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陳蘭香
平台該做些什麼?
如果你覺得眾籌平台會嚴格審核眾籌者的經濟情況,那只能說明你們是沒見過眾籌平台掃樓。
什麼叫眾籌平台「掃樓」?就是眾籌平台的工作人員在醫院乙個乙個地動員患者眾籌,哪怕有的人根本不需要眾籌,或者不願意眾籌,那些工作人員也會各種手段引誘患者參與眾籌,甚至必要的時候他們連眾籌需要的資料都給準備好。
那些工作人員怎麼說呢,見過賣保險的吧,一樣一樣的。
很多人對比頗為不解,明明我不需要眾籌,為什麼這些平台這麼熱心,簡直是菩薩在世。
歸根結底就五個字——無利不起早,眾籌平台會參與分成,而且這個比例還不低,明白了這點,你就明白了,哪怕有的人在世俗的眼光中根本不需要眾籌,他們還是眾籌了,這裡面除了他們自己的貪欲,還參雜著平台的利慾薰心,對前者而言,看病不能降低生活質量,對後者而言,多乙個人參與眾籌自己就多分一杯羹,至於,其他的,有錢香麼?
所以,指望平台加強監管那是不可能的,我們能做的只能是在看到有人眾籌,不要立馬情緒上頭,畢竟,很多善良的人自己還租著房,吃個超過三十的外賣還要猶豫良久。
2樓:Dr.北海
坦白講,我是不會捐助通過這種眾籌平台的人的。
他們有本事把醫院的賬單拿出來?
要是所有的錢都花在醫院,哪怕在醫院食堂吃飯都可以,那我一點猶豫沒有,直接捐。
但是四百萬,醫院還真沒有這麼高的消費,尤其是醫保可以報銷很多。
所以我勸各位,也不用過於善良。
3樓:如晦
有些人可能不是真的窮, 只是出了事兒不想降低自己現有的生活水平罷了。。。然後就有人說了,捐不捐是你的自由,眾籌不眾籌是人家的自由。乙個人如果經歷了很多次這種所謂的眾籌,再看到乙個眾籌,這個人現實中真的很困難,真的需要幫助,那這一次還會幫嗎?
4樓:序R依舊
400萬只是保底而已,我覺得捐款不僅要救人,還要病人以後能夠平安幸福的生活下去,一家人都出事如果把財產都用來治病,將來治完病怎麼活下去都是個問題
5樓:張汶
可以核實實際全部家庭財產狀況。有房有車和400W,在不同情況下價值不一,所以先按實際成交後折算其財產價值,然後看是否足夠後續處置費用,足夠則不可以。如果不足,可面向全社會公示其全部資產情況並做書面和電子記錄備案備查,應該允許眾籌。
6樓:唯他主義者
我覺得在市場經濟下,任何合法的止損和追償行為都是對的。
損失了,就該想盡辦法得到補償,即使根本沒人侵害你。
指望每個人高風亮節不用違反道德的手段補償,就像古代指望都是清官一樣滑稽。
有漏洞能得利就該勇敢去做,不好的事只有發生多了才會有法律跟進彌補。
7樓:無妻徒刑
有句話說的好,捐款就是表達一下我的愛心,我捐了我高興,你拿著錢愛幹啥幹啥,和我沒關係。
就好像我小時候收了壓歲錢去買玩具,結果挨了一頓罵。但是我的壓歲錢我買玩具有錯嗎?
