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結婚,男友家買房,我家買車。可是男友家讓我買家電,我父母要求買可以,房子加我的名。我的要求有錯嗎?

時間 2021-07-09 12:27:42

1樓:uhft

從法律上來講,房子確實是他的, 如果加你名字協商不成,那你也沒辦法,要麼委屈結婚,要麼不結

分析你的問題:你們還是需要協商。

首先,如果他不肯加你名字,你又怕以後離婚百搭十幾萬的家電,那麼,你可以什麼都不買,所有的所有都讓他們家來搞定,看他們是否同意,如果雙方真想結婚,他應該會同意這個要求,比在房子上加你名字好多了。

其次,如果他不同意所有的東西都讓他家搞定,還是要求你來買家電,那麼大家乾脆更現實一些,你和他立乙份協議,如果婚後他有過錯導致離婚,那麼他需要對你賠償。。。

2樓:EZillow

你也結婚前買套房完事,車不保值,房保值。各買各的各還各的房貸。也不需要加名字。各歸各的。

還有中國男人比女人多三千多萬,能比得上加拿大人口了,即使萬里挑一也能挑出來三千多個。別人結婚還要彩禮呢,你這還倒貼?

3樓:愛哭的小點兒

然後他還說,還沒有結婚就想著離婚以後分他的家產,我說你怎麼能這樣想,養父母和養女兒不一樣,兒子結婚是家裡面添人,閨女出嫁是養了這麼多年的女兒白白給了別人,我父母這樣提,也是為了讓女兒有安全感,他就說我的想法扭曲

男友家婚前買房房本是寫的男友父親 準備婚後一起還貸還要求我家付裝修錢合理嗎?

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套房跟你一毛錢關係也沒,如果能有還貸的證據,到時候萬一離婚的話,可能能夠賠償你還貸的部分以及補償一部分公升值的部分。但是就算還貸結束寫了你名字了,也很難說這套房到底跟你有沒有關係。更不要說裝修的部分了,那根本就是打水漂的。越18線的地方可能裝修反而越貴,我相信你們那個房子要裝到能好好...

和男朋友異地,準備結婚,說好在我家這邊買房可是到看房買房的時候一直推說沒錢他父母也不上心,怎麼想的?

小姐姐 其實都是藉口,跟我一樣先答應在我老家買房又反悔,他爸媽不同意,然後我說去第三方城市買,他說沒錢,已經談婚論嫁了見了他父母,他父母同意在第三方城市買房,我回去了又反悔說父母身體不好,萬一有天要生病去買了房子付不出手術費,冷暴力想讓我知難而退 劉大海 看了這麼多回答,好像就一兩條抓住了重點。男方...

和男友準備結婚,他家出錢付了房子首付,我家出車,婚後一起還貸,房子加我名字過分嗎?

王幼柏律師 不過分。不需要簽署婚前協議也可以分割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產的增值部分價值。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