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向對方坦誠婚史?

時間 2021-06-03 19:20:48

1樓:lizard

怕失去能理解。

這邊認為,結過婚與否不是考察的重點,而是人品。實誠就是在人品裡面的。

會來搜這個問題,是因為自己的物件交往之後坦白自己婚史的。在告白那次,以及在坦白之前有很多次機會和話題走向都可以說的,他選擇了隱瞞。

這個在人品上有待商榷了。

2樓:

我和你的情況一樣,有很多相似之處,我相處了一段時間坦白了,我感受到她很在意這個事,所以後來就是沒有後來,你的一些觀點確實也有很多對的地方,離異有孩子在婚姻市場來說確實不好找,但是瞞著也很累,特別累,也會覺得對不起她

3樓:咚咚咚

誠實是個好東西,只是大多數人為了眼前利益丟棄了它,你這是為你以後的生活埋下定時炸彈。

女方可能因為深陷其中,愛你無法自拔,隨著時間的累積,所有的濾鏡散去,歸入財公尺油鹽的俗世,加上生活的摩擦,矛盾的累積,當初的謊言就會成為不定時炸彈,隨爆隨發。

不了解你們雙方的性格,但是欺騙一旦開始,揭發的那一天起,不信任的種子就會種下,信任是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也是最脆弱的,沒有了信任,難免家無寧日。你可能沒有遇到真正合適的,而且真正愛你的人是不會在乎你的過去的,更重要的是把未來過好。

如果你足夠優秀的話,總會有乙個和你能並肩的人跨過山和大海來愛你,大多數都是過日子的人,所以身邊那些人不接受你的過去,都可以理解,但真的存在理想主義者,只是你可能遇不到,也不會遇到,那你就找個安心過日子的,要什麼風花雪月,要麼就僅僅談戀愛好了,現在很多不婚主義者,不會在意你的過去。

坦誠相待吧,別耽誤了那個女孩子,也別害了自己,畢竟激情總會散去,謊言總會拆穿,未來的路還很長。

4樓:

有婚史或許能理解能接受,有小孩,我想作為未婚女性是不願意趟這趟渾水的。

也是在好感建立階段,男方告知我有婚史,問到有沒有小孩,男方卻沒有正面回答。我的態度也是這樣,有婚史,想找個人聊聊過去,我想還是很願意牽手的,因為確實還挺吸引我;如果有小孩,對不起,辜負了一腔好感和一片真心,不認為有走下去的必要。

不是歧視有婚史男士,只是有小孩會面臨著各種各樣的現實問題。如果男士真的足夠出色,願意做後媽的人也一大串,不必強扭著瓜。

未婚也不存在說優越感,結婚生子是每個人的選擇,尊重每乙個人的選擇。我想的是,乙個人大概會有自己的擇偶範圍吧:太高的適合仰望,範圍之內適合並肩。不是說越優秀越好,是越適合越好。

哪怕下乙個人比現在的好感男生,世俗上認為的弱一點,但又有什麼關係呢?依然範圍之內,依然值得真情託付。

看女生的選擇,看男生的努力。我從來都不相信題主說的,什麼這個人就會是未來的幸福之類的。

幸福是兩個人不斷的磨合,改進,提公升才有可能達到的極限,目前的相處就夠談未來的幸福了嗎?

如果真的決定與子偕老,那麼就應該尊重對方的主體地位,尊重對方的選擇權利,對方應該要知道關鍵資訊,而不是刻意迴避或者主觀瞞騙。

接觸初期可以接受有苦衷有難言之隱,但如若看著女生慢慢深陷下去,並且探知女生底線,不與之溝通,繼續隱瞞,繼續利己,在這裡面,我只看到自私,沒有看到愛他人,更沒有看到未來的幸福了。

一句大概的話:「底線不能輕易亮出來,一旦亮出,底線就是不能被踐踏的;如果亮出了底線,又踐踏了底線,那麼就是沒有底線。沒有底線的人是可怕的」。

希望他沒有踩到我的底線。

5樓:被偷走的15年

我戀愛加結婚7年,孩子3歲,現在跟老公名存實亡,有乙個大我5歲的男生出現了,所以我婚內出軌了,今年準備辦離婚,在我們剛開始的時候他跟我說的是單身,我們談了半年,可是通過其他的社交軟體我發現他在9年前結婚過,並且有乙個兒子,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也不知道該不該問?我所有的情況都坦白的跟他說了,他是他卻隱瞞了我!

