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城市不能逐漸開發提供給大功率電動車和電單車的機動車道呢?

時間 2021-05-07 03:54:05

1樓:「已登出」

身在外地多年,每次看見網上電單車主的遭遇都會想起我的家鄉。

在泰安市,大一點的路上一般會有最邊上二輪非機動車道,然後是二輪機動車道,再靠裡才是機動車道。還有專門的二輪機動車道指示牌。說實話,我走南闖北這麼多年就沒見過泰安這麼有意思的。

明明說是禁摩,但交警見到摩友都很寬容,也不罰款攔車。外地有很多禁摩地區的摩友過來跑山。

很棒的地方。

2樓:隨心所意

各地剛剛開始整頓非標電動車亂象,你又要整出個大功率電動車......

還是大家都不上班好,就不用考慮這些「經濟實惠」的事.......

3樓:千鈞一髮

這個涉及城市規劃了。我是真的不知道。

但是從實際出發,多一條特殊用車道就意味著少一條其他車道,你是擠掉本來就很堵的機動車道呢?還是擠掉非機動車道?或者是本來就不多的綠化帶?

省道鄉道是不是一樣要做出改動?這樣是不是大功率電動車也要上牌考證什麼的?

4樓:龍兄

這是乙個沒有意義的問題:

大功率電動車屬於違規違法非機動車,不能上機動車道,除非交通法出乙個新的解釋條例將大功率電動車招安轉正,歸類為機動車管理,駕照+交強險+機動車牌照+年檢,它才有資格上機動車道,而電單車本來就應該騎機動車道,它天生就是機動車,沒有必要開發專用新的機動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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