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首付出十萬要求房子寫上她的名字,不然面臨分手威脅,該如何抉擇?

時間 2021-05-10 04:49:51

1樓:縹緲

男的總以為女的圖那半套房子,那是房子麼?那是一種安全感,歸屬感。房產證上沒有名,就是在住別人的房子,等生兒育女變黃臉婆後被掃地出門了,你能去哪?

房產證上不是自己的名,說不讓住就掃地出門。

你要明白,你天天和丈夫在住的房子,和租房子沒啥區別,都是在借住。你在借住你丈夫的房子。如果你是外地人,你到這個城市,天天租房子,你最大的夢想絕對是有自己的房子,在這裡有了房子你才是這個城市的人,不然始終是外鄉人。

現實生活沒有那麼多生死相隨,就是柴公尺油鹽,房子就是能動他利益的東西,就是對你兩感情的試金石,乙個男的如果心胸寬廣,真的喜歡你,把你當自己人。你不需要說,他就會很自然的把名字加上了。

2樓:梅芙

我覺得男方只是在想佔便宜。先用女方的錢10w付首付,最後大不了五年十年以後再還10w回去,雖然不管通貨膨脹了多少。夫妻共同還款,如果只走男方賬戶,那女方的錢一旦離婚就算打水漂。

這樣萬一離婚男方就只要把最開始的10w還回去就可以獨佔房子,簡直不要太划算。

3樓:社會主義接班人

出錢,寫名字,沒問題啊,反正她出多少錢,就佔多少份額。

不過你們感情不到位啊。還沒考慮好結婚,為了房子的名字結婚。。。。。

4樓:野獨山其身野兼濟天下

你要覺得不值得,可以不要那十萬,你自己搞定。或者不結婚。憑什麼人家出錢跟你結婚,乙個名字都不給別人?

這樣的女孩子不多了,你不珍惜你還想幹嘛?

5樓:

額我家這邊傳統是男方出首付名字寫兩人但是女方會另外給聘禮……

不過這房子總共也沒多貴啊二線以上城市估計也就買個二手一居室。27萬的首付女方出了十萬婚後還要共同還一大半,不加她名字也太過分了點。

而且現在國情婚後普遍女孩兒吃虧……夫妻間如果不是條件太差斤斤計較這幾萬實在是……

6樓:

第一該寫女方名字,你出17萬,女方出10w.而且共同還貸的情況下,你只多出了七萬而已。

而且《婚姻法解釋三》有這麼一段話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的按比例出資都是按比例共有,婚前更是如此,人家姑娘真心沒佔你便宜

7樓:

不是開玩笑的,題主真的出於自私了,又要馬兒跑得快又要馬兒不吃草。不過最後是大團圓結局是很好的,彼此都有成長吧。

其實你們之間的矛盾也是出於不信任吧,拿我自己為例子,我男友跟我在一起沒多久就談論結婚以後的事情,畢竟認定彼此了嘛,而我還覺得想再了解再決定是否結婚吧,他就直接拿出誠意,直接買了一套小房子寫我名下,說這個小房子如果公升值了,我們就可以結婚擺得好看點。那時候我們才在一起3個月左右,雖然我沒有出多少錢,所以也說好寫公證吧,以後也是男友供房,那不結婚就大家平分,結婚了,就把這房子賣掉當聘禮和結婚的費用。也因為我在外地工作(距離遠要搭飛機),很久才能回去一次起碼幾個月,也只能週末,或者假日的原因導致到這個公證遲遲沒處理,但是男友都不緊張這些,反而開心的跟我說房子又公升值了,果然早下手好,買的地段好,分享各種好訊息。

我很安心也很信任他,他總能提前把事情都安排好,未雨綢繆。當彼此都很信任的前提下,這些焦慮不安的問題也迎刃而解。祝福~

8樓:小玥子

女26,準備談婚論嫁。突然男友家買了一套大房子,他父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和裝修,死活不加我名字。我其實並不介意他加不加我名字,是矛盾發生後他居然還冷戰。

他要是積極和我解釋面對這些問題,不加我名字也可以。算了他就是不愛我,虧我還當他是真愛。我決定今天就和他分手!!!

