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兩年了,分手兩個月她就找到新歡了,可我還是想挽回這段感情,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23 12:52:13

1樓:秋葉飄零

咋說呢?兄弟,看開點,人都有物件了你還想咋滴?在我覺得,在一起有過美好的回憶。分了就是分了,你糾結也沒用。你握不住沙子的,何不把它揚了!

2樓:琪琪

兩年的感情對誰而言都不是說放就能放的,家裡介紹物件多數是因為想談到結婚,你們之前在一起有談論到結婚的打算嗎?之前的相處中有沒有分手危機,女生失望攢夠了才會選擇離開,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什麼

3樓:沐挽清

在一起兩年,說明你們是有感情基礎的,兩年的感情最後分手,意味著你們的相處模式或者說彼此的價值需求不匹配,或者說一方不能滿足另一方的價值需求,這種價值需求有可能來自現實層面,也有可能是情緒或者說情感價值,具體什麼原因你自己要反思,那分手兩個月她就找到新歡,而且還是家裡介紹的,這種情況大多都是雙方到了年紀了,找乙個條件「差不多」的得了,這種條件差不多的大多都是從現實角度考慮,比方雙方家庭背景、工作收入。是否有房有車等,至於是否有真感情,就算是有好感,也相對脆弱,需要慢慢積累。

既然想挽回,你的優勢是你們相處兩年,有感情基礎,也許真愛過?

不利的地方是你們之所以分手一定是有原因的,具體什麼原因你要自己反思,家裡介紹的對方父母這層面肯定是滿意的,而且家裡介紹的肯定是奔著結婚去的,這種情況如果不存在大問題,一般走向婚姻的節奏比較快,所以給你留的時間相對比較急促。

你該怎麼辦?

1 反思你們之間的問題,有能力解決就盡快解決,沒能力解決慢慢解決,但至少要讓對方看到明顯改變,給對方希望。

2 以時間換空間,製造和你前女友溝通相處的機會,讓你的「改變」能讓對方肉眼可見,「拖」住對方,讓她在做最終決定的時候(和相親男結婚)相對不是那麼順利,就是說你要有能力讓對方覺得你能帶給她需要的價值,能帶給她幸福。

3 別糾結了,要麼放棄,要麼行動起來,你想挽回和你去做(正確的方式)是兩碼事,趕緊做個決定把,留給你的時間不是很多。

在一起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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