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快餓死的情況下吃珍稀動物犯法嗎?

時間 2021-05-06 06:22:54

1樓:

一直很不喜歡這類殺人救人的問題,因為這類問題總是暗示回答者,必須殺人才能救人。

會不會這類問題看多了,就會讓人一看到存在通過殺人的方式救人的選擇就條件反射式地把人給殺了?

實際上仔細想想,往往存在各種不需要殺人的救人方式。

你說你快餓死時為啥面前會出現乙隻珍稀動物給你殺?你快餓死時真打得過熊貓嗎?你能乾淨利落地殺死乙隻熊貓,這時的你真是快餓死的狀態嗎?

徒手能殺死乙隻熊貓嗎?哦,你有刀,還能生火,那你割些花花草草嫩竹葉做乙份狂野蔬菜大餐不行嗎?

2樓:yyt

快餓死屬於緊急避險,當然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但是呀,野生動物是國有資產,保護單位拉個清單向你索賠也在情理之中。

找個看上去不值錢的吃吧,別對大熊貓下手,另外,你也打不過它。

3樓:jindi

不犯法。人的性命還是比動物更重要的。快餓死了可以吃保護動物,受到生命威脅是也可以擊殺它。

這種情況屬於緊急避險。不過,事後很難證明自己當時正處於快餓死的狀態,所以被處罰的可能性極大。

但是個人認為人快餓死的時候是不可能有能力吃到保護動物的。

4樓:生無命體無心

不違法,這種情況成立緊急避險,畢竟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這種情況下,你要是吃了有主的雞鴨之類的,完了你還要賠償人家主人。要是野生的動物,你在刑法上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5樓:

我們的法律是正常人訂的,不是愛狗人士訂的。

所以在任何情況下,人都高於動物,人命高於任何動物命,包括各種珍稀動物。

這問題問的就很神奇,說明既不了解立法的初衷,也不明白保護動物的目的。

6樓:Fearless

按羅翔的說法緊急避險可以,但是這種情況太少了,拿他所述的大熊貓,一來你要餓死的情況低概率遇到大熊貓,二來要餓死你高概率打不過大熊貓。我們想象一下最有可能的情況,張三拿著槍對著你說「你不吃了熊貓我就打死你」,換你你吃不吃?肯定吃啊,熊貓的命重要還是自己的命重要?

法律也是一定程度上符合倫理道德的,不過鑑於法外狂徒張三實在是太少了,你在野外最好還是別吃保護動物,因為沒人給你作證的情況下,大概率你會被認定為偷獵,否則乙個個偷獵的都去假裝自己餓死了。要是真的碰到低概率的緊急避險不行還是吃了吧,畢竟嘛自己命重要而且誰不想知道大熊貓好不好吃呢

7樓:

不犯法,羅老師講過的。

但我個人覺得這個「快餓死的情況」就是個偽命題,怎樣的人算是快餓死?下一秒就死?十分鐘後?一小時後?

而且,我們假設一小時後就會被餓死的人算「快餓死的人」那你怎麼證明你一小時後就會餓死?

你快餓死了,你吃了乙隻熊貓,別人問你,你說在吃熊貓之前我快餓死了,那你拿什麼證明?

另外,你在「快餓死」的情況下能不能吃到保護動物,或者說遇到保護動物後成功逃跑,這是乙個問題。

能打死保護動物的,一般都不在「快餓死」這個狀態中。

8樓:動物志

人快要餓死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獵殺、食用珍稀保護動物,如果確實存在緊急避險或沒有期待可能性等責任阻卻事由,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大熊貓有人說生命平等,動物不是物,這話從道理上講固然沒錯,但在各國法律中,動物都是參照為物進行管理的,社會現實也要求我們必須這麼做,因為動物不是可以承擔責任的主體。

但很多人把野生動物當成無主財物,認為人人可以取而用之,這是不對的。中國法律明確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也就是說,非法獵殺珍稀保護動物損害的公共利益,侵犯的是國家野生動物管理秩序。

