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麼認識你的另一半的?如果你是單身,你希望怎樣去認識你未來的另一半?

時間 2021-05-07 15:12:41

1樓:

說說自己的經歷,我是最近剛結的婚,認識我物件之前,我對找物件這件事沒什麼感覺,上大學的時候喜歡乙個男生,經常在一起,可惜一直沒有表白過,前後得有2,3年的時間,可能一直有那麼種自卑感,最終,人家先結婚了,鬱悶了好久,大約用了2年的時間才把心情平復下來。

之後,對於感情方面的事情,找了乙個大師看過姻緣。大師說我2年之後才會遇到我的正緣會通過身邊的人介紹認識,還和我說了對方的長相,身高,年齡,性格,家庭從事什麼工作。工作的時候倒是也遇見過心儀的男生,可能還是覺得自身條件太差也沒有全力去追過,之後,經歷了家人和朋友的逼婚大作戰,迫不得已開始了無盡的相親模式。

那時候,朋友問我想找個什麼樣的,我的回答很乾脆:「男的的,活得,能看上我的,不嫌棄我的。」

再之後,經歷了無數次相親,麻木了。與我現在的老公第一次見面也是相親,是老媽的以前的同事介紹的,第一次見面很有意思,是我老丈人帶著我老公一起來相親的,感覺就像是面試,我先和未來的老丈人聊了半個小時,他可能覺得還湊合,終於被介紹人拖走了,我才正式和我現在的老公說第一句話。

第一次見面聊天感覺還可以,拉拉家常,說真的,我老公不是很帥,他的情況和道士所描述的8成都對上了工作和時間也是的,我想過,男人帥沒有安全感,畢竟是找老公嘛,於是之後,週末開始,他請我吃飯,陪我讀書,經歷了2年的時光,我們2個終婚了(他的情況和大師當初說的完全相符),不得不說大師真的厲害。

最後說說自己的看法,物件這個東西,個人感覺不能空等,該主動出擊要主動出擊,畢竟機會多了,才有更大的機率遇見屬於自己的姻緣,有喜歡的就主動試試!一直漠不關心的話,就可能把緣分拒之門外了,要知道,再厲害的人也抵不過時間,等到了五六十歲才遇到所謂的緣分,可能你會感嘆幸福的時光是多麼的短暫了!!!

2樓:

2023年我碩士畢業工作的第一年在某奧會做志願者管理工作人員,女朋友剛上大一是志願者宣傳典型,在倒計時100天動員大會上,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全情投入表演沙畫,我聚精會神操作音響燈光,她是大學新鮮人面對的是成長的重要一課,我是社會新鮮人面對的是人生的真實一隅,誰也不知道兜兜轉轉4年後我們會相知相愛,人生就是這麼奇妙,可能下意識一秒鐘的抬手掃碼,就是一輩的幸福

3樓:

坐飛機的時候看到了乙個小哥哥,穿的乾淨,瘦瘦高高的,完全就是我type。然後上飛機後看我好幾眼,我以為是他發現我看他了,就心虛的低頭玩手機看窗外。當時也沒有多想,就想自己以後要找乙個類似這樣的人。

飛機降落後他幫我拿了頭頂的行李,我心裡想小哥哥人好好,暗自的有點開心。沒想到剛下飛機,他突然轉過頭來,和我說在始發地的休息室就看到我了,然後一路轉機也都有看到我,最後決定和我搭訕。我們聊了天發現是在同乙個城市的留學生。

過海關的時候排隊,他好像說了什麼讓我等他一下之類的。後來我出來,等了三分鐘他也沒出來,也看不到了。我想可能是錯過了。

出關口到取行李的地方是要做train的,我就去看看他是不是已經去坐小火車了,結果下面也沒看到。我以為是我自己臉盲錯過了,沒想到火車快到的時候,他從遠處跑過來了。那一瞬間就感覺自己一見鐘情了。

也許是自己對感情實在是沒經驗,感覺還沒怎麼開始就結束了。乙個完美的相遇有的時候也是種折磨,讓自己更難放手,不明白為什麼那麼有緣的遇見了卻抓不住。

現在覺得一切遇見都是有道理的,原來其實對於感情的事情很抗拒,但是這次經歷讓自己開始覺得感情是很美好的東西,也更勇敢並憧憬未來了。

相遇的過程是見到第三天寫在手機備忘錄裡的,當時還想說我們將來在一起很久後可以拿出來看。發在這裡後手機裡最後的一點東西也可以刪了。

最後沒有告別,在這裡說了:願我們未來都能遇到適合彼此的人,並祝你一切順利。

4樓:蜜兔

我和初戀在校內網認識的,07年我大二,他大一,我們倆就在校內網互相關注上了,到現在我的校內網主頁還有當時在一起的聊天互動。

5樓:

大四實習時候參加公司聯誼會認識的,當時還小,只是報著去玩的心態,認識了現在的老公。過程也是一波三折,結果就是去年結婚啦~

6樓:就是陳兮誒

還沒有男朋友,只是因為交際圈太窄,身邊的女孩們的朋友也都是女的,又不知道怎麼去認識新的人,對街頭一見鐘情的人又不好意思去搭訕,就這麼一直耗耗耗,耗到身邊單身的就我們幾個了。

