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為了物件紋身嗎?

時間 2021-09-10 01:30:18

1樓:莫莫

不願意,因為我不喜歡紋身。你如果喜歡那就去紋乙個證明給她看,如果不喜歡那你就用別的方式證明你愛她,她在乎的是你對她的態度。

2樓:阿瑤

不願意!紋身只是因為自己喜歡吧…我應該不會因為任何人紋身。 紋身我覺得是很私人的事情,換一句話來說…萬一分個手…洗紋身多疼?蓋紋身的話就很被動。

3樓:蘇總的女人

不願意,要是以後分手了洗紋身又疼又麻煩的,我剛跟物件在一起熱戀期的時候就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他叫我幹嘛就幹嘛,對他真的是全身心投入的那種,當時甚至還覺得為了他願意去死什麼的,結果現在……

我們雖然還好好在一起,也還是很愛對方,但是現在我的想法改變了,我愛他並不代表我就得為了他犧牲我自己,因為我覺得我除了他之外還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去做去追求,就比如紋身這件事來說,我喜歡紋身我想要紋身,紋什麼內容我自己說了算,如果是因為我愛你而違揹我的意願去為你做一件事的話,我也不會開心的,所以紋不紋身這件事得看是自己主觀想法想要去紋還是男朋友想要你去紋的,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反正我紋身的話只是取決於我想不想紋罷了

4樓:

你犯錯是你犯錯的問題,紋身不是解決犯錯的方式。

紋身,我如果自己想要為了愛人或者家人紋身的話,我自己想清楚了會紋。但是不會為了彌補錯誤,證明不再犯錯而紋身。

其實你犯了錯,你想想,你犯了比較嚴重而非原則上的錯誤,你自己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5樓:天然呆麼麼噠

沒有人是為了別人而存在,也沒有必要去為了討好別人而去做某些事情,如果你喜歡紋身,那儘管去紋,但如果是為了對方而去紋,個人覺得沒必要。先愛己後謀愛人

6樓:夜子書

不願意,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紋身一定要自願

兩個人的事是需要溝通和理解的,有錯就改,錯過頭了,那你就只能承擔後果,但是紋身可大可小。

事業上,考公之類的是不能紋身的,而且對於許多地方紋身留下的印象不好。

婚姻上,跟女孩子一起對女孩子好是應該的,但是自愛也是一點,愛她不等於失去自我,你都已經在這裡問這個問題了,你的意願你自己早就明了了。

最後補一句不應該問,但是你得認清的,你很肯定你將來娶的就是她?

7樓:小小小小小

不應該。紋不紋身是自己的意願不是為了別人,你倆也不一定走到最後,分了咋辦。紋身還會影響以後考公考編各種東西。

證明愛乙個人也不是用紋身來表達的。跟她好好說說,還有,她幾歲啊,居然會想到紋身來證明,年紀小還可以理解,年紀大的會,是不是有點偏激。

8樓:lalala-Jane

不願意,身體是自己的,我不是他的附屬品,也沒必要為了證明而去修改自己的身體。

其次如果你絕對不會後悔,那就當我沒說。不過沒有絕對

9樓:阿心

沒必要..相信我..如果愛這個東西已經需要表象去證明的話那它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反過來的話那她又該怎麼證明她愛你?

如果你紋了的話以後它可能就不是乙個證明愛的紋身.而是你犯下那個錯誤的標記

10樓:送我一朵小紅花兒

如果是我的話,我不僅不會接受,如果她執意如此我會和她分手!

我對於紋身而言沒有好感也沒有厭惡,如果愛需要這類東西來證明,那還真的是膚淺。

諸如此類的還有:不買xx就是不愛,不做xx就是不愛,不xx就是不愛。

愛是這些東西麼?需要這些東西證明麼?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那我就是不愛!

11樓:大彭

這種證明有點膚淺,為了錯誤證明,為了愛證明,紋身最好不要直接紋對方名字頭像,可以選擇圖案型別,隱喻的表達兩人的關係,就算以後不在一起,這個紋身不會影響下段感情,也不會被人一眼看出,逼迫對方紋身,這樣子感情很危險

12樓:說忘

看人值得的人還是可以的不值得的人拉倒肯定有人會問我怎麼知道值不值得

看長遠。以後會不會在一起,能不能看到未來,比如乙個是北方的,乙個是南方的,那就不好說了。在一起時間多久了?

一年兩年還是什麼。我們之間的關係到哪一步了。已經我中有她中有我了,還是不溫不火一周見面都沒幾次?

所以這個問題看似是紋身,其實大有乾坤。

13樓:人間清醒

為了物件/男朋友/女朋友紋身,不願意。

為了老公(丈夫)/老婆(妻子)紋身,可以願意。

換句話說,愛情是美好的,但也是虛無縹緲的,比起愛情,我更相信法律。

兩個人在一起交往,誰也不能預料最後兩個人會走到哪一步。愛情裡,很多東西都是沒有定數的,不要因為一時對愛情的熱忱而在自己身上留下永久的印記。當兩個人彼此相愛在一起時,難免會有很多充滿愛意的瞬間讓你覺得此生非他/她不可,但是,一旦愛情裡那些不確定因素開始躁動,往往一開始轟轟烈烈相愛的男女最後只能得到個分手的落幕。

談戀愛是兩個人彼此情投意合,決定以超越普通朋友更為親密更進一步的關係去交往,這就是關係更親密的男/女朋友關係,但,由於沒有任何規則規定和法律條令的約束,兩個人感情破裂後決定分開也只需要一方的表述。你能非常非常確定一定以及肯定你愛的那個人Ta一定像你愛Ta一樣愛你嗎?你確定你們的關係一定會在一起維繫一輩子不會崩壞嗎?

結婚,意味著從拿到結婚證那一刻起,你和你愛人的關係將受到法律的保護,沒有人可以在不經過你們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去破壞你們的關係。如果是離婚也是要徵得男女雙方的同意。而當你想要與乙個人結婚的時候,你心裡是非常確信你愛ta的,並且ta也是同樣愛你。

就算婚姻中沒有愛情,那也會存有對彼此後半生伴侶的尊重。就僅這乙份對未來半生相濡以沫的伴侶的愛和尊重,當你想為ta紋身的時候就是值得的。

當然,如果你知道ta不愛你你也不會為ta紋身的,對嗎?

我希望所有正處於熱戀中的男女,當你們想要為對方做一件可能會伴隨你終身的事的時候,三思而後行!

我生於2023年,今年20歲。

有那麼兩次,我曾以為是我對愛情的不忠誠不堅定。但是現在想想,也許是我太清醒了吧。

歲月和經歷,總有乙個會逼著你成長。

14樓:文公子

紋身如果並非你自願,即使是你犯錯了也不應該用紋身來證明你愛她。你可以用其它方式去彌補你犯下的錯誤,請求原諒的方式很多,可以好好跟你女朋友多溝通。

15樓:

願意但是後悔了,我和前任在一起的時候紋過情侶紋身,後來分手,對方飛快的把之前的情侶圖蓋了,而我,到現在也沒蓋,覺得沒必要,因為當這個紋身失去意義的時候也就是乙個普通的紋身。

16樓:啥也不是

不願意,把物件的名字紋在身上感覺有些傻吧,咱也不是詛咒兩人會分手,如果分手的話,你的下一任該怎麼想,你還得去洗紋身,或者再去紋個別的圖案,也太疼了吧,別說什麼和愛豆一樣的名字首字母,大多數男生還是不會相信的吧,僅為本人看法,如果你們兩人深愛,請當我說的是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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