9樓:

我跟老婆也買了套,首付也是一人一半吧,然後還款我來(月供我的公積金就夠了),總價也是100萬左右。

現在寫的是老婆的名字呢,結婚後再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們馬上就領證結婚了

我不是什麼太好的男人,我也沒有多少錢,我只是愛我老婆,信任我老婆必須匿名,不讓老婆看見,嘎嘎

10樓:

買房子100多萬,女方沒拿錢,我主動要求寫上女朋友的名字,貸款時銀行的人問我還款人寫兩個人名字麼,我說寫我乙個就行了。

世界上這麼人,能走到一起,再走到談婚論嫁的階段,這是一種應該珍惜的感情,因為物質去懷疑感情,這不真誠。好好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

11樓:

這樣的男人都能找到女朋友,還能結婚,結婚了她還願意給你生孩子,真是,奇蹟啊!

怒答一發自醒之,女孩子們都看到了吧,如果不擦亮眼睛,不自己奮鬥,自己沒能力買房的話,將來就要嫁給這種貨色了。

好好讀書,努力賺錢,遠離渣男。

12樓:

有類似經歷的女生來說。

已分。我當時被要求買家具家電,另外再加陪嫁。我的嫁妝在我們這個三線小城市來說不薄。

應該會是三十萬左右。我問他,能不能加我的名。他的房子貸款二十年。

他暴怒,說我要跟他離婚分房子。說我沒有底線,說我想用房子拴住他。呵呵。

他都刻意忘記,我們在一起,都是花的我的錢呢。

我之前從未料想他能從嘴裡說出這些話。因為,他自詡為素養高,人文知識豐富。經常拿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對我進行教育。看來,再多的書也無法拯救乙個人自私的靈魂。

13樓:來多兩籠

為什麼知乎上這樣的問題越來越多了?

快點開學吧ヽ(『⌒メ)ノ

放假上個知乎上還要看到這樣的問題!

神煩不要讓這些問題再出現在我的首頁了拜託!

14樓:

難道還貸不是雙方的公積金一起還嗎,難道結婚不是衝一輩子去的嗎,為什麼要算得這麼清,好醉人喲,那你直接全款買不就是你的婚前財產咯

15樓:

16樓:神渣

為什麼要在意錢?

既然女朋友出錢,甚至借錢來和你一起付首付,證明她是想和你結婚的。

然而,我真的不知道怎麼罵你好。

我想,題主一定對自己沒有自信。

沒準你女朋友就是看上你的房子了,對吧?

說實話,

在知乎上發這個問題很丟咱大老爺們的臉。

你在害怕什麼?

結了婚以後不能留住你的女朋友嗎?

結婚後房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是還沒還貸嗎,

只是個首付而已,

後期還款是兩人一起努力的,

如果你覺得看透了,可以離婚,

房貸平攤,

還是得還。

所以,你到底,

在慫什麼。

對了,我補充一句。

女方是想結婚妥妥的。

題主看起來並不想,而是一直在算計。

人家女孩子家家欠了你什麼嗎?

這樣算計別人?

說實話,

你還是別禍害人家了。分吧。

17樓:艹艹牙

。。。首付40w,男友出了30w,我10w,啥都沒說就把我名字寫上了,根本沒考慮。。。樓主別禍害人家姑娘了,下次找個1分錢都不給你的,你全款吧

18樓:木木

題主,乾脆你把首付一起給了,那就不用糾結寫誰的名字了…可是剩下的貸款部分又是aa哦~即使人家姑娘收入沒有你高,婚後貸款一分不給,貸款部分的財產都屬於一人一半~你看,這你又要糾結了,只有全款能拯救你~娶個姑娘,連3.5萬都要計較…你是要找乙個你認為和你收入,家庭條件完全匹配的人才不覺得吃虧,可是在我們看來,你們的經濟條件真的差不多,挺門當戶對的~沒有貶低的意思~確實你們都不屬於經濟條件好的人,也不屬於經濟條件很差的人~還有,如果姑娘給了10萬不加她的名字,你這樣佔別人的便宜就很心安理得嗎?不想被人佔便宜,就要有那個經濟實力~

