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時祖輩偷了皇宮裡的東西,現在算自己的麼?

時間 2021-06-03 19:19:46

1樓:我應該是個導演

首先,偷和搶是不會成為獲得物權的方式的,這應該在哪個國家都一樣。獲得物權的方式有很多,有原始取得,例如你家種的蘋果樹長了蘋果,那個蘋果你摘下來了,就是你的,是你原始取得的。有繼受取得,你摘下來的蘋果,賣給了張三,你把蘋果交給了張三,張三取得這個蘋果的所有權,這叫繼受取得。

除這兩種取得方式以外了,還有一些根據法律規定取得所有權的,例如大陸法系國家的善於取得制度,例如一些國家規定對於遺失物,在取得後依照一定程式進行申報後,經過一定時間無人認領,也能夠取得所有權(我們作為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提倡拾金不昧,所以對於遺失物是沒有這樣的取得方式的)。但無論哪個現代國家的法律,應該都不會把偷和搶作為取得任何物權的方式之一,即法律不會給這種方式提供一種「洗白」的程式和方式的。所以從這一點看,無論你在何時偷了何人的東西,這東西不可能在法律是屬於你,一旦這東西不屬於你,那麼這東西就無法傳遞給後代,因為你本身對它就沒有合法權源。

那麼,你拿著這東西會不會有風險呢?從題目來看其實是沒有風險的,原因在於很難有人來找你確權。在民法上有乙個很重要的原則叫推定合法占有,什麼意思,就是除非有其他人站出來說這東西是我的,或者說這東西不是你的,那麼你拿著這東西,不管你有沒有證據證明這東西是不是你的,都推定你是合法占有。

為什麼要有這乙個原則呢,為了我們生活有序啊。你想想,你穿著漂亮的衣服,唱著歌,坐著火車,吃著火鍋,享受著美麗風景,突然乙個人冒出來,說:喂,你這衣服和火鍋不是你的,你怎麼辦?

是不是要拿出發票、支付憑證或者票據來證明這東西就是你的呢,當然不用對不對,現實生活也沒有這樣的故事,為什麼?就是因為除非他先拿出證據來證明這衣服和火鍋不是你的情況下,你才有義務舉出相應證據證明這就是你的,否則,他嗷嗷的叫,你完全不用搭理他,在法律上,你被推定合法占有。

在這個題目裡,也是一樣,你拿著珠子,誰有證據證明是你祖上偷得?我估計沒人能證明吧,除非有人穿越,正好看到了這一幕,正好拍下了這一幕,正好說服別人他能穿越,否則估計也沒人信。

(好久沒搞過理論研究了,有所紕漏還請見諒指正)

2樓:li Liu

宦官之後,喔,不對,是官宦之後。如果順個字畫,小擺件,小瓷器之類的,還有可能。夜明珠一類民間說書人口中值錢的東西,都是扯。

3樓:junc

你居然拿前朝的劍,斬本朝的官。拿前朝的賬單找本朝拿錢。kmt借美國的債,公尺國世界第一,不講理都沒找tg要誰給你的勇氣找tg要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你還記得鬥地主怎麼玩麼?

大小王,四個二,四個a,四個k,三張q

不要和我說,你出老千,你耍賴,你不講理。

不要在這麼幼稚的拿自己的理去抨擊森林法則了,請忽略鬥地主遊戲,參考參考真實的鬥地主,鬥的是誰,你說的夜明珠剛好也在那一類。哪怕是現在,只有在現在社會正常發展出來的資本且支援國家才能稱作紅色資本(大概這意識),夜明珠價值連城你見過誰真的買下一座城了。

古代皇帝的妃嬪真的只能待在皇宮裡嗎?

嶽光寒 所謂 妃嬪 是個俗稱,不大確切,可以算是高階的宮人,皇宮中的有身份的女眷統稱 內命婦 當然是要在宮裡的,能夠出宮的,多半都是要失去這個身份了。一般能出宮有這麼幾種情況 1 扈從皇帝出行。皇帝出宮都很少,如果是御駕親征還不可能帶很多女眷,郊祀更是不帶女眷,頂多帶個皇后就不錯 2 特旨許回家省親...

為什麼北宋汴京的皇宮裡會出現養不大皇子的現象?

沒有馬的騎兵 不好說,按照神秘主義學的觀點來說,就是皇朝衰敗了,天命不在!漢朝後來是如此,取而代之的魏國也是如此。到了清末還不是這樣。咸豐帝那代就乙個兒子了。到了同治光緒竟然連兒子都沒有了。對了,溥儀也沒有。可見,傳承多代,這種情況是很有機率發生的。不新鮮。 對不起我錯了 是宮殿木質防腐工藝,不是油...

清朝皇宮裡的宮女生活到底有多苦?

比如說,她們不用擔心失業 不用擔心沒吃的和穿的 不用擔心沒地方住,在窮人家看來,宮女過得絕對是衣食無憂的天上人的生活。伺候貴人當然辛苦,但是結婚之後伺候丈夫公婆兒子之類的,恐怕也不輕鬆。做飯 洗衣 織布 女紅,甚至農忙的時候還得和丈夫一起去地里幹活,根本輕鬆不起來。在農家的吃穿用度,恐怕無論如何也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