東北虎所謂緊急避險,是針對現實正在發生的危險,為了保護較大的權益,迫不得已損害較小的權益的做法,還不能超出必要限度。這幾個條件同時滿足並不容易。

人的生命權利當然高於國家的財產權利,因此人快要餓死的情況下吃個東北虎、大熊貓、朱䴉、穿山甲都不違法。但前提是真的要餓死了,而不是只是遭到了經濟損失。

有人說,我的雞被猞猁殺了5只,我都沒法過年了,把猞猁殺了算緊急避險嗎?不算。首先,這不是正在發生的危險;其次,沒有要餓死的現實緊迫性;最後,很難稱得上是「迫不得已」。

朱䴉有人說,我就住在山里,不打獵就會餓死,獵殺珍稀動物算緊急避險嗎?也不算,原因和上面的差不多,沒有現實緊迫性,也算不上迫不得已,除非是困在山里出不來了。

順帶說句,西方國家有的會給一些傳統狩獵民族一部分狩獵配額,如加拿大的因紐特人可以捕鯨,可以獵殺北極熊。而中國都不存在,目前中國立足於國情實行「一刀切」管理,對珍稀保護動物就不存在合法狩獵。

還有人說,我要獵捕野生動物作為中藥材,治病救人,算緊急避險嗎?還是不算。民間偏方缺乏科學論證,現實中根本不存在不吃某種野生動物就會死的情況,沒有一種動物器官那麼神。

白鱀豚上面幾個例子其實都是涉及經濟利益的,和人的生命權利無關,而私人財產權利當然小於公共利益。正確做法是,改變「靠山吃山」的陋習,現在不是茹毛飲血的原始人時代了,種地、打工,實在不行還可以向國家申請低保,怎麼也不至於餓死;而國家保護動物損害了個人合法權益,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順帶說下,有人說,我就是有血性,哪只動物殺了我的雞,我就是要殺了它報仇,行嗎?也不行。這些人其實還是把動物「人格化」了,法律禁止雙標,動物在法律上就是個「物」,不享受人的權利,自然也不用承擔人的責任。

正確做法是,誰的動物傷害了你,你找誰賠,是鄰居寵物你就找鄰居,是保護動物你就找國家。

還有一點就是不能超出必要限度。吃野果能活下去的,就不能殺保護動物;殺乙隻保護動物就能活下去的,就不能殺兩隻。

普氏原羚

期待可能性,是指期待乙個人守法的可能性;又稱為非難可能性,即過錯的可譴責性。人應該守法,非法獵殺野生動物構成犯罪,但人不吃野生動物就會餓死的情況下,我們根本無法期待他守法。換言之,雖然他的做法觸犯了刑法,但他的行為不具有可譴責性。

這點就不再展開說了。

提問者幻想了乙個場景,乙個要餓死的人,身邊只有「牢底坐穿獸」,比如大熊貓,人吃了熊貓犯罪嗎?答案是不犯罪,構成緊急避險,而且也沒有期待可能性。但通過上面的分析大家可以看到,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存在的。

揚子鱷在自然界,任何生物都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對其他生物予以掠奪,遠古時代的人類就是如此。但現在社會,人類的自然屬性已經大大減弱,更多的靠社會進行管理和調節。一方面,全球範圍內人類是主導者,動物處在被剝削的地位上;另一方面,人類不能再搞「弱肉強食」那一套了,要按社會規則(法律和道德)辦事。

9樓:答題卡專用菜刀

從法盲的角度回答下這個問題。我覺得一部法律是約束當時的社會,所以現在的法律只適用於現代。當人快餓死的時候,那乙個時空其實已經退化到某乙個原始社會了,所以招待法律應該約束不了。

第一次回答這種問題,別被罵

10樓:天道大巫

一,只要人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那麼你可以利用所有生物進行自救。

二,除非對你的生命產生直接威脅的是人,否則你不能對其他的人類造成傷害。

三,生存和繁衍是生物基本需求,衣食住行是物質需求,保護動物是精神需求,在基本需求與精神需求產生矛盾時,低階的優先順序大於高階。

11樓:明天

屬於緊急避險,但必須是窮盡其他辦法而不能獲得生存滿足的情況下,才能去吃。

比如有熊貓,有野兔。這時候快餓死了,就應該先吃野兔,如果先吃了熊貓,那依然構成犯罪!

