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乎透明的資訊網路時代,使用者的資料是應該被絕密保護還是合理利用?使用者是否可以從中受益?

時間 2021-12-19 17:07:37

1樓:回首恨依依

應該是分情況而定吧,使用者的資料是多種多樣的,像個人位置,裝置資料這種比較隱私的部分應該嚴密保護,而像使用者喜好這種東西應該合理利用。

2樓:銀河粒子

隱私問題是WEB3.0要解決問題之一,以後會出現乙個通用、開源的加密前端(外殼),所有社交軟體都呼叫這個協議進行,這使得通訊內容只能被通訊方讀取,網際網路上傳輸的都是加密後的資料,這樣只有乙個弊端:就是如果私鑰丟失,歷史記錄就無法恢復。

但是現在隱私問題已經是很嚴重了。還有就是網路連通也是WEB3.0要解決的問題,現在部分國家不能正常上網,需要使用區塊鏈技術+激勵機制將網際網路連成整體

3樓:Knight Gee

向網際網路企業收大資料稅勢在必行。

網際網路企業用使用者產生的大量內容和資訊來從使用者身上掙錢,相當於白嫖使用者產出。

而使用者作為個體,向企業組織維權成本是非常高的,另外我們也基本預設了用隱私或者資訊換便利服務的模式。

所以這個錢,作為稅種來收取,二次分配給全社會,個人認為比較合理。

4樓:衛大

不同的群體對隱私和安全有不同的需求和接受度,有的群體就能欣然接受用隱私和安全換取所謂的「價效比」產品,從這個角度講,這些使用者確實是從中受益的。

5樓:李工

「權利」為既有,「使用」為用,後者應遵從前者。

所謂「合理利用」,必須是由當事人判定的「合理」而不是第三者認為的「合理」。在獲取使用者授權時,必須保證使用者清楚明白的理解了授權條款的內容。

現實中我們見過太多「格式」條款和「隱藏」條款了。打著「為你服務」的旗號並不代表真的是為你服務,更不代表可以不問使用者意見。

無論使用者是否從中「收益」,甚至使用者是否願意從中「收益」,都是使用者的絕對權力,其他任何人無權代為決定。

使用者是否願意「無償貢獻」或「有償售賣」,使用者應該與使用者達成協議。

我並不贊成那種絕對「公文化」冗長晦澀的條款,它在保障的同時也極大限制了合同簽訂和社會活動的發展。但是合理有效率而又符合人性的簡化方式還沒有出現,這是法律界的任務。而法律界恐怕相當長時間不會有精力做這些。

完善既有法律已經是相當困難的了。

那麼兩害相權取其輕,「保護」既有權利應該比「使用」要優先。

6樓:不鏽鋼後槽牙

這兩者衝突麼?為什麼不能在絕密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呢?

通過強力且可靠的第三方監管,完全可以做到在絕密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使用者資訊。

7樓:gz nenglian

和一切新技術新變化類似,合理利用,不被濫用,但具體怎麼個機制,還需要不斷迭代混亂沉澱吧?需要一步步試錯,已經有很多類似機制了吧,橫向共享什麼的?忘了

8樓:橄欖

如果真能選的話,肯定要全部氾濫滿天飛白菜價賤賣啊,讓不創造價值的廢物網際網路公司自己卷死,反正又不可能對我造成哪怕一丁點損失

9樓:公尺飯思考

如果只看字面意思,「絕密保護」這個概念是不現實的,因為如果任何個人的資料都不能碰、不能用,那也就沒有今天的網際網路生態

現在的問題是,網際網路手裡的資料是不是已經多到大而不能倒?資料就是這個時代的石油,礦產,糧食甚至是貨幣

所以資料保護還是乙個「度」的問題。過去十幾年我們國家是資料隱私保護最寬鬆的地方之一,因為沒有資料的基建就沒有網際網路的高速公路;而現在當乙個公司手裡拿著海量的資料金礦、還不小心往外面送的時候,就不僅僅是個人資料隱私的問題了,而是國家資料主權的風險問題了

10樓:行業報告SOS

有利有弊吧。一方面,使用者資料能幫助機器識別使用者喜好,讓商家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務。但如果商家違法洩露使用者資料,必須嚴懲!!!

