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在認識我之前跟前任開過房,但是什麼都沒做,我到底該不該追究?

時間 2022-01-06 09:36:07

1樓:

兄弟我勸你好好跟她聊聊,畢竟這種情況都沒做過的概率其實很小的,咱暫且就把年齡往大了說,都能開房住一起了,男女共處一室真的能不幹點那啥嗎。而且男生若要是很主動的那種,半推半就就來了,畢竟都是男女朋友關係,做點那啥不是在情理之中。

所以極大可能是你女朋友在騙你,你要是介意你就跟她講你介意就完了。叫她坦誠的告訴你,畢竟謊言總有被拆穿的那天。到那天你就分手咯。

2樓:

大四下半年遇到男朋友。和他在一起。後來異地。他來找我或者我去找他。住一間房過。什麼都沒有發生。異地戀,不開房住哪呀?只是想多點在一起的時間。

3樓:Je taimerai

這就不是乙個你該想的問題。

開過房算什麼? 如果你說你只是介意這一點,而心裡難受。那麼我想說,不是這一點,這已經牽扯你們的三觀不同,開過房沒這個想法很畸形很老套,如果因為這件事情就是沒有導致分手,而你心裡很難受,吵架會提,隱隱約約中還會對她不好,那我只能說你還是不夠愛她。

我們不是說愛乙個人就包容她的全部,啥亂七八糟的毀三觀的問題都包容。

問題是,你這個想法是錯的,你應該做的是改變你的想法,然後去接受她,而不是雙方都難受。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該不該相信,而是你應該改變這個想法,或者直接分手,別拖累姑娘的乙份感情。

4樓:Larrisa

女人的話不可不信亦不可全信,從你的問題來看,你不相信她說的話,可是無論你信或不信都無法改變已開房的事實,大概也是「開房」這個詞讓你隱隱作痛,也許換個角度,你是你女朋友,你跟你前任開過房,你現任追究起來,你會怎麼回答???如果什麼都沒發生,你大可理直氣壯,如果有呢?想必此時你已經很清楚了。

我不是在暗示什麼,既然你們在一起了,愛就請深愛,否則只會成為下乙個前任。

5樓:華仔

說句實話啊,你想追究什麼?憑什麼追究?就憑你現在是人家男朋友?

別糾結過去的事情了,你也知道,人家是和前任開的房,是認識你之前的事,別說什麼都沒做了,就算是發生關係了,也與你無關。

這年頭誰沒個前任啊?你沒有嗎?你和前任做的事人女孩子有說什麼了嗎?

你還追究?追究個屁啊!如果你連這點都放不下,就分手算了,不要浪費彼此時間。

不然的話就不要糾結那麼多,況且人家只是開房而已,什麼都沒做。重要的是現在和你在一起了。人不要活在過去,要活在現在…向前看…

我女朋友之前私生活有點亂,和別人開過房,我朋友認為不夠談,我該怎麼辦?

這個。既然樓主問了應該自己是介意的,至少介意別人對你女朋友的看法,或者是對你們的感情已經產生了動搖,所以個人覺得不要在一起比較好。再來看看這個命題,你女朋友之前 劃重點,之前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和你在一起之前。私生活混亂和別人開過房 那麼串聯起來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 你女朋友和你在一起之前和別人開...

跟前任糾纏著的女朋友,我該如何?

八尾喵 五年的感情,不知道你談過這麼久的另一半沒有。的確是親人的感覺,要麼斷得乾乾淨淨再無來往,要麼直接融入自己的生活平平淡淡,我是懂的,你女朋友說得沒錯,但是做人要坦坦蕩蕩,感情上不能有私心。也就是,懂得避嫌。她跟自己的姐姐姐夫和前男友吃飯我還能理解,但是她前男友回來,拋下你這個現任就去接她前男友...

你們介意看到男朋友在認識你之前,和他前任曾有的互動嗎?

小越自閉了 說實話,不管在一起與否,一旦提到前任,第一反應是介意。哪怕在認識之前。在我個人的認知想法裡,前任沒有留在列表,繼續相處聯絡意義。因為已經分手了,何必留著呢。除非是為了追回,做朋友的機率我個人覺得少之又少。作為現女友,你看到前任和男朋友以前的互動肯定會多想呀,想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經歷的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