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乙個朋友被流浪貓咬了,然後他把流浪貓掐死了,請問他做的對麼

時間 2021-10-25 01:11:48

1樓:我就是要坐貓車

談貓權的我只能這麼和你們說:要是以後你們被蚊子咬了後把蚊子打死的我就敢和你們談蚊子權。

1.這是流浪貓不是家養的貓行為上並沒有對他們構成影響。

2.是貓先咬的人而不是人在殺貓的時候被貓咬的。

我的觀點是這個人的行為不能說對不對,而是錯不錯。我不能說他的行為是對的我只能說這個人沒有錯。

2樓:蓮田水生

描述太籠統了,如果是動物主動攻擊人,以後也有可能攻擊其他人,那就是有威脅性的,打死沒問題,給個痛快就行,(虐貓歸虐貓,和撲殺不是乙個概念)這樣很可能保護了自己也保護了別人。

如果自己招惹乙隻流浪貓,貓出於應激反應,害怕又跑不掉,把人咬了,那殺貓無非就是惱羞成怒惡向膽邊生,這種人就有問題。

這麼籠統的問題也就這能這樣分析了。

此外千萬不要說乙隻受過驚嚇對人有敵意而傷人的貓有多委屈,畢竟生活在人類社會,見人就哈哈威脅上手抓張嘴咬的貓是危險的,和報復社會的人沒有本質區別,不是所有人都有應付這種貓的能力和耐心。

也別小看貓的咬合力,曾經有乙隻目測7-10歲左右十幾斤重的大野貓,把老閆左右兩手都咬穿了,對稱而公平,之後一年多他被咬的地方雖然能活動,但沒什麼明顯的知覺,大約兩年才完全好了,所以真遇到有攻擊性的野貓,要小心,如果打不死,就別挑釁也別調戲,趕緊跑吧……

3樓: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錯與對,就像人一樣,也沒有絕對的壞或絕對的好。

1、標準。

對與錯的標準是誰來制定?有了標準才能衡量對錯。

2、立場。

站在什麼立場上看問題?

法律上講沒有錯!

在愛貓人士、產生共情的人、某些宗教看來,他是錯的。

4樓:夜來風雨聲

看他怎麼殺的了,短短幾分鐘,直接置於死地,那還行,就是脾氣爆。

但如果是剝皮抽筋,插眼剪手,各種酷刑加身,折磨了很久才讓貓死,那這種人還是遠這點吧。

人權優先,對於攻擊人的動物可以採取宰殺,但是別虐殺就行了

5樓:斯圖卡

你知道國內貓狗黨是什麼樣子麼?

就跟美國的黑人一樣。

在美國,在現代社會生活之中,這群黑人會各種宣揚自己受到的歧視,弄的全體社會談「色」色變,白人都不能好好說他看到的東西。然而這群黑人但凡到了非洲原始部落,看到當地黑人土著,張牙舞爪一陣。我打賭這群人會跑向白人群體。

並且說:感謝上帝,可算見到親人了。那個黑人絕對是瘋了。

什麼意思?

就是說一套做一套,貓命狗命是命,但是小鳥,鼠,魚等等都不是命。

在他們眼裡,生命是有三六九等的。

有些人還信佛……

真的,這麼分三六九等,你覺得佛祖什麼的會原諒你麼?

回到問題:乙個朋友被咬了,然後掐死了這只貓。那麼問個問題的重點不是他作的對不對!

而是,你這個朋友有沒有去打狂犬疫苗!有沒有傷口感染。

你作為他的朋友,居然不考慮這個,而是去考慮他掐死貓對不對??????

你就真的不怕你會失去你這個朋友麼?

或是無中生友?

6樓:何淼

對。事實上我認為,只要有正當理由,殺死任何動物,都可以。

別槓,這個正當理由,應該都知道啥意思,槓實在沒意思。

這跟那個開水澆貓案不同。

這件事情,通俗來講是貓先動手的,殺死了並沒有半點毛病。

但開水澆貓……說實話我想不通為什麼會有人給這種人辯解,還扯上人權動物權。

怎麼,他殺了貓,社會是讓他償命了?這怎麼就扯到xx權去了?

我尋思貓的命的確比不上人的命,但這就是你可以隨意毫無理由虐殺的理由了?

