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貓
哈哈哈哈哈,讓,他,組!
我大學的時候也組過樂隊,組一次就知道啥叫:有些夢想,沒必要實現,想想挺好的。
當時我們湊了個鼓手、湊了個結他、湊了個貝斯。
我被抓過去做主唱。
那年,我知道這個事兒之後,腦子裡都是:主唱,多風光!全場的焦點!!
那年,最流行的歌叫《Yellow》。
那年,在我稀里糊塗做了主唱不滿1周的時候,被安排,第一次公演。
就是《Yellow》。
「4天後,第一次,彩排哈。」我們吉他手輕描淡寫。
然後我就慌了。
我對英語的認識,考上大學之後,就停在了電腦鍵盤上。
但,我是乙個較真兒的人。給大家看,那幾天,我聽了多少遍這首歌。
88次!!
這首歌,在我網易雲聽歌次數排行榜裡,連續3、4年!排第一。
這絕對是我,高中畢業之後,第一次抄歌詞,還英語的,比高考背單詞都認真。
那幾天過去之後,我到現在,看見這個歌名都想吐,滿腦子「…stars…shine for you」的。
結果,在我背會第一段歌詞之後,我們樂隊去看了一次琴行其他樂隊的公演。
你知道有多尷尬嗎?
那天晚上,小2個小時的琴行公演,7、8組叭,記不太清了。
有大於2組的人都唱《Yellow》,還有2組《海闊天空》。
其中乙個海闊天空,還他們老師唱的。
撞歌,不可怕…誰唱呲,誰尷尬。
我現在還記得有個妹妹找不到調。硬著頭皮唱完的。
公,開,處,刑。
好巧不巧,我們的鼓手,看完那次公演後,就說自己最近在忙畢設,沒時間彩排了。
好巧不巧,我們的結他手,說「那我再找乙個」,隔了一天,拉了個剛學鼓的孩子過來,問我們「行不行」,遭到了大家的一致反對。
好巧不巧,我們的貝斯手,說「我找個鍵盤去」,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再後來,大家誰都沒再說樂隊這個事兒了。
就,其他樂隊需要培養很久的默契,我們四個人那個晚上,頓悟了!
論「現實毒打」對青壯年的心理影響有多大
而且,說實話,學五條人穿搭,挺理財的了。
他要是看新說唱,學藥水哥穿搭,洞洞鞋都是YEEZY,好像國內還沒得賣。
看乘風破浪的姐姐,一瓶貴婦霜1.5K。
看密室大逃脫,鄧倫一條皮帶7K+。
五條人穿搭,真·勤儉持家,同時兼顧自己追星夢。
關於樂隊。你不讓他搞,他總抱有希望。
與其兩人吵架,不如被現實擊垮,然後你可以和他一起罵。
真好,兩個人可聊的話題,又多了呢。
2樓:
可能他看了五條人之後,不僅覺得這個樂隊很酷,還覺得樂隊的准入門檻很低。
然而這樣照抄五條人的打扮嚷嚷著要去組樂隊,已經不可能有半點五條人的精神了。。。
3樓:山王
男朋友追喜歡的東西就不要管的太嚴了,只要他不花你的錢,不欠債,並且留有一些生活費。就不要太過干涉了。畢竟只是男朋友,又不是老公。
4樓:lucky wu
這也是他的愛好,主要也是真的喜歡,很多明星也是從模仿開始的。
他可能發現這個就是他的穿衣風格,我們的穿搭也是看別人穿著好看,然後也覺得適合自己
5樓:Fare King
你男朋友的點似乎很不一樣,類似於初高中生追星的行為。建議理性制止。
要想玩樂隊,大學畢業已經晚了,因為最好最無憂的時間已經過去。我就是大學期間玩的樂隊,度過了非常多開心的時光,以及高光時刻。
6樓:「已登出」
我覺得不好,倆人一起生活,要互相分擔和理解,跟風買裝備用更多的時間玩遊戲,將會注意在真正日常生活中的注意力變少,很多的情侶分手就是因為這樣,花銷過大,雙方矛盾越來越多,注意力還是多放在女朋友身上。
7樓:甜甜的甜甜圈
這個,沒什麼太大問題啊,就好比我們女生看到喜歡的口紅,包包也會忍不住買買買一樣。只是不要影響正常的家庭生活,合理消費就好啦,追星我覺得也不錯,不要太過火就行。
8樓:月白
問我就是建議分,這樣不上進的男友不分留著過年,早點分別耽誤自己了哈,這種男人留給其他女生吧,大把人喜歡。
五條人是我在樂夏裡面最喜歡的一直樂隊,我覺得真實,真實而且真實,貼近生活市井,不管是歌曲還是人物性格,就特別真性情,有男人味,一度讓我沉迷他們的灑脫。
9樓:海瀾1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興趣愛好,男朋友追《樂隊的夏天》入迷買裝備的行為可以理解,不過也要量力而行,超出自己能力影響了日常生活就有點不好了,分手也不必,畢竟有感情的因素在,對你男朋友,曉之以理,慢慢的他想通了應該會好的
10樓:美美
男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愛好,我個人覺得只要不過分。都能接受他的喜好,男生花錢相對還是比較少的!我的男朋友也喜歡買些遊戲裝備,錢花的不多基本上都不會管他的。
11樓:萬事勝意
哈哈哈哈看到這身打扮我笑了,莫名戳中了我的笑點。
我覺得有愛好是好事,但是還是量力而行適度消費吧,不能盲目跟風。多勸勸他吧。。
12樓:御姐很哀傷
追星要有個度,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況且還是學生,自己還沒有經濟能力,如果等了以後走上社會,自己能賺錢的話,可以適當的追星就行了。沒有必要非要追求同款吧?