越來越不理解現在有些男人,比如我身邊的——我老公家裡窮得響叮噹,真的是窮得響叮噹!我沒有一點嫌棄他,談戀愛的時候他說他買不起房,於是我家裡拿了全款買了房,我媽還告訴我對外要說他給了一部分錢,這樣才不會傷他的自尊心…買房的時候售樓小哥問我房子名字怎麼寫,我說寫我的。我覺得理所當然,但是事後我老公耿耿於懷的告訴我——「房子沒有我的名字,我和我媽以後住進這個房子,總會有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

」我問他那我父母給的全款,我們都還沒結婚,加上你的名字你覺得合適嗎?然後他就開始抱怨買房子的過程中花的車費住宿費吃飯錢都是他給的,他已經為了這件事花了幾百元了!!!我的天,更奇葩的是我居然瞎了眼嫁給這樣的人!

我都想操自己無數遍!!!還好現在認清楚這個人,快離婚了……

所以題主還是分吧,不然結了婚,你們真的會有更多你難以釋懷的經濟糾紛,日子過得越久,你越是覺得自己吃了虧,吃了大虧了…

19樓:

看到這些整體天因為房子寫誰名的問題,真是累覺不愛。

自己就簡單多了,門市不算,175平公尺四室兩廳住宅,全款,高檔裝修,不需要女朋友花一分錢,顯然也不存在因為寫誰名出現的爭端。哦對了,現在女友還沒有出現。

20樓:慄與喵的日常

人出了錢為啥不寫??不寫人幹嘛出錢?看標題以為是女方一分不出還讓寫名字,這肯定不行啊。

結果點進來不是這樣的。那你的情況,要麼把女方的錢馬上還清,然後分了吧,因為不管你最後寫還是不寫,你倆都長不了

21樓:Abandon

反正我永遠都認為只要是婚房就只寫女方的名字,首付自己出,不夠先找朋友後找父母借,實在不夠也只能讓女方出小頭,老子和你結婚就是要擺出養你一輩子的態度。即使離婚又如何,沒有這幾十上百萬難道就活不下去了?

22樓:會寫程式碼的蝸牛

首先,你想不想和她在一起,想不想和她結婚,如果想,顧慮那麼多幹嘛。房子這貨哪有老婆重要。

其次,沒了。

我女朋友買房,首付我給的,至於名字的事,我從來不過問,不關心,因為我現在要努力賺錢還貸款,哪有心思想房子的名字的事情呢

23樓:樓樓樓樓樓小蹄兒

我建議你以後再跟她表白的時候:

我(後面寫上你的身份證號)

愛(寫上你應該盡的義務和責任以及你願不願意房產證上寫她名字如果離婚你願意付出什麼)

你(寫上她身份證號)

然後拿到公證處公證

24樓:

我只說說我的情況

今年剛買的房子,首付一百萬,貸款一百六十萬,我們家出了70,媳婦家出了30,貸款我倆一起還。

在別人沒提的前提下,我就主動提出房子是共同所有的,所以我倆的名字肯定都在房本上。

即使媳婦只拿十萬或者幾萬,這個房本上都應該有她的名字才對。既然出錢了,那就是有份兒的,就像股份一樣,哪怕你是萬分之一,你也是股東~

題外話,兩個人決定在一起了,那就應該往一起努力,彼此分的那麼清,還是家麼

在央企有什麼大不了的麼?我媳婦也在央企的集體總部,還是排名前十的公司呢。這不是重點,我媳婦的工作是我家裡幫忙安排的才是。扯遠了~就此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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