7樓:

有一天,我已經交往兩個月的男友突然問我

「寶寶喜歡什麼樣的男生啊?」

「大概就是你這樣的吧」

「雖然是廢話,但很中聽」

「你嘞」

「我啊。。。當那天你對我笑的時候,我好像明白了什麼是一見鐘情。」

天啊救命,我有乙個好會撩妹的男票

8樓:

曾經喜歡的他,整整兩年,上個月初他結婚了,新娘不是我。是在姐姐的婚禮上認識的,他是伴郎團、我是伴娘團,那時不知道以後會糾纏那麼久,之後在廣州偶爾見面,算是一見鐘情吧,錯的時間,錯的人。如今單身好久,大學畢業半年剛參加工作

9樓:

愛情還真的是很神奇的事。

我和男朋友在同個學校,但並不認識。他長得好看又高,在人群裡還蠻出眾,所以我偶然碰見過一兩次,還深深的望了幾眼。

直到大二我們共同被學校選出來,參加乙個翻譯志願者的活動。

最後一輪面試是在乙個下午。

我剛走到那層樓第一眼就看到他了。那天穿的很精神,好帥。但也就只是遠遠看一眼。

直到我們一起參加那個活動的培訓,有許多同學,他無意中站在我身後,我腦子裡一閃念,我男朋友要是這個身高這個樣子就好了!之前我從沒對誰有過這種想法,也可以說是見色起意啦。哈哈哈。

但是我是不會主動的人。一點也不會。

過了半個月,那個活動正式開始了,第一天快結束時,我們遇見了,好幾個同學說說笑笑,我比較沉默,只說了一兩句話,他注意到我了。

那天在回學校的車上,我先上車坐在乙個兩個空位的地方,他就坐到我旁邊。聊了一路,我們有很多話題,愛好審美也非常相似。

三天後他就表白了。

我們就在一起了!

而且我們互為初戀~

也算是互相一見鐘情啦~

到現在兩年多,沒吵過架。偶爾生氣也很快和好。互相都變成了更好的人。

我相信愛情,也覺得自己很幸運。會好好珍惜。

10樓:

高中時學校藝術節,輪到他們班表演,他穿著白短袖黑褲子,出來跳了段solo。

然後我就淪陷了_(:з」∠)_

十幾年來徹徹底底沒頭沒腦一鼓作氣地

愛上了乙個人_(:з」∠)_

現已在一起兩年多( ω )

11樓:小羽毛球

第一次見面,我們在同乙個房間,我帶了兩個學長,我們四目彼此肯定對過,然而我不記得他,他不記得我,但他記住了我的學長

第二次見面,我和他說了很多話,然而我對他一點印象都沒有,他倒是之前聽別人說起過我,再加上我話多所以對我有印象了

第三次見面,對他有印象了,然而把他和另個男生(比他矮十公分的!)搞混了…

後來就喜歡上他了,然而不敢表白啊,只能對著他發過來的簡訊嘿嘿嘿(不!不是費玉汙)地笑

再後來,手偶然碰到一起,就沒有放開過

於是我們結婚了(真是個記憶力差的人好容易找到物件的故事啊)

12樓:

謝(自己)邀。

這個問題,且放著,讓我來怒答一記。

那年暑假。

我留校準備乙個考試,因為宿舍沒空調,只能起早趕到圖書館佔位子,天天起早摸黑,心也是累累噠。

但,我又豈非不能苦中作樂的人。嗯?

自習的地方是圖書館一樓的大廳,二樓靠近衛生間,太薰,扛不住。

大廳的座位不多,大家為了能夠坐在熟悉的位置上也是蠻拼的,要麼把秋衣毛衫搭在椅背上,要麼把墊子講義藏在推回原位的椅子上。但,圖書館的守護神——黑面大叔怎麼可能視而不見,每晚十點準時清場,第二天只能扒著一堆廢舊雜物尋找被遺棄的小夥伴,順帶聽大叔一點也不客氣的教訓。

我,這麼自命不凡的二般人,怎麼可能跟他們一樣,妄圖佔座?

我根本不屑於讓我的愛書在圖書館裡過夜,我要用揹包為它們遮風擋雨,即便我佝僂了身形,扭曲了腳步,我也不(敢)動佔位子的心思。

可我又戀舊,除了天天坐的位子,其他地方是看不進去書的,所以,整個大廳,除了跟屁股下的凳子已經結下契約的我,眾人都是流動的。這又給我增添了很多樂趣,我總是能夠發現生活中的美好,這一點上,連我自己都佩服得緊。(怪我咯(⌒▽⌒))

有個男生時常手捧一把羽毛扇,間或輕撫,間或停放胸前,動作流暢,一氣呵成,是敢於無視面前巨大空調的真漢子,我經過他身邊去開啟水,欽佩之餘也不免不自覺的緊了緊身上的針織衫。他喵的,年輕人身體真是好呀。