7樓:王凱旋

我從小就野,喜歡釣魚,捉青蛙,抓蟲,然後喂家裡的烏龜,家裡大人見不到血腥,所以黃鱔田雞也是我負責處理

養過學校門口買的小雞,被野貓叼走吃掉了,養過兔子,過年出遠門寄養在乙個奶奶家,回來以後已經被吃掉了,養過鸚鵡,乙隻因為禽流感放走了,乙隻因為我忘了關籠子拋下自己的蛋飛走再也沒回來,養過倉鼠,自己長瘤子死了,養過珍珠鳥,怎麼都養不熟,見人就和見到鬼一樣瘋狂的叫和撲騰,有一天鑽出籠子我抓它回去的時候狠狠啄了我,我直接捏死了它,撿到的小奶貓真的很乖,但因為生病死掉了,鬧老鼠的時候家裡的公尺麵櫃都是老鼠屎,排水管道被咬破好幾次,後來好不容易粘鼠板黏住乙隻,還活著,沒法處理,我拿刀剁了它

從小到大,我養過的動物太多了,也見到了太多死亡,最開始我會傷心寵物的死,開心殺死魚等食材得到表揚,後來我明白動物只是動物而已,不會感恩,養不熟,哪怕有特別通人性的動物當它將死時也無法挽回,什麼動物都是平等的,咬人就要挨打,賣萌就有獎勵,給臉不要臉的,破壞人生活的,無論是老鼠,蒼蠅,蚊子,螞蟻,蟑螂,還是貓,殺死它們都無可厚非

不要說什麼貓更聰明通人性,豬牛羊比貓聰明多了,習性上牛羊狗的社會性也比貓更偏向人,貓是一種天生的殺戮者,哪怕一直喂貓糧也會殘殺玩弄偶然進家的壁虎,或者你買的倉鼠小鳥,哪怕你每天喂它,給它鏟屎它抓你的手也不會留情半分,不過是一種低智商的動物罷了

長得好看就能讓一部分沒接觸過它的人覺得它聰明善良沒有攻擊性,也不知道是貓太有欺騙性,還是人太想當然,畢竟有些人嘴上說著「生命平等」打蚊子的手也從未憐憫絲毫,嚼肉的嘴也不會感到絲毫罪孽

8樓:修川

我要疏遠這個朋友,和他斷了聯絡。

這也太可怕了,我曾經因為家裡發情的老雞徹夜喵喵叫而精神崩潰,一度想掐死她(也動過手),但我確信我下不去手,真把她弄死了自己會留下很重的心理陰影

能看著乙個和自己相似度很高的生物掙扎瀕死而毫不猶豫的下手掐死他,這個人就已經很可怕了。所以在戀人的危險程度上的測試裡,言語威脅只是疑似,但一旦出現肢體暴力以及確切的掐著脖子的同類舉動,就能立刻將這個人判定為危險。

9樓:Yoregol

雖然人權至上,但是要殺死乙個動物,還是需要點勇氣的吧。

別說貓了,哪怕是一直被當做食物的雞我都不敢殺。。。

如果我被咬了,大概率是打它一下,或者是踢它一下,趕走得了。。。。

生氣肯定生氣的,但是下不了手。。。

直接掐死貓,我說不上來對錯,因為沒有衡量標準,每個人心裡都有不同的答案。但是,肯定是乙個殘忍的人。畢竟雞我們吃的多了,又好吃,已經慢慢麻木了沒有多大同理心了,但是如果當著食客的面宰殺,多少還是會有點觸動的。

更別說貓咪了。提到貓咪,我腦海裡第乙個蹦出來的詞是可愛,萌,而且平時也不會作為食物,自然心中不忍。

哎,只能說,這是個人性格吧。

10樓:新司機

他做的沒有任何問題,都咬人了留著咬下乙個呢,殺掉了只危害人的畜牲而已。現在的聖母也太多了,養尊處優的日子過慣了對只貓泛起了同情心,怕是連只雞都沒殺過。

11樓:五角場喵叔

雖然說有人從理論上論證,有狂犬病的貓可能會主動攻擊人。

但是,我rua貓無數,從來沒有看到過主動攻擊人的貓,再野的貓也沒看到過。。。。

注意,你要硬擼貓,去搶它的食物,這肯定不能算。。。。

所以,我擔心題主的朋友可能有。。。。。。,建議他去檢測一下吧。。。。

12樓:海專精算比比懂

把你朋友想成另乙隻巨大的貓就好了,其他小貓攻擊他,他出於自衛打死它也沒什麼問題。

令人氣憤的不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而是乙隻不知道什麼動物披了張人皮,但是還沒完全學會做人事。更可怕的是這種「半獸人」在我們的生活中到處都是……