話說回來,你既然捐了,就不要糾結別人幹什麼。氣不過的以後別捐。
另外宣告,我從沒搞過募捐。
8樓:友間集
我們表達善意,必須要以對方傾家蕩產為前提?我想,大可不必。
只要實事求是,只要對方並未刻意隱瞞,只要有足夠的誠意,我想這就足夠。
捐不捐其實更重要的在於我們個人的想法,也是我們個人所下的決定。
只要你認為,可以捐,那就捐。
誠然,傷者家裡是有家產,但家屬並未想過欺瞞。
事實是擺在面前的缺口是實打實的現錢,變現需要時間,可這傷病,不等人。
而這些捐款,實實在在能派上用場,能做出拯救。
我們應該感謝這些伸出援手的善人,應該祈盼傷者平安,唯獨不應該去質疑真誠。
如果要在正確和善良中做出選擇,請選擇善良。
9樓:圖圖大耳朵
出於人性,捐款者和被捐款者都會從自身的角度看待捐款這件事。
所以二者都沒錯。
一部分人的捐款或者被捐原則是:只有走投無路,才能走到募捐這一步。
一部分人的捐款或者被捐原則是:影響到自己正常生活了,就可以用募捐來彌補當下的損失。
有錯嗎?都沒錯。大家想法不一樣而已。
這就需要平台調查認真細緻,並且在顯著位置把這些資訊公開,並且提醒大家去看(這一點很重要)。
所以說,平台需要改進,至於有房有車能不能眾籌,我覺得只要法律允許,並無不妥,因為募捐者的出發點可以是找更有錢的親戚朋友眾籌以應對當下的損失。
但是,資訊一定要公開並且顯著。
其實大家也能想見,如果這些資訊足夠公開並且顯著,那麼這樣的募捐者肯定不會獲得太多捐款。
這樣才是乙個正常的社會。
給比自己條件好的人捐款,真有這麼多活菩薩嗎?
10樓:
我認為眾籌還是有必要公布財產證明,不是要求一分不留,那成要飯的了,你留落車房和夠家庭開銷的錢就足夠了,但是有的家庭一出事就直接求助社會麻煩別人,自己根本不想付出一點努力。眾籌機構也不會管你這那,他們只管抽成,我不知道眾籌的具體條件是什麼,但是估計門檻不是特別高。而且醫院每天都有水滴籌,輕鬆籌等工作人員來發名片。
所以我覺得,應該先自己家盡力解決如果實在能力不足再求助社會,因為自己家的事情都不上心讓社會幫你上心這樣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太滑稽了。
我知道肯定會有人槓
「啊啊啊~你根本沒有經歷過,你懂什麼。」
來看圖今年二月份確診的,這份檢測已經化療了兩期了,報告是四月是因為二月的病例我手機上找不到了。我沒買過醫保,幸虧是個大學生,學校統一買的保險,下來能理賠個百分之50往上吧。確診後大夫說需要準備60-80個,家裡可能只能拿的出十幾二十個的活錢,然後又問親戚借了三十個,又向銀行貸款三十個。
我還有個親哥,馬上要出國留學,這筆錢不能動,所以借的有點多。雖然欠了不少錢,但是我們邊看病邊工作賺錢呢不是嗎,這種情況我感覺已經夠難了吧,但是我沒有乙個家人放棄我,大家都在共同努力。所以真的自己和家人先努力完,實在能力不足了再求助社會,因為每位合法公民的合法收入都來之不易,最起碼要配得上他們的慷慨解囊。
嗯,我說完了。
11樓:願星辰照亮前方
願打願挨,都是利用規則賺錢,又沒有退還機制,誰也沒什麼辦法。平台也需要賺錢不是,還牽扯到了平台就業問題。個人覺得不要愛心氾濫,如果真想發點善心,不如把錢給父母,兄弟姐妹,親朋好友,捐贈的方式也可以選擇買幾斤排骨牛肉或吃頓大餐。
如果錢實在富裕,那也可以捐出去一些,就當給抖音b站起點等網紅打賞或刷小電視什麼的,捐出去就別後悔磨磨唧唧的。
12樓:
該治治平台了,去年一同學車禍進ICU,發起眾籌幾十萬,寫著家庭年收入5萬。
現在時不時跑出來在同學群吹水,說賺錢不難,出事前個人月收入一兩萬很輕鬆,生意好的時候三四萬也有。
市區有房有車
我就WTF了
13樓:勃士後
按道理講,任何人都有資格眾籌,但關鍵在於資訊要公開透明,要把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寫清楚,眾籌原因寫清楚,比如現階段醫療費用是多少,需要多少時間內湊齊,流動資金夠不夠,固定資產能不能變現,變現預計需要多長時間等等。
所有資訊都擺出來,別人再決定捐不捐,捐也捐得明明白白。
14樓:xiaogelxx
著急用錢,平台籌錢,有人願意給,無可厚非,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反過來看,這種家庭,對任何風險都視而不見,不去準備應對,生怕花錢,風險發生了就想社會伸手,真是自己一點點血都不願意出,我稱之為網路乞丐,出事雖值得同情,但不值得可憐,輕鬆籌水滴籌這種平台把這種風氣推進的更深一步,這些人仗著平台有持無恐。
個人是堅決抵制這種籌款平台的,雖然平台無對錯,但是壞人太多了。
15樓:jie wen
醫療是乙個過程,哪個醫院都不會一上來就要你馬上交幾百萬,即使真要幾百萬,起碼也是幾年的總費用吧!當事人家底並不薄,短時間湊個幾十萬不是什麼難事,後續再通過借款或者其他途徑不好嗎?
