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了兩個月發現女朋友身上有關於前任的紋身,不想分手,可每次看見都難受的不行。你們能幫幫我嗎?

時間 2021-06-01 21:31:30

1樓:

我的前任,在左手臂顯眼位置,有兩行字,XX XX 我愛你。

名字是他的前女友。

我跟他交往是在冬天,穿著長袖的衣服,我不知道他手臂上還有這樣的東西。

後來天氣漸暖,到了穿T恤的時候,我驚然發現,媽的, 這是什麼。

這個X靜是誰。我愛你是什麼鬼!

並不是文身,而是用刀割出來的,留下的疤痕,但是很清晰的可以看出來。

我當時就懵了,不知所措,我是存了結婚的念頭跟他交往的啊。也是真的喜歡的男人。

但是,我怎麼能受得了我的男人,手臂上帶著別的女人的名字。

我甚至想到了,我爸媽看到這個之後會怎麼質疑我的眼光。

我甚至想到了,以後我們的孩子會不會拽著爸爸的手臂問,X靜是誰啊。

我說,我們去文身好麼,把這個名字蓋住,包個花臂也好。

他一直都說好的,好的,但是。不知道是怕疼還是怎麼樣,一直都沒去。

我討厭夏天,討厭看到那個名字和我愛你這三個字。

我說,我也要給你刺上我的名字,卻一直都沒有下手。

我不會因為這個文身而跟他分手,但是我真的是因為這個,心裡很不舒服。

現在分開了,很釋然。

我總歸不想要帶著別人標籤的物品或者是人。

2樓:Maybe

跟她商量看能不能遮蓋掉,然後新圖案跟你有關不就結了麼?

願意紋跟男友相關的東西在身上,至少說明是個重情義的姑娘,也不排除年少無知不考慮後果。如果姑娘已經放下前任並打算和你好好在一起,也就沒必要計較那麼多了。你覺得呢?

3樓:梁寬

有沒有開誠布公談過?她怎麼說的?如果她明確不想弄掉或者含糊其辭,那麼作為一名老爺們,我對你只能說六個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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