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算家暴嗎?

時間 2021-05-09 06:56:00

1樓:默默漠漠

為什麼不敢告訴父母?

另外吵架的時候為什麼要打自己?摔東西也屬於暴力行為,還有坐在地上哭,是在外面吵架的時候坐地上哭嗎?

我周圍沒見過吵架動手的男性,當然如果是女方坐到地上哭的話可能會拽一下,但用腳踢肯定屬於侮辱性動作。罵髒話這個男性比較常見,但也有女的罵得很難聽的。

你的問題在於他第一次動手的時候你沒有堅決採取措施,所以拖了九年到現在進退兩難的地步。

建議你分手,分手前和父母說清楚尋求他們的意見。另外你自己也有心理問題需要找專業人士干預一下。

2樓:涓涓細流

在其他問題裡面回覆過,一女子十五歲談戀愛開始挨打,結婚依然挨打,被打了二十年,離婚後男的依然糾纏,女的現在準備離開本地,才三十五歲!

是不是家暴你心裡有答案,只是不願意承認罷了!

3樓:錐銘omi

舉個身邊的例子,這姑娘和男孩從大一就在一起了,直到大學畢業後工作兩年,分手。大二的時候,路過看見兩人在宿舍樓下吵架,男的一把搶過姑娘手機扔了出去,還好那會兒都是諾基亞,禁得住摔,姑娘哭著上樓,過兩天兩人又和好了。大三的時候因為姑娘和班上其他3個男同學去吃飯,被去找她的男票知道她喝酒了,當著那同學面抽了3個嘴巴,當時我被叫去領人,肉眼可見臉都腫了,晚上聊了會兒她說有時候挺怕男朋友的,因為男朋友生氣老捏她肉或是使勁兒握她胳膊。

猜也可能是家裡遺傳有家暴傾向,說之前幾次去男朋友家裡做客,見過男朋友他爸罵他媽,而且動過手。但過兩天之後男朋友又給她哄好了。這姑娘男票屬於學霸,大四系裡保送的研究生還和導師一起做國家重點專案,忙的顧不上這姑娘,好不容易見面就吵架。

隨之而來畢業了,姑娘工作,她男票讀研,也都見了雙方父母,原打算男的研究生畢業工作後就結婚的,可這麼多年她男票喜歡動手動腳的行為並沒有改善。這姑娘經過掙扎,分了。又過了兩年,她聽朋友說這男孩畢業後工作也很出色,我問她後悔麼?

她說雖然這男孩很有才華但生活上接受不了隨便抽嘴巴的行為,這鐵定結婚後就是家暴,可惜,但不值得珍惜!

希望題主也能冷靜的想想,有時候當局者迷。我身邊這姑娘也是在兩人畢業之後,各自不同生活了,才有空間和時間慢慢想明白的。往簡單說結婚就是抽個時間領一張紙,往複雜說那是兩個家庭關係和生活習慣的互相融合,所以比起以後麻煩,還不如婚前捋捋清楚。

(*ΦωΦ)

4樓:

這種情況,要麼離開,要麼努力提公升自己,他打你的時候你也打他。

我老公和你男朋友不太一樣,但是他很欠,下手又沒輕沒重,因為我黑他打我一下我身上看不出任何痕跡,但特別疼。

於是就前幾天,我終於給他打服了,我不撓人,完全用兩隻手控制住他,再用腿纏住他,他動不了就認輸了。他力氣沒我大,要知道我家那兩個木頭門,是我從五樓抗下去的,家裡所有的家具都是我拼裝安置的……他抬著費勁的床墊,我可以不太費勁弄起來……

可能你看到會覺得是他讓著我……或許吧,這不更好嗎?這也是愛我的表現啊,可相比之下你男朋友……你確定你還不離開他嗎?

這種情況算工傷嗎?

張老漢zz 出現一年內乙個月內可以通過單位去社保局認定工傷,一年內可以個人名義去社保局認定工傷,韌帶損傷的話要看恢復情況,工傷是可以認定上的。傷到骨頭的話可以傷殘鑑定等級。 陳林 本人因公出差海外三個月期間,因公司裡沒有生活必須品購買,所以下班時購買生活必須時,正是下班時在廠門口發生骨折,回國後報工...

遭遇家暴,這種情況可以申請離婚嗎?

離婚大律師趙麗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

這種情況算事故車嗎?

沐沐老師 其實什麼都不用看,題主提供的是4s店的維修保養記錄,4s店的消費大家都懂的。還有就是容易小題大做。左側車門受損的話應該不是很嚴重,只是車主開車不是很在意,刮蹭比較多。 應該不是事故車,也就小剮小蹭,如果不放心,可以去4s店那裡再查一次,嫌麻煩的話,在大聖來了上面查,大聖來了提供的車輛詳單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