有個女生天天扎在一堆零食和書本裡專注的吸收養分,有時候,零食太多了,掉到我的右手邊,我當時就餓了,可是我不能吃,古語有言,君子不受嗟來之食,雖然她沒有嗟我,但是,我還不認識她。

還有乙個大爺,天天準點抱著電腦過來,穿過我的位子,將本本接上電源,一坐就是一上午,我總覺得,他們這些長輩,都是不用上廁所的,而我,每次起身,都會覺得打擾到他,心生內疚之餘自然多有關注,雖然我尿頻尿急,我也是乙個細心的少女,我發現他的螢幕真的好暗耶!第一次,我以為是因為沒有插電,第二次插電了,我以為是因為偶然,第三次,第四次,嗯,我覺得這已經不是隨機事件了,所以,我決定默默地關注他。

我總以為只要堅持就會有結果,只要努力就有回報,可,時至今日,我依然沒有破解大爺的秘密,我唯一能確定的是,大爺一定是乙個有故事的人,無論繁華鬧市,還是幽靜山谷,他一定有堅持將螢幕調到最暗的原因。

我決心轉移我的關注,讓大爺感受這個世界的善意。於是,我注意到他。

身高一百八十公分有餘,喜歡藍色,分別有天藍色短袖,淺藍色白色拼接短袖,深藍色短袖,灰色運動褲,黑色短褲。乙個人,獨來獨往,渾身上下散發著生人勿擾的酷炫。

我為啥會注意到他的衣服呢?

我為啥會注意到他衣服的款式呢?

因為他不換衣服。

對,你沒看錯,是不換衣服,而不是三件輪流換。

大概維持著一件衣服連著穿乙個禮拜的節奏吧,在第七天,我終於見證了他換下第一件天藍色短袖的時候,我感到熱淚盈眶,因為我以為他再也不會換衣服了。他是這麼讓人移不開眼睛,我怎麼能視而不見呢。

看著他再穿回天藍色短袖的時候,我們已經認識三個禮拜了,不對,是我注意他已經三個禮拜了。我心裡面有個蠢蠢欲動的念頭一直揮之不去,經過這麼久的掙扎,我終於下定了決心,我要找到答案。

然後是制定戰略計畫。

我開始頻繁的開啟水,走動,晃悠,盡我所能的靠近他,接近他,一次又一次,但是,興許是我的道德底線太高,我的思想包袱太重,我沒有辦法完全放下作為乙個知識分子的驕傲,我跟他終究還是有那麼一些距離。

而這一點距離,足以讓我所有的期待落空。

但,我又豈非半途而廢之人。嗯?

在做了圖書館大叔斥責我占用書櫃的噩夢以後,我找到了重新開始的勇氣,我決定放手一搏。

我想告訴你們的是,很多的不可能都是自以為是的藉口,可能的界限比不可能的邊界更無窮,你要做的,不是站在原地去將就,而是掙脫波動說的束縛,去證明光粒說的偉大,破釜沉舟,方得始終。

所以,我在一次又一次不拋棄不放棄之後,終於成功的在插兜的時候沒站穩摔到了他身上,你們看,費盡心機的瞎琢磨也比不過跑乙個小時步腿軟的效果。

我在那交集的十四秒裡,發揮了生平肺活量的極致,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我感受到功德圓滿的暢快感,我感覺頭頂有金光閃爍,啊,我怎麼這麼機智。

看到這裡,你們肯定會覺得我是乙個為愛痴狂,勇敢無畏的人,雖然我的確是,可是,在這個情節這個時點的我,並沒有雜念的好咩!

我苦心經營的接近,步步為營的深入,只是為了驗證他不換衣服身上肯定有異味這個結論。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深諳此法的我毫不猶豫地開始了這個X計畫。

結論卻讓人大失所望。

他喵的乙個禮拜換一次衣服的人身上竟然奶香奶香的?

難以置信的我甚至不惜拱了拱鼻子,卻徒然。

遂得出結論,此娃天賦異香,必成大器,結合他準備司考的經歷,眼前已然看到一顆律政明日之星的冉冉公升起。

我故作鎮定,離開了那個打我臉的香懷,回到了座位上。

再後來,我不小心把打好的開水撒他身上了。

又後來,我不小心撞翻了端著一碗面的他的餐盤。

最後,我們倆坐在一起自習了。

(=`)人(`=)

但,他說他被豬拱了,而且還是乙隻沒見識過買同款衣服天天覆制貼上的豬。

( ̄^ ̄)ゞ

他喵的,好甜吶,我都羨慕的自己了。

真相是,他喵的我至今不知道他是不是天天不換衣服,是不是有味道,是不是覺得插兜經過的我像王紙一樣帥氣啊!因為!我不敢靠近呀!無法得知呀!

只要褲子有兜,走路必插的我,差點進男廁所,我會說?

哼,這麼酷炫的我才不需要男票呢(嗎)!

這個(腦補的)經歷,夠sweet嗎?

你是如何找到另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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