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談戀愛 認識不到兩個星期就在一起 現在在一起4天就想分手 男朋友剛官宣 很多人知道該怎麼收場

時間 2021-06-04 13:14:52

1樓:去去去去去去

這這這……姐妹和我太像了嗚嗚嗚嗚嗚嗚……和他認識不到24小時就在一起了(這是真的,是不是感覺奇葩大有人在),在一起很快就後悔了呀(他真的很油)但是我為了不顯得我渣,忍住了沒分掉。就別老把這件事別放在心上吧,該幹啥幹啥,就像以前一樣。現在兩個月了,摸清他的人了就還好吧,不是絕對的。

感情這個事情,它如果讓你覺得渾身難受就失去了它的意義。如果真的合不來,還是及時止損哈

分手了,別問了

2樓:Daisy

拜拜就拜拜

一首MV也就幾分鐘一部電影也就幾個小時更不要說這幾天之於一生,如果你已經沒有對他負責的耐心,重新喜歡他的衝動那就請花乙個鐘頭,思考怎麼分手體面

3樓:心理諮詢師陳孝鵬

你們很快的就決定在一起,同時自己很快的就想要分開。

開始的很快,出現分手的想法也很快,之前太快了,不如自己此時此刻先讓自己慢一些。

你能夠決定和對方在一起,雖然兩個人認識沒有多久,但還是相信對方身上有你喜歡的地方的,而現在你又想要分手了,可能是又了解到對方身上有你不喜歡的地方了。

愛情就是這樣,伴侶不可能完美,可能最初的時候,你自看到對方身上好的一面,你會覺得對方很完美,但是相處久了之後,就會發現沒有乙個完美的人,都有好的一方面和不好的一方面的。

所以長久的感情總是需要珍惜對方好的一部分,然後用對方好的一部分去包容對方身上不好的那一部分。

現在兩個人開始的很快,不如再給彼此多一次時間去了解,如果你覺得實在沒法接受,再選擇分開便是。

如果自己慢慢的發現對方身上還是有不少優點的,自己慢慢相處起來,覺得還是不錯的,自己也可以選擇繼續相處嘍。祝好~

4樓:加我看美羊羊洗澡

談戀愛不就圖自己開心嘛……你自己覺得愉悅的感情才是對的啊(當然指不違背道德),感情需求本質是自己的滿足感,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分就是了

關鍵是,官宣算個啥,有法律效力嗎……?

(草,尬了,之前還把法律效力打錯了

5樓:感恩向上

這樣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只能說明你們在剛開始就很倉促的決定了,所以現在只能草草收場,戀愛其實需要兩個人磨合和增進了解,官宣不官宣無所謂,不適合就不要耽誤彼此的時間和精力,當然如果能為對方考慮,更好的在一起,那就更好不過了

第一次談戀愛 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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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談戀愛,本人女生,對方也是第一次,可是對方很慢熱,話題是我找,第一天也沒主動聯絡我,該怎麼辦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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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談戀愛學到了啥?

我很乖 第一次談戀愛讓我學到了許多,也讓我成長了許多。最明顯的一點是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方面,我明白了,人與人之間是相互的,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你關心我,我也當然應該關心你,你包容我,我當然也不能咄咄逼人。在這方面就有許多女生會產生一種錯覺,她們總覺得,自己是女生,男朋友應該多關心,多包容,多理解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