12樓:

如果是在快餓死的情況下,且周圍別無它物的時候,在理論上可以成立緊急避險:為了保護乙個較大的合法權益而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犧牲另乙個較小的合法權益。

13樓:zado1991

你這個假設就不太能成立。

但凡有人的地方你哪怕跪下總有口飯吃。貧困也多少是飢一頓飽一頓。而你真在深山老林荒漠冰原荒無人煙,要去吃野生動物了那也沒人能看見,也就沒有法律的約束。

14樓:wyy

去看一下羅翔老師吧,專門有一節課講過這個事情的。快餓死時吃啥動物都不犯法,叫緊急避險。但有個前提,就是快餓死。

你快餓死時吃了乙個保護動物,不犯法,吃著覺得味道不錯,又吃了乙個,就違法了,因為吃第二個的時候你就已經不是快餓死的狀態了。

15樓:不知為不知

假設一下,你和大熊貓掉進乙個偏僻的深坑裡,等待救援的話,你和國寶都得餓死。

這個時候為了生存就各憑本事了,不管是你吃了大熊貓還是大熊貓吃了你,都不用承擔責任。

建議先看進擊的巨人學習一下,或者找馬寶國師傅學一下真傳武。

16樓:羅喉

人快餓死了其實能用的招式也不多了,槍你不太可能搞到,那就只能弄把大一點的水果刀了,綜上所述,我建議用滑鏟,一擊斃命,而雪地能提公升滑鏟的速度,從而加大威力,所以東北虎就是最合適的食物,體重比熊貓大,能吃更久,寒冷環境也更適合儲存,下面是出招表,你看羊角都能做到,人類拿刀更是不在話下。

17樓:祝小餘

《三體》中,與地球失去聯絡的艦體缺少燃料和食物,為了生存下去開始相互攻擊。

當時看到這一部分,還挺震驚的。科幻世界裡,為了人類生存和文化延續,他們建立了自己的黑暗森林和法律體系,這個時候別說珍稀動物,戰友的屍體也是續命的根本。

書中原文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電子書刪減了這一部分。

另有一例。

奇葩說有一期講說,美術館著火了,一幅名畫和乙隻貓你救誰。

這個問題尚有爭議。

換個問法:美術館著火了,救生員千難萬險進入現場,名畫和你,你希望他選啥?

人在快要餓死的情況下是否可以殺掉乙個珍惜保護動物,從而活命?

當然可以。因為人類社會建立在乙個價值體系上。人比任何動物珍貴 人是萬物之靈 如果法律違背這個價值體系,並讓公眾知道,會有巨大的成本。按照功利角度價值來看,乙個個體的生命實際上並不比乙個瀕危動物更珍貴,個人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並不是什麼大的要素,每天都會死去很多人。但是乙個快要滅絕的動物是有很大價值的。但...

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會誤入歧途呢?

好好說說 我覺得吧,可能是在最無助的時候最容易誤入歧途,當然也是有別的或者說是其他的不確定因素導致你誤入歧途,比如說是吸食毒品啊以及家庭的突變,或者說是缺錢而導致這個誤入歧途 Y先森 很簡單的,俗話說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就是這麼來的。我就是個例子,當年跟女朋友談婚論嫁的時候,彩禮要10萬,農村出身,...

人在非常害怕的情況下會產生幻覺嗎?

會,曾經因為收到巨大刺激,情緒崩潰,然後就開始幻聽,很清晰的那種,就是你做什麼都會被罵,呼吸都不對的那種,後來好了一點,還是有聲音,但聽不清楚,隱隱約約的,最近情緒不穩定,好像又開始了 馬不解 我覺得會。我沒有特別具體的怕鬼感受或體驗,但我認為如果從 科學 的角度去解釋 此處沒有詆毀科學的意思,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