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監獄的犯人服刑期間的吃飯住宿的費用是誰提供的啊?

時間 2021-05-07 17:11:27

1樓:Envy·Sue

總結一下,樓下幾位回答基本都是準確的,但是不夠全面

先放結論:

犯人衣食住行產生的費用以及監獄正常運作產生的人工,水電等費用同時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和罪犯的勞動改造創造的價值來提供。

先看下監獄的定義

1、監獄的懲罰功能是指國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於刑罰的條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質生活而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所以「讓罪犯服刑」本身就是監獄的功能,產生的費用是完成其功能必須的消耗,從這一點來說除了功能不同,監獄和福利院以及別的國家機構沒有實質的區別。

這樣來看確實是在用納稅人的錢養著犯人。

但是,監獄除了懲罰功能還有改造功能

2、監獄的改造功能是指監獄依據刑罰目的轉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其成為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應的總和。

實際上並不是這麼簡單的。只是把一群犯罪分子圈起來養並不能達到改造他們的目的,而且無論是從經濟上,還是從老百姓的情感上,這種純粹的圈養都是難以承受的。

從長久的發展歷史經驗來看,最簡單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勞動改造。

勞動改造:對判處徒刑的罪犯,凡有勞動能力的,強迫他們在勞動中改造自己,成為新人。是改造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之一。

所有有勞動能力的罪犯,都必須參加勞動,從而創造價值來緩解監獄運作和發展帶來的壓力。

由於罪犯的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以及監管的客觀需要,罪犯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工種,同時罪犯本身並沒有工資——準確的說法他們的工資並不是錢,而是可以用來兌換減刑假釋的績效分。額外說一句,如果由於刑期較短或者即將出獄,沒有用完的績效分是確實可以兌換人民幣或者等價的消費品的。

勞動密集型產業由於能耗高,汙染大,附加值低等各方面原因被傳統企業所拋棄,犯人的」0工資「正好可以勉強填補這類產業的缺陷,從而讓監獄系統參與到市場經濟中,為國家和人民減少一些支出。

對於沒有勞動能力的犯人,我們當然就是」養著他們「了。但是請所有人明白這樣一件事:將他們囚禁在乙個封閉的環境中,就是為了保護所有合法公民的各方面權益不受侵害。

而且他們只是不用勞動,而不是不用接受教育改造,這兩點請不要混同。

再來說說現在比較普遍的監獄產業吧,主要以布製品加工為主。正在努力發展的新興產業是電子加工,但是還是勞動密集型的那種,畢竟這是由監獄最根本的押犯構成決定的......

曾經監獄有過耕種啊,養殖啊,挖煤啊,水泥製造啊,金屬製品啊等等各種產業,但是由於汙染大,監管難度高,不可複製性等等因素都逐漸廢止了。不得不說任何部門都必須要與時俱進才可以發展。

最後再說家屬的錢,家屬的錢是給犯人的,但要通過監獄轉存到犯人的專屬賬戶裡,監獄會對其進行監管和控制數額,不會收取費用。這些錢作為犯人自己的」零花錢「可以在特定的日子在購買香菸,日用品,零食和書籍等等。

犯人還有乙個可能存在的客觀開支就是醫療,雖然監獄的醫療水平相對有限但是絕對不會對犯人的疾病放任自流,在犯人的生命權受到疾病的危害是監獄一定會不遺餘力的進行救治。所以也就出現了某些重症患者因為無錢醫治而犯罪的情況,這一點不得不說真的很遺憾。

額外說一句,監獄日常支出的大頭,監獄人民警察的工資全部是由財政撥款來支付的。

修改主要是為了改病句和錯別字

如果乙個無期徒刑的犯人服刑期間每天好吃懶做,不參與勞動改造,監獄有什麼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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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在監獄服刑的朋友,帶點什麼好?

贊成 帶刀法曹 的說法,補充一下,可能每個省的情況不一樣。1.存錢就好,什麼都不要帶,帶了也不會給你轉交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犯人需要的特殊藥品可以通過監獄醫院轉交,但是也要罪犯本人先寫申請通過監獄同意才行。2.普通朋友不一定能見得到的。監獄會要求犯人提交乙個會見人名單,只有在這個名單內的人才允許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