11樓:

在大資料的今天,我們還有隱私可以嗎?我們的隱私可能早就洩露了。要不然就不會有如此多的電信詐騙了,儘管我們很多資料都有很強的保護,但是,非法分子利用各種先進的技術手段,對我們的隱私進行各種竊取,雖然有不少問題。

但是,整體上還是讓消費者享受了不少呢,因此才誕生了推薦系統,它給我們帶來了不少的便利呢!現在需要我們利用好各種資料,從而更好的造福人類。

12樓:菜花兒

每乙個產品的發展都是以使用者體驗為主,但為了更好的體驗,一些使用者資料是否可以在徵得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被合理利用,來改進一些產品以及體驗,但是每一位使用者也享有隱私權,在未取得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絕密保護。

13樓:糖果屋

資料洩露讓自己的生活帶來不便,網路時代不應該是透明的,讓人的隱私受到影響,在飛速發展的時代,科技進步,也要與時俱進,也要維護自己的隱私

14樓:zyqiang1

全部是裸雞

只要你去了某處

隨後便有人回訪你

尤其是你愛消費

你就是重點

沒有辦法==大資料就是牛

怎麼利用是商家的事情

作為消費者只有被動挨打的份

沒有辦法

大資料你能抗衡嗎

15樓:泡泡龍

希望大家可以預設自己的資訊已經被洩露

近乎所有人的資訊都能在一些黑暗的角落被查詢到要多詳細都行,只需要你出錢

這些網際網路公司的所謂保密協議保密措施對我而言一點用都沒有再嚴密的系統只需要出乙個內鬼,多少萬人的資訊就這樣洩露出來他們只需要處理掉內鬼,啥事都不會有,但是使用者的資訊可是實實在在地洩露了,多少萬人的隱私權被侵犯

但凡有一點網齡的網民,資訊早已經公諸於世了,只不過沒有人告訴你而已

16樓:張岩

資訊幾乎透明本身就不對,不要拿乙個偽命題來定基調。應該先解決使用者的資訊保護問題!那些非法收集使用者資料的公司,能不能先去自首?

17樓:不需要冷靜

使用者的資料不論是絕對保密還是合理利用,都不應該被濫用。

現在使用者遇到的問題是資料濫用而不是合理利用的問題。

在幾乎透明的資訊時代,使用者的資料應該被濫用還是合理利用。這是關鍵點

18樓:

我覺得,無論是絕密保護,亦或者所謂的「合理」利用,都容易走向兩個極端。

前者諸如歐盟那邊搞的各種數字法案,直接扼殺了本土網際網路企業的成長,只能眼看著網際網路行業被中美兩國瓜分。

後者呢,實際上無論中美任何乙個國家的網際網路企業,對於使用者全方位的資料收集從未停止。

國內的情況大家也都清楚,最近查的比較嚴了。美國那邊臉書推特谷歌也都隔三差五曝出使用者資料問題,證明表面說的再好聽,但實質上大家都是一丘之貉。

可尷尬的地方就在這裡,如果沒有足夠使用者資料,那麼行業就發展不起來;可如果允許企業自由收集資料,就意味著使用者權益就難以得到保障。

事實上,目前有個比較好的方式就是:涉及商用場合,應做到資料「脫敏化」

舉個例子吧,張三是個自然人,他在網路上留下的資訊可能包括:

身份證號碼,手機號,家庭住址,工作單位,收入情況,興趣愛好,消費習慣,出行軌跡,等等。

過去呢,網際網路企業可以很自由調動上述所有的資料,因此我們在網上如同裸奔。

但如果涉及到商業用途時,企業無法使用標黑的那幾項,但是可以使用其他資料呢?

