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該怎麼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探視權應該怎麼行使?

時間 2021-05-09 00:12:10

1樓:小程

其實這樣挺好的,讓她接過去看就好了。

你限制探視地點或者時間才是傷害。孩子會哭鬧證明媽媽對他是好的。

我兒子三歲半,看牙醫之前,我需要提前乙個星期跟他描述看牙過程,看繪本,做遊戲,那看牙就不會恐懼。

這就是你忽略的地方,你沒有提前跟孩子說好媽媽的存在方式,沒有跟孩子描述過跟媽媽的相處,沒有讓他明白你會接他回來,沒有跟孩子暢想過跟媽媽的下一次再見面。

他哭鬧驚醒並不一定代表他捨不得,而可能是代表他害怕。你們破壞了他的安全感,讓他覺得自己是個物品可以放來放去。三歲,本就是個敏感的叛逆期。

2樓:涓涓細流

探視權的行使,不知道是不是世界難題,但是肯定是中國難題。

不給看,如果從小就沒見過倒也無所謂傷害,怕就怕這種一歲到四五歲的孩子對媽媽的那種依戀卻又跟爸爸生活。媽媽又做不到狠心不見孩子,所以,難!

3樓:祖兒

你處理離婚的態度挺好的,我離婚四個月,如果我前夫有你這樣愛孩子就好了你的前妻不願意到你家探視孩子,而是把孩子帶回去幾天和我的前夫一樣,其實他們這個行為的本質就是不願意再見到你,因為心裡對你有巨大的怨恨

你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也不太難,因為撫養權在你這裡那麼探視的方式,你說了算,只要離婚協議沒有明確的寫明探視的方式,那麼你可以告訴前妻只能到你家來看,不能把孩子帶回去,但是前提是你的兒子,他是否願意這種探視的方式?

4樓:懶洋洋

就像沒有離婚一樣對他,不要過分溺愛,也不要覺得離婚是什麼見不得的大事。孩子該回母親家住幾天就住幾天,一周可以一家人一起吃個飯吧。

5樓:白衣素素

其實,這就是離婚帶個孩子的所有負面影響,探視權看似很人性化。其實,不然。要斷就全斷吧,時不時去撩一下,又不能全部,何必呢?

你們之間為了這些會繼續怨恨下去,何必呢?不過,似乎,也沒辦法。還是和對方協商解決吧。

她接孩子回家住也沒什麼錯,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母親。真的沒有

如果選擇離婚,怎麼減少對小孩的傷害,寶寶才一歲半。如果沒有小孩,我可能會離的很痛快,什麼也不要。?

美食家Funby 無論怎麼操作,孩子都會受傷的。孩子六歲前就是培養愛的能力,爸爸媽媽的愛缺一不可。如果你真的想減少傷害,快速離婚後在孩子三歲前幫他找個真心對他好的後爸,父愛這塊補足也可以。但我不知道你丈夫的想法,如果他不想離婚,這事快不了。 婚後浮萍 先不告訴他,以後等孩子能稍微明白點了或者主動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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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覺得是一種解脫。作為兒女 我和姐妹 的解脫,不用繼續呆在不堪的家庭中,忍受著重重壓力,反感回家,反感親情。作為母親的解脫。不用再忍受丈夫十多年來的冷暴力 家暴 出軌 賭博 對家庭不負責。 For you 你這個問題很不明晰,給父母離婚後的孩子乙個普適性答案吧 找心理諮詢師 看對應的書 和相同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