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住院,兒子在醫院照顧,婆婆還需要照顧嗎?

時間 2021-07-08 05:00:46

1樓:王小肉

不需要。婆婆畢竟不是自己媽。想象一下,本來身體就不舒服,護工的話名正言順地可以安排活,婆婆在的話安排她做這做那又不尊重她,還要為了不冷淡她沒話找話,各自尷尬。出個護工錢就好了。

2樓:Babys.Lover

當然需要了,照顧病人是很累的,可以兩個人替換著來,讓病人可以好好休息,不讓兒子和媳婦有心裡負擔,當然了,如果你覺得沒必要,那將來你生病的時候,希望你兒子一人照顧,你不要挑媳婦的不是就好,先有好婆才有好媳婦,將心比心,換位置思考一下吧!

3樓:小小糖氣球

以後坐月子誰照顧,媽媽去上班了孩子誰帶,這些你們有共識麼?

說好誰照顧的,都33周了就當提前預習,差不多可以支稜起來了

如果沒商量好,那你還敢生孩子是嫌自己生活太美好添點堵當加菜麼?

4樓:尤文蛋炒飯

作為孕婦,自然希望全家人都圍著自己轉,全家人都關注,也可以理解。每個人都是多充身份,所以角度不同,認知差異也會導致看問題的維度不同。所以這個問題,並沒有乙個固定答案。

首先呢,婆婆和你之間有沒有義務??第二個,你老公在。第三呢,還是不說了

5樓:子非我

建議去照顧一下,特別是生病住院的時候,病人身體弱,心理上卻很「精細」,如果婆婆沒事,但是也不去照看一下兒媳婦,兒媳婦將來必定有話說,即使沒有明面說出來,心裡也會記著,婆婆不說全權照顧,去看一下,也算是幫自己兒子換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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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外科醫生 不可以,想要醫院開具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上一定會寫到死亡的時間和原因,還有用藥的情況,第一,醫院醫生沒有給你安排用藥,第二,並不在醫院裡,醫院也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而死的,死了也不管醫院的事,沒必要給你們開死亡證明 香蕉司令 一般情況下,在醫院住院過程中死亡的是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如果...

在縣醫院當個科主任跟在省城醫院當個小住院醫,你選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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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在醫院住院,經常看到有律師直接來醫院找我們說可以幫忙申請賠償,請問靠譜麼?

samurai 就是些黃牛而已,交通事故案件最簡單,一般都有保險公司賠償,根據責任認定書計算數額即可,現在都有軟體直接可以算了,看看收費多少,貨比三家,找那個收費最低的 沈浩 律師 要看你對 靠譜 的定義是什麼以及你想選擇什麼了。如果定義在專業,這些律師常年做道交案件或其他人身傷害案件,也熟悉當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