說白了,在商業用途當中,網際網路企業僅能知道使用者一年賺多少錢,年齡大概區間,平時喜歡看什麼買什麼,等等……

但無法知道使用者就是張三,從而將網路上的使用者「張三」,同現實中的自然人「張三」剝離。

至於直接關係到個人真實身份的資料,有且只能由國家相關機構負責統一彙總保管。

這樣,網際網路企業做生意時,還是可以了解到使用者習慣的大體趨勢,但無法鎖定現實中的個人。

應該算是一種相對理想的局面。

但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畢竟需要配套監管措施跟上,而且必須防範企業陽奉陰違。

所以接下來會如何,讓我們繼續看看後面的變化吧。

19樓:不知渭河

利益相關,資料從業者。

作為資料的可能是第1手使用方哈,我提乙個點。

如果說使用者和公司之間對於資料的使用存在乙個互相猜疑的現象,並且第三方監管機構強制要求管理的,結果肯定是:被選擇的絕密保護

有乙個很重要的乙個點是,大部分人是無法準確使用自己的資料的。

舉個例子假設為你做推薦,或者說為你提供演算法服務,需要N個指標。

這些指標可能有上百個,而且你無法理解準確含義,這些都需要專業人員去分析和解讀,並且上到演算法。

不可能每個資料從業人員面對每個客戶都詳細解釋一遍。

即使我們能提供這些演算法背後的一些邏輯,那麼黑河也很難去說服群眾,就像美團為騎手做的演算法一樣,最後可能只是乙個示意圖和邏輯。

所以要想讓這個情況持續下去,且使用者可接受,那麼需要第三方監管機構對是否隱私做乙個嚴格的公示,也就是資料使用方必須知道哪些資料可以用,哪些資料不可以用是絕對不能進演算法或者任何公開的模型和分析的。

第2步是給使用者足夠的選擇權,這樣會走向兩個極端,在前期市場上幾乎不給使用者選擇的餘地,會利用使用者的弱點去預設勾選很多隱私條款。

通過增加隱私條款的複雜程度和使用限制,大部分使用者都會預設這個隱私條款,所以即使開放了使用者選擇,最終的結果還是大部分使用者都會為了使用遵守條款。

但你要說使用者從中受益,只能說,除非那家公司不以最大盈利為導向且沒有競爭對手。

大概,就像聖人一樣吧。

所以歸根結底使用者很難從自己生產的大資料中去獲益,因為資料從業者並不像律師和醫生一樣,針對乙個人的所有的行為資料去給他分析。

所以最好的結果就是使用大資料的公司統一有資料監管的規範,其目的永遠是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務,且使用者永遠有選擇權和知情權。

20樓:杜可名

資料是乙個專案能否成功的決定性資料之一,所以它是否「應該」作為隱私被保護,使用者注定沒有選擇權。

至於是否是受益,某種意義上,你可以理解成這是「雙贏」,但在本質上,這種受益注定是片面化和階段性的……

21樓:渡劫

像涉及財政的要嚴密保護!這才是最重要的。

別的我先不說了,就說說常在買菜時候使用的支付寶吧,它毫無疑問的做到了以下幾點,省時、省錢、方便。相比於以前的紙幣來說,支付寶可以節省異地,也不必要特別去銀行兌換紙幣,跨行的轉帳費用,也節省了使用者的時間,同時在轉賬的時候還比較方便(這一點知乎的很多網友應該都有切身的經歷),並且現在的支付寶相比以前功能也多了不少,現在也可以支援國內外主要的銀行卡。也不用擔心國外要是沒有支付寶會怎麼樣了。

而且支付寶的安全性也是毋庸置疑的,讓不少使用者都切切實實的感覺到了安全和放心,很多例子都足以證明支付寶交易是非常安全的。因為支付寶是網上交易安全的重要工具,可以說目前支付寶影響了中國整整一代人使用支付手段。但是安全性它得有保障大家才願意用啊。

22樓:鳳姐

每乙個產品的發展都是以使用者體驗為主,但為了更好的體驗,一些使用者資料是否可以在徵得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被合理利用,來改進一些產品以及體驗,來推動整個社會的發展?使用者在貢獻自身資料的同時,是否可以要求獲得相應的物質或者精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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