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大師-LawMaster
首先看看撫養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這樣理解婚姻法中撫養權的判決:
1,孩子<2周歲時,一般跟隨母親。
2,孩子在2~10周歲期間,一般根據性別判決,即男孩跟男方,女孩跟女方。
3,孩子在10周歲以上的,一般先徵求孩子意願,孩子沒有明確意願的,再按照性別判決。
但是,撫養權的問題較為複雜,上面說的「一般」指的是雙方在各方面條件都旗鼓相當,也都沒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問題的情況下。
撫養權如何判決,和以下這些因素有關:
1,夫妻雙方撫養意願:也就是說還是會尊重意願,如果一方不要另外一方堅決要,那法院是會尊重的。除非是兩方沒有達成協議,才會判決。
2,孩子的性別和年齡:一般2周歲以下的孩子會判決給女方,2~10歲的孩子會依據性別判,10歲以上的孩子以孩子意願為主。當然,還和孩子個數有關係,你們家是兩個,很有可能一人乙個。
3,雙方是否有不適宜撫養孩子的情況:撫養權的判決中,以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為最大原則。
4,孩子是否與某一方的老人長期生活:也是考慮到盡量不變更孩子的生活環境。
5,雙方老人的撫養意願:這個就很好理解了,願意撫養孩子的肯定佔優勢。
6,雙方及雙方老人,是否有撫養孩子的優勢條件。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所以從上面的法律分析來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若孩子以年滿10周歲,孩子的意願是最容易得到支援的;相反,如果孩子的意願是隨母親,你就會比較被動了。2,女方是否有不利於撫養孩子的情況?
這個需要收集足夠且真實的證據,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援。3,你是否存在不利於孩子撫養的情況?這個是不能有的,否則也不用爭取了,因為孩子和母親生活的習慣會變成母親的優勢。
其實撫養權是比較複雜的,具體的可以再了解一下法律規定:關於撫養權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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