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邶風 擊鼓》是同袍情還是愛情?

時間 2021-06-06 18:11:49

1樓:春秋不紀年

《毛詩故訓傳》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傳】契闊,勤苦也。說,數也。

【箋】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傳】偕,俱也。

【箋】執其手,與之約誓,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

《毛詩正義》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契闊,勤苦也。說,數也。

箋雲: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契,本亦作「挈」,同苦結反。

闊,苦活反,《韓詩》雲「約束也」。說音悅。數,色主反。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偕,俱也。箋雲:

執其手,與之約誓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偕音皆。

「與之約」,如字,又於妙反,下同。一本作「與之約誓」。難,乃旦反。

[疏]「死生」至「偕老」。○毛以為,從軍之士與其伍約,雲我今死也生也,共處契闊勤苦之中,親莫是過,當與子危難相救,成其軍伍之數,勿得相背,使非理死亡也。於是執子之手,殷勤約誓,庶幾與子俱得保命,以至於老,不在軍陳而死。

王肅雲:「言中國人室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此似述毛,非毛旨也。

卒章傳曰「不與我生活」,言與是軍伍相約之辭,則此為軍伍相約,非室家之謂也。○鄭唯「成說」為異,言我與汝共受勤苦之中,皆相說愛,故當與子成此相悅愛之恩,志在相救。餘同。

○傳「契闊,勤苦」。○正義曰:此敘士眾之辭。

連雲死生,明為從軍勤苦之義,則契闊,勤苦之狀。○箋「從軍」至「伍約」。○正義曰:

《大司馬》雲:「五人為伍。」謂與其伍中之人約束也。

軍法有兩、卒、師、旅,其約亦可相及,獨言伍者,以執手相約,必與親近,故昭二十一年《左傳》曰:「不死伍乘,軍之大刑也。」是同伍相救,故舉以言之。

《詩集傳》

死生契【與挈同】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賦也。

契闊、隔遠之意。成說、謂成其約誓之言。從役者、念其室家。

因言、始為室家之時、期以死生契闊不相忘棄。又相與執手、而期以偕老也。)

所以兩種解釋都有

2樓:天上有天

《擊鼓》,作者為衛州籲時期的士大夫石厚,石厚作為促成攻打陳宋的聯盟軍負責人,當然要跟著去參戰。中途,石厚書信與妻,即《擊鼓》。

邶風問題

3樓:中文百人一首歌牌

個人傾向於回憶家中的妻子,愛情誓言。

如果是革命情感,「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可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不太合適吧,和戰友執手可以,白頭?不希望戰爭結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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