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認清乙個人的同時需要付出代價 你願意嗎?

時間 2022-01-11 09:31:34

1樓:崔傑

水至清則無魚,別把乙個人看的太清楚,完全沒有必要,與人相處不是考試,不是做題,用不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更不是做生意來權衡利弊,生意有生意的規矩,遵循法則就可以,看的太清晰,首先可能會打破你對這個人原先的認知,重新構建對此人的定義,這需要大量的時間成本,而且他人的言論不一定完全真實,會造成你的誤解和偏差,題主畢竟要忙著生活,恐怕每天也沒那麼多時間去了解清楚乙個人吧?除非對方是你的至親,妻子,或者丈夫一類的

2樓:壹森

這是乙個不能預先選擇的問題,如果凡事都可以先知先覺,待價而沽,人們就可以永遠避開風險了,風險代價太大,大不了選擇不認識,躲開就好了。

現實是,沒有這樣的預知選擇,所以就不要做沒意義的假想了。

還有一點要知道,認清乙個人,也是非常困難的,人是複雜而多面的,即使是面對同一件事情,不同的狀態下,會有不同的選擇,做出不同的動作。

舉個通俗的小例子,乙個女生被問到為什麼這麼大了還不談朋友,如果是媽媽問,估計就會不耐煩說「你以為我不想找啊」,如果是親戚問,起碼會隱藏不耐煩的態度。如果是領導問,估計要強顏歡笑敷衍一下。如果領導當著心儀的男生問,估計會是另一番態度吧!

你說你只聽到其中乙個回答算是了解她嘛?你聽到全部回答,你又有多了解她?

再說一點,為什麼要「認清」乙個人,尤其是同事,模模糊糊不是更好,所有的工作態度,都是為了完成工作,順利拿到工資,做出成績,得到晉公升,圍繞著工作完成度去和同事打交道,和你相處的同事也會輕鬆愉快。工作之外的為人,聽到就聽了,不回應就是,即使認清她,你依然還是要和她一起工作,何必認清,適可而止,懂得分寸。

你在怎樣的一瞬間認清了乙個人?

不相 不知是酒精還是食物中毒,半夜一兩點上吐下瀉,整個人差點昏厥。媳婦兒嚇個半死,大半夜硬是拖著我到了醫院,掛了急診。關鍵是,她一公尺五八,90斤不到。我一公尺八八,一百七十斤左右。當時我連走路都困難了,我不知道她是用什麼力量把我送過去的. 風風吹雲 我想你了 五一來找我吧 不行,我有事情來不了 我...

乙個人付出的婚姻有必要嗎?

CashPlus 我覺得婚姻是不是要繼續還是要多問問自己其實,這樣不容易後悔,如果單從生活本身出發,很容易做決定離還是不離,但是婚姻還有乙個很複雜的感情因素,而且婚姻裡的事情甭管你描述的多麼客觀,其實都很難反映它最真實的狀態,所以這個問題只能問自己,再說還有孩子,孩子的情感撫養教育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

你有沒有在一瞬間突然認清了乙個人?

一條鹹魚 有曾經有乙個和我一起工作的人,算是一起工作的夥伴了吧,我對她很友善,但是一有不好的事情就往我身上推,還有我們兩一起做錯的事情,到最後承擔責任的時候卻只有我乙個人,因為她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了我身上,讓我突然一瞬間就看清她了,從那以後,我對她就比以前冷淡了很多。我感覺以前的我跟倒貼,然後吃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