明星穿的都是潮牌,一般的學生還是負擔不起啊!
13樓:醉酒訴相思
我覺得這個行為不太正確,跟風買裝備用更多的時間玩遊戲,將會注意在真正日常生活中的注意力變少,因此這個行為不太贊成!
我們應該從這裡面取長補短,發揚正能量!
14樓:吃吃吃
為自己喜歡的事情花點錢很正常,又沒去偷又沒去搶的。
好多優秀的樂隊都是看了前輩的演出,然後開始有了目標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不要覺得你男朋友在做夢,萬一呢?
15樓:大笨狗的小猴子
每個人都得有點愛好吧!反正我男朋友喜歡說唱,業餘時間花錢錄歌,(雖然我個人對說唱無感)但我還是挺支援他的。人為了自己的愛好瘋狂一把,也不算白活,總好過閒著就躺床上耍手機的強。
16樓:「已登出」
現在的人盲目跟風太嚴重了,不管用上用不上的東西都盲目購買,這個太不可取了。大概是現在的網路太發達,感覺有些人在炒作,導致一些年輕人不太理智。
17樓:李碧輝
我尋思阿茂這一身應該不貴吧。。。
乙個人字拖撐死了一百塊,不比什麼aj省錢多了。。。
倒是玩樂隊這點,前面好多樂隊包括第一季的樂隊都提過,樂隊是副業,要靠主業才能養活自己。刺蝟這樣的樂隊也照樣得做兼職。
所以想玩樂隊沒問題,先讓他找個能養得起樂隊的主業再說吧。
18樓:moss li
個人愛好而已,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理解不了,那就分手吧。你們都還沒結婚呢,連這個也要管,那結婚後,你老公的生活是沒有一點樂趣了
19樓:雨檬
適度跟風這個本來問題不大,像我們好多人都有這種情況的,比如看到某個明星的髮型,穿衣風格等都會去模仿,但你說沒錢還要強跟風,那就有點過了。這種情況不提倡。我們要提倡的不管電影綜藝節目等可以給社會傳達些正能量的東西,大家來跟風
20樓:烽火戲豬侯
這個純屬個人愛好,只要沒有影響到日常生活的質量,那適當的追求一下精神追求還是可以的。而且他只是跟風買裝備而已,個人感覺可有可無的,只要喜歡就好了,別太在意啊。難道就許你追星,不讓你男朋友追星嗎,太偏袒自己了吧
21樓:冷夜寒楓
這樣的男朋友太應該珍惜了!原因如下:
1,他很年輕。
2,他對世界保持著新鮮感。
3,他把心思花在了一些興趣愛好上,而不是「附近的人」,「探一探」,「搖一搖」上。
4,成熟的男人好找,從有趣甚至幼稚一直陪著你變成成熟的男人,和大熊貓一樣。
菇涼,好好珍惜吧!
22樓:李哲之
發現男人有痴迷的愛好,是非常好的事啊。只是買買周邊,還沒有開始研究樂隊的樂器、裝置。當然了弄一套樂隊的裝備也不貴,比一些玩車、玩錶、玩相機的便宜多啦!
23樓:哦哈喲
我覺得有夢想就是好的,就怕被生活和社會磨平了菱角變得沒有夢想和方向,況且做樂隊啊啥的還是很有意思呀,只要是在自己經濟範圍內能承受的,都可以小小的支援一下~
24樓:
每乙個商品其實能夠成為爆款,是對商品的價值呈現出最大利益化實現本身最大的價值。也是讓大眾消費者對爆款青睞的一種成功。
無論多大年紀,對「美」都毫無抵抗力,而「穿衣搭配」,則更是值得每個人去學習提公升的地方。我們都需要在穿搭上有屬於自己的見解與風格,切忌在買衣服的時候盲目跟風。
25樓:小荷才樓尖尖腳
這個怎麼說呢,這只能說是人的一種天性,我們從小就是這樣子的,我們小時候會喜歡一些小物件,就會以各種理由得到,這個理由可能是哭鬧;可能是努力學習;也可能是某種節日。小的時候得到了很重要,過程嗎可能沒有那麼重要。
當我們長大了,就不一樣了,是過程很重要,得到了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長大了都會有喜歡的人,喜歡做的事,有才華,有實力的人,一開始就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知道為之付出什麼,從而慢慢實現。而我們大多數普通人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可是會趨於現實各種原因而不能不這些想法付諸行動。
26樓:
每個男孩子都有過搖滾夢啊。
我記得大學的時候,特別喜歡聽許巍和鄭鈞,也曾夢想仗劍走天涯,看一看這世界的繁華;也想回到拉薩,想私奔。我私奔,我私奔~
但是,追星也是要適度的,對吧?有夢想固然可貴,但要在尊重生活的前提下啊!
還要就是,穿衣品味這個東西,因人而異,氣質不同,硬要去模仿明星穿搭,很可能很可能不適合,自己駕馭不了,而且也不符合自己氣質。不要浪費錢了
如果確實非常喜歡,買來嘗鮮應該沒什麼問題!
作為乙個的男生,應該給物件更多安全感,擔負起自己的責任。想組五條人一樣的樂隊,看看自己的實力和條件,光憑一腔熱血就想闖出天地,那大概是不行的!
27樓:鄧加宇宙
我倒是覺得題主沒問題呀.
這個所謂裝備…
你男朋友如果是去買結他買樂器我還敬他是條漢子.
去買穿搭…
買穿搭組樂隊?
那不是男團嗎?
(買了一堆花裡胡哨的樂器是題主後來補的)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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