更更可怕的是知乎上有很多「理客中」只認皮不認餡,如果未來科學發達了(也可能現在已經做到了),乙個人和乙隻貓互換了整套記憶和思維,「理客中」們會毫不猶豫的殺死那只長的像貓的生物,把那個長得像人的生物奉為坐上賓,哪怕那個「人」會像做貓時虐待老鼠一樣虐待曾經的同類……

13樓:

話不投機半句多,多說無益。這麼個小事兒能扯上三觀不正的朋友,你也別太當真了,犯不上。

就事論事,個人覺得被流浪貓攻擊把貓殺死完全是正當行為,沒啥好扯的,看不過我想法的各位也隨意,反正若我被咬了,有能力弄死它我一定下手,不然下次再被咬了那多慘。就算下次不被咬,咬傷其他小朋友也是罪過啊。

14樓:辯證法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像我這種喜歡節肢類,爬行類的人而言我覺得貓和狗沒啥可愛的。

單純感覺就是吃的多拉的多叫的難聽,攻擊人類造成的危害一般比昆蟲還大。打死了才是為民除害。

15樓:漢卿兄

養貓之前我覺得貓咪那麼可愛怎麼能傷害貓咪呢?養貓之後我覺得貓咪慘叫的樣子真的是太讓人心情舒暢了,所以對於流浪貓,要咬人的話那可就別怪別人不客氣了!

16樓:福生魷魚天尊

四個字:為民除害。

咬人的流浪貓不打死留著繼續咬人?如果是有主的家貓,自然可以找貓的主人賠償,被流浪貓咬了就得打狂犬病疫苗,貴不說你知道多痛嗎?打針的錢聖母出嗎?

作為乙個經常看貓片的人,我也覺得貓很可愛,但是咬人的流浪貓就是隱患,貓再可愛也比不上人重要。

流浪貓不是貓的錯,因為貓沒有是非觀的,但你是人,你得有。掐死是殘忍了一點,我下不了這個手。但是這種把威脅掐滅的行為,我舉雙手贊成。

順便補說一下,題主朋友被咬了,題主不關心也就算算了,反而關心起素不相識的貓來了,真夠朋友。

17樓:

人家又沒虐,只是單純地殺了。

不僅做得沒問題,而且幹得漂亮!誰知道這爛貓還要傷多少人?他的做法無疑救了許許多多可能被無故傷害的人!

18樓:Heckles

正道的光。

不過把動物當人的奴隸們要不高興了。畢竟動物有人權。你今天殺死了咬你的流浪貓,明天就會殺人老戴高帽了。沒辦法,這些人能把個寵物當爹,腦迴路也就這了

19樓:李全村兒

你的朋友沒有做錯,資訊太少,做的對不對就不知道了。

貓是一種膽小、謹慎的生物,在面對比他大很多的生物的威脅的時候,更習慣用爪子抓,而非咬。

如果貓是主動跳出來咬了你的朋友的話,那多半是得了狂犬病,不僅要撲殺,還得聯絡當地的防疫站,進行無害化處理。

在我看來這只貓得狂犬病的概率很大。不撲殺的話,會傳染給更多的人或小動物。

另外道德是一種為了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共理性。

希望你擁有的是真正的道德,而非愚蠢。

20樓:玄不救非

不論對錯,就說這是性格暴躁+報復心理很強的表現沒問題吧?

勸題主遠離這類人。

回答裡還有說這事正當防衛的,我就呵呵了。

你要是因為害怕繼續被貓咬順手抄起旁邊的磚頭把貓拍死我可以認為你是正當防衛。

但注意,題主的朋友是把貓活活掐死的。

這就純粹是為了洩憤吧?

你別告訴我題主的朋友是一邊懷著害怕與緊張的心情一邊把貓掐死的/手動滑稽

21樓:

你說的這個朋友,是不是就是……

算了總而言之世界上很多事情是難以一口判明對錯的。

就過程/動機而言,事主可能是被無端攻擊後在受傷後感受到了巨大的恐懼,失去理智,出於自保和保護他人只能將流浪貓秒殺。

也可能流浪貓只是出於警戒陌生人自衛性反擊,事主卻以此為由將流浪貓殘忍虐殺。

就結果而言,乙隻流浪貓對社會,生態影響可有可無,沒有明顯益處,反而有一定可能攜帶對人有害的病原體,所以不算壞事,當然也不完全屬於好事,只能說中性。

評定性質對錯就看過程了,什麼樣的心理歷程導致了流浪貓死亡的結果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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