6樓:「已登出」

這種事我前夫幹過類似的,不過不是隱瞞婚史,而是隱瞞婚前債務,婚後要償還了被催債了才告訴我。這件事成為離婚的導火索,知道這件事的幾天後我就和他離了婚。

我前夫和題主一樣,僥倖心理,呵呵。

所以題主這種人渣雞賊男,下場越慘越好。

7樓:劉布丁

還是建議不要

我相親遇到過乙個男生,他並沒有騙我。而是他給我說了他的一段經歷。

他和他前女友已經走到了婚姻的最後一步,當時已經照完結婚證,也已經訂好酒店,請柬也早早發出去了,但是就在領證前,他發現女方之前有過一段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我自己給起的名字,就是除了領證,所有的婚姻該有的流程都有,而且育有一小孩跟了男方。按理說走到這一步很多男的忍忍就過去了,但是他沒有,他選擇分手。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容忍欺騙的。

我身邊還有一女生,她也是事實婚姻也育有一女孩,分手後女孩跟她,但是一直稱呼她姑姑,給了她親哥,她站在的物件是不知道的,但是身邊的人都知道,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被拆穿……

8樓:

除了和題主婚史情況略有不同,我幾乎要以為這是我前男友在提問,他可能也是這樣的想法,把對方騙成老婆好好對待一輩子不能算欺騙……奉勸大家,還是早一點坦白,可以像另乙個問題的答案裡說的,等吃了兩次飯、見了幾次面,建立初步的好感,但是一定要在見過父母前,最好在雙方打算開始戀愛關係之前。為什麼要盡早,因為不管你以任何形式說出真相,都是在逼迫他(她)做出選擇,痛苦地接受心目中不一樣的真實的你,還是選擇放棄無視任何沉沒成本,進退維谷。這個程度自己把握,雖然人都是自私的,但是如果對方抱著一顆赤誠真心相待,你忍心讓她難過嗎……不要等事情主動暴露。

坦白也要有策略,不是不管不顧不計後果的說,既要保持坦誠,又盡量不因此破壞關係,一定不能一股勁地直接坦白,這是最無效的解決方法。

9樓:

說到底,不就是自私嘛

嫌棄別人的婚史,並不是惡,只是個人選擇。

隱瞞別人自己的婚史,則是真正的惡!

這兩個不在乙個層次上。

只有你只關注自己的幸福而無視其他人追尋幸福權利的時候,才會看不出他們的分別。

10樓:

親身經歷的給你乙個回答,從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信心滿滿,也是認真考慮過的。但還是建議你說清楚,至少前期給女孩乙個選擇的機會。前男友也是在我25歲時遇見在一起,一開始很好很開心,覺得兩人很契合,這輩子可能就是他了。

直到我發現他的婚史,是被我逼問出來的,能看出隱瞞他也壓力很大,而且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畢竟女孩們也不是傻瓜,很多蛛絲馬跡都會有所懷疑。知道以後糾結了很久,最終因為兩人的感情決定繼續走下去,但心裡一直梗了一根刺,就像有人說的離婚不是罪大惡極,真正讓人過不去的是欺騙,是以前建立的信任感在那一刻全部煙消雲散,是再也無法去全心全意信任這個人。所以就算和好了,也是不斷的爭吵,我其實不算乙個很作的女孩,但這件事以後我變得很作,甚至無法容忍男朋友一點點小問題,因為我覺得在這段感情裡我被欺騙了,我是受害者。

提了無數次分手,兩個人都精疲力盡,所以最近終於分開了。快三年的糾纏,浪費的是彼此的時間,這段感情裡我肯定也有錯,但我覺得造成這一步的最開始是他的隱瞞。因為一開始說清楚,給我乙個選擇的機會,我就不會有這麼深重的被騙感,我就不會直到現在也覺得他不可信任。

所以,不要隱瞞,因為你不可能瞞得住,以誠心換誠心,才是一起走下去的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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