當然人家願意靠眾籌是人家的權利,不過別人也有拒絕捐款的權利。社會援助是發自內心的高尚行為,不應該是賣慘的受眾。
16樓:
怎麼說呢,舍友男朋友他爸爸出事了,據說進了icu很嚴重。讓我們水滴籌。然後差不多過了不到一周吧就,她男朋友帶他去上海玩了五天。
17樓:
捐款者大可不必心裡不舒服
事實沒問題,那麼你的愛心得到了印證
事實有問題,燒傷這玩意,是最痛苦的。一輩子的苦難,對標你的幾百上千,實在是微不足道
18樓:闊耐的孩紙
現在有房就不能領取低保了,所以有房有車的情況下我認為眾籌應該是最後一種救命手段,本應該是下下籤卻被拿來當做是上上籤,雖然你很慘了,但是白嫖醫藥費我認為是不合理的。
19樓:風滿月
能理解不能馬上變賣資產的時間差,但是也不能欺騙捐款人的善良。所以我認為可以設定捐款的前提條件是2年內受益人必須將名下資產變現所得按捐款人出資比例歸還給捐款人,否則按詐騙罪接受公訴。
20樓:COLINCHEN
在救人要緊的前提下,用錢應該是如下順序:保險公司->自家存款->親朋好友借錢->社群/社會保障->眾籌類。 如果一開始就眾籌,自家存款都不動,就有點不太合適了。
至於房車,後續可以用來賣了還給親朋的借款。過度消耗眾籌資源,只怕以後真的有困難的家庭需要幫助,也難以激發公眾熱心了。
21樓:
合著傷者父親不止一套房?自己兒子小命都不保了,不砸鍋賣鐵救人,想著用別人錢?那我也做好了捐款的準備,至於什麼時候捐出去,等著吧。
22樓:老伍古玩鑑定
自救者,人恆救之 ,沒有時間賣房,卻有時間去眾籌。10W年收入,現在農民工一年工地搬磚的收入5-6萬,前有羅一笑事件,現在又有這個事件,這是在測試公眾善良底限嗎?
23樓:小阿哥
因為大家只盯著家屬有「資產」,但不知道家屬沒有「現金流」。
我能理解家人為什麼不去賣房的難處!——買房子都需要簽字、公證、手續,讓她從ICU裡面走出來去公證明顯不現實。這也是為什麼有「資產」還要配置健康險,因為它的確能解決「現金流」危機
24樓:
一般這個情況資料什麼的都寫的是比較清楚了,他既然達到了平台的要求,平台允許他眾籌,那他就沒問題。
至於現在大家質疑的其實說到底不還是這個平台的問題嗎?平台給出的求助人具體資料不夠全面,如果給出了求助人具體的情況,最後剩下的就是大家自己判斷該不該捐,以及捐多少的問題了。
還有既然你沒了解到求助人的家庭情況,你可以選擇不捐和懷疑呀,至於那些捐了的,可能人家也不在意這些小錢呢。
反正我自己是按照這個來的,水滴籌上也差不多是這樣,求助人寫的情況特別真實、緊急,我可能就會捐個幾十塊錢;感覺情況大概真實,有需要,我可能會捐個幾塊錢;有些資料比較少,不太能判斷的,就可能會捐幾塊錢或可能不會,而且這種情況下,捐了錢後即使馬上有人告訴我被騙了,也會覺得無所謂。
說的有些凌亂,不知道意思表達清楚了沒有。就是這個捐款是乙個兩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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