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詢問參與打架的違法嫌疑人的時候,違法嫌疑人反問 也是有父有母的人,如果是你,你是不是也會衝上去打?

時間 2021-05-10 08:30:34

1樓:竹風(OoO)

你做的是法律框架內的事,他說的是道德框架內的事,不衝突。

既然用違法的手段去處理,就要做好接受法律制裁的準備,哪怕再正義。

2樓:

悖論?再說實際,這般反問,基本上不用理會,如果有人在庭審中這般問我,我會很開心的,一方面,這人的這種問題,不會為其掙得一絲一毫的利益;另一方面顯得這人特無知。

我一般笑而視之即可。

順便,警察的詢問,你用反問語氣??搞笑呢??真以為還是在知乎鬥嘴??

3樓:張昭輝

想問一句,為什麼我們在依法進行詢問的民警,要回答違法嫌疑人的問題?是誰在問誰在答?

實務中遇到這種嫌疑人,應該採取這樣的對策:一是要讓他明白,現在我們是在依法調查,想要公正處理就要接受調查,二是要順著他的反問往下問,比如說「嗯嗯,你是怎麼衝上去打的?」,然後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導他把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講出來然後記錄下來,盡量使用他的原話。

不要試圖用自己那點理論知識強行壓迫你的詢問物件接受你的觀點,你認為這是普法教育,人家認為你是拉偏架。

匿名答案裡有人說的對,有那麼多警要接,你還真沒有多餘的時間和誰搞大專辯論會。

4樓:葉茶茶葉

反駁的方法基本分3種

兩種邏輯上的反駁+受身

原邏輯:你是有父母的人,所以你也會上去打架反駁1:有父母的人怎麼就一定上去打架了,比如說:拉開雙方然後報警不是正常人做法?

反駁2:不是為人父母也可能上去打架啊,比如說:你上去打架不是因為你是父母,而是你本來就想打架。

受身:你說的對,但是打架沒有意義。

5樓:

要搞清楚,為什麼要和他們瞎BB?這是工作職責一部分嗎?又不是在辯論隊上班,和他們BB贏了是能公升職加薪、盒飯加火腿、還是提早下班?

(我不是警察,但我家親戚裡面有5個警察)據我了解這不可能啊。

我在普通行政機關工作,有段時間轄區內搞城中村拆遷,村民為了多要補償,經常把我們辦公樓圍住,說一平公尺不賠償1萬(附近房價7000),不承認他們私搭亂建的部分進行賠償就沒完。

我從我們領導那裡學到工作方法就是,人家問你政策,就解答政策,他們要已經下發的檔案,就給他們影印件,不明白的給他們當場解答。如果不是我們這個部門的事,就告訴他們去哪個部門辦理,位址在哪,村民圍著圍著口渴了,要喝水,就在大廳準備好飲水機。說話要和氣、解答政策的時候,語言要簡單樸實,語氣要平和,避免肢體語言。

這樣就算被偷偷錄音錄影了,說到哪去我們都不怕被冤枉了。

做完這些分內之事,他們胡扯什麼都不回答,都不要理。(他們能扯到紅軍長征、大躍進,這和拆遷補償真沒關係)。我們還有其它工作,還有其他群眾要辦事。

以上說的是普通辦事群眾,題目問的是訊問犯罪嫌疑人。題目這種情況我更想不通了,這是在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啊,和犯罪嫌疑人BB啥?你們是打辯論賽啊怎麼的?

擺好事實和法條,走完法定程式不就行了。難道工作量不夠大,還有空這麼玩麼?

6樓:喘氣的蝦公尺

都會上,不上不是爺們。

但法律懲罰的不是你為父母出頭,懲罰的是你出頭的心,法誅心!

估計多數沒看懂吧?

今天法不辦你,明天會有更多的人,或者下一次你會藉著這個由頭去欺負別人,此心須斷!此心須誅!法擋不下真心為父母出頭的心,但擋得下想藉此漏洞施罪的心。

7樓:等風起的高達

一看就是初中沒有好好打過架的小師弟

初中打架老師天天讓我抄走廊的中學生

〖勸解詩 〗

同學之間有矛盾,

自我批評找原因,

相互之間都讓步,

握手言和情誼深;

有了矛盾求調節,

化去干戈為玉帛,

冤家宜解不宜結,

寬容諒解是美德;

糾紛雖小傷和氣,

生氣鬥毆釀悲劇,

寬心待人和為貴,

法律法規要記牢;

凡事為了爭口氣,

花錢勞神傷情意,

爭強好勝惹禍端,

事過之後來不及;

糾紛發生勿加劇,

及時調解消爭議,

調解不成莫著急,

法律訴訟走程式。

這詩不錯,師兄初中打架略頻繁。

反反覆覆的抄寫,就給背下來了。

後來工作中老拿來口頭調解糾紛!

現在送你了

輕傷以上的話

你要記住是你問他

不是他問你就行了

8樓:晨韋

嗯,你怎麼打的?用什麼打的,打哪兒了?

你為什麼一定要回答他?你審他還是他審你,從詢問開始你跟他就是對立關係,你必須做到掌握節奏,證據鏈閉合,別讓對方佔到話語權一方,一旦你的節奏亂了,對方對你的詰問會把詢問搞到進行不下去。注意要讓對方跟你思維走,不是你跟他一問一答嘮家常。

9樓:745的彩虹橋

遇見過兩次這樣的情況,

第一次是乙個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73歲高齡,在審訊室訊問他的時候,他大聲叫嚷:我都能做你爺爺了,一大把年齡了,我是個老人,你在家也是這麼對你父母親的嗎,不懂得尊老愛幼?

第二次是前幾天,處理乙個治安案子,兩個小年輕互毆,其中乙個他母親看到兒子被打,衝上來就把另乙個年輕人臉抓破了。在做筆錄材料的時候情緒牴觸,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她問我:如果你的兒子,母親被人當街毆打,你會不會坐視不管?

想問各位同僚,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各位同僚是如何反駁的?

我當時是從幾個方面來回答的,分析考慮而言,嫌疑人無非是想從社會情理角度,撇開自己的責任,反問責問辦案人員,達到逃避打擊的目的。

面對縱火那名老人的反問,我是如下回答:

首先請你不要拿你和我的父母親做比較,我的父母親並沒有犯罪,

其次,在這間審訊室裡沒有老年人年輕人這種身份標籤,只有警察和犯罪嫌疑人,在這種環境下不要給我提尊老愛幼。

面對打架那起治安案件,那名中年女子的反問,我是如下考慮,站在執法者的角度,肯定不能正面回答她設定的這種問題(如果你的兒子,母親被人打了,你會不會衝上去打)場景,正面回答不利於接下來案件的調解,或者處理。

我的回答如下:

我是乙個普通人,你說的這種情況我不敢保證我是否會衝動,人都是有情緒的。但是無論什麼樣的情況下發生這種打架的行為,都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法律面前沒有情理可以講,你看到兒子被打,如果你不衝上去,那有可能說明他不是你親生的,社會倫理層面,不能說做錯了,但是法律層面,打人是違法行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各位同僚,有沒有更巧妙一點回答?畢竟現在執法過程中如履薄冰,生怕說錯一句話被人揪著不放?

補充一句,感謝各位解答,同僚內部交流,不在系統的就不要說些有的沒的了,恕我工作繁忙實在沒工夫回答一些無聊的問題,扯不清楚,也沒必要扯,我講本篇問題的核心是:「執法過程中語言規範化的交流。」而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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