沒錢之類的不足為道,

打個借條或者簽個婚前財產宣告也不難。

大家都希望有個安全感也挺好的,

婚前把這些都安排好都放心了。

另外就算加名也建議領取結婚證後去辦理,

可以省點稅費,

不放心都寫在婚前財產宣告裡頭去,

搞的嚴謹嚴謹的。

9樓:大叔吉娘

現在很多婚姻的事情都成了交易和保障! 難道還沒開始就想著離婚後的結果?

這到底是長輩們的思想還是現在人的思想!

其實你這樣也不是不行,首先寫乙個協議,再做乙個財產分割。

協議就寫首付男方出未來如果不歡而散。女方分割房產是按照出資比列來分配。此房不用作婚後財產。

如果女方不願意那你這個婚很難結

10樓:問花笑誰

新的婚姻法已經改了。

有沒有名字和有沒有產權是兩回事,有產權和共同財產也是兩回事。

操作原則就是,不管是婚前買房還是婚後買房,刷首付款一定用你父母的卡。

現在的財產所有是看出資方的。

如果是婚後買房,用你父母的卡刷錢,預設這一部分是屬於出錢的一方的。

如果用你的卡刷錢,如果出現問題,這一部分錢不一定能全數追回,甚至可能會被認為是一人一半。

後期還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這個和房產證上的產權比例有一定關係,但是關係不大。

11樓:乙隻小肥肥

你們這個婚別結了,還沒結婚就算計這算計那,斤斤計較,還沒結婚就想到了離婚以後,女生都願意幫你一起還房貸了為什麼不能加她名字呢?結婚後她搭半條命給你生孩子難道不值那首付?兩個人因為相愛才結婚,而你們現在因為結婚而相互算計,這樣結婚有什麼意義?

難道結婚是為了互相算計嗎?這樣的日子還不如不結婚,乙個人過好了。

12樓:嘻嘻甜甜

這邊建議您,換乙個女朋友...

首付你家出..

月供,你工資還完了..還高出她一大截……說明女生工資不高呀,你還算是乙個收入比較不錯的人...

我是你,我肯定是給她說,首付你至少出5-60萬..

然後寫兩個人名字...要不就寫乙個人名字

不行,那就分手唄……

分手了,你就直接拿錢,買房,寫你自己的名字...重新認識新的女朋友唄……

找個門當戶對的,也有個房子的,哪怕是乙個小公寓..以後,在北京,兩套房,你的大家一起住,另外一套出租...不香嗎?

13樓:半生皆付

首先是要評判下你女朋友或其父母人品,是不是有想佔便宜或結婚兩年馬上離婚的可能。另外為防萬一,首付從你父母的卡直接付給開發商,然後婚後再上加老婆的名字,婚前你就自己還貸。這樣就保護了你的首付了。

14樓:秒懂鄭州樓市

這個其實意義不大,目前看來,沒有出錢,又沒有結婚,一般來說,意義不大。

建議最好商量一下,最好能理解一下,畢竟,想好好過日子,這些都不是問題。

如果為了這個黃了,說實話,意義不大。

個人建議協商一下,一切都好說。

15樓:于琦婚姻律師

如果你女朋友非要加名字,那麼建議你婚前付首付買房,然後再結婚,婚後加她的名字,但是不在房產證上寫明確的比例(這個很重要)。

因為,婚前房產婚後加名,房子雖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夫妻共同財產並不等於離婚時可以五五分割!!(劃重點)

而且婚前首付款最好是從你父母的卡里直接打給開發商或賣家,然後房子寫你乙個人的名字。

如果你們結婚時間沒多久就離婚了,比如兩三年,那麼法官在判決分割房產的時候,肯定是會考慮出資貢獻,結婚時間長短,有無孩子等因素。

先說出資貢獻,結婚兩三年就離了,又沒孩子的話,一般都是按出資貢獻分割,這個時候你父母婚前給你出的首付就佔了大頭!女方也就只能分到她婚後和你共同還貸的一半和婚內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只有當兩個人結婚時間足夠長,比如十年八年甚至二三十年的,又有了孩子,那麼房貸也還得差不多了,出資貢獻就會被磨平,越來越靠近一人一半,直到最後五五分割。

所以總結一下啊,一定要你婚前從父母的卡里付首付,房子登記在你乙個人的名下,等房本下來之後,這時你可能已經結婚了,那婚後再去加女方的名字,不要在房本上寫各種占有的比例!!不要寫比例!!不要寫比例!!

這個順序一定不能錯!你別問我,把順序換一下行不行?婚後父母付首付行不行?婚前全款買再加名行不行?……別的亂七八糟的問題就別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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