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毀了乙個人有很多方式,綁著道德的標準毀乙個人,最有效的方式。
你和乙個人在一起,用愛和一切美好騙取他的信任與愛,確定獲取以後,開始你的計畫。
平日裡不斷尋求機會告訴他,用很溫柔,很擔憂的語氣告訴他,你這樣不對,無論他怎麼做你都告訴他不對。
營造出一種他做什麼都不對的氛圍,漸漸的擊垮他的自信與笑容。
如果他逃跑了,把他找回來。
再用愛換取他的信任。
然後再反反覆覆使他痛苦。
漸漸的,他失去了目標。
他不會再相信愛,自由,一切美好。
我們現在有很多父母都在做這件事,
是的,父母
他們毀了很多孩子
2樓:無名
第一,犯罪不一定意味著不道德,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二,一些情況下舉報是違背大多數人道德觀的,要看因為什麼而舉報。
第三,看你不願意具體描述情況,那麼我建議你對他的情況按照這麼幾個標準進行評估:①他是否有足夠惡意或蓄謀?②是否造成他人損失或傷害?③他是否因此得利?
如果上述問題有一項是否定的,那麼不妨考慮放他一馬。如果三項都是否定的,那當然不應再去舉報了。
3樓:
我近代史老師說過學歷史,評價乙個人一件事,問自己這件事對歷史是有利還是有弊,對社會是促進的還是後退的。其實好多事也是這樣的,問自己就好了,每個人價值觀也是不一樣的,但心中一定要有一把秤。
4樓:
你都說是毀而不是正當的影響了,你的道德論豈不是在這裡打架了?算了吧,當你出現這種困惑的時候已經證明之前在你心裡這不是正當的了。只不過那深藏在你潛意識裡的你不願意承認的懦弱或者對人情的妥協性你沒有意識到罷了。
5樓: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
你知道了,對你來說是一種懲罰,也是一種贖罪。
不管你怎麼選,你都不會好過。
問心無愧便好。
個人建議,約個公共場合談一談,勸人自首。
勸得了,大功一件,都挺好。
勸不了,檢舉告發為民除害,大功一件。
前提,與人同去,讓那人旁邊等著並讓他確保你的安全。
6樓:
不說明白評判不了。
一,要看他是否侵害了其他人利益。
二,是否有違規定。
三,是否存在犯罪。
如果只是他私人的事還是不要舉報了,或者匿名警告一下試試?
7樓:
如果是觸犯刑事法律,你怎麼可以隱瞞?
如果僅僅是涉及生活中的私德,又關你什麼事呢?道德是約束自己的,不是約束別人的。不打擾不傷害別人是你個人最起碼的道德。
8樓:
題主好歹說一下具體什麼不良記錄吧,一會是不良記錄,一會是犯罪資訊,這兩個概念天差地別好吧。
而且僅針對不良記錄的話,既然有記錄,這記錄又是哪來的呢?
9樓:張中路
問你自己,你想要的究竟是什麼。如果想要的是利益,就把這個做把柄,威脅他;如果想要的是公正,就告發他,告慰心靈;如果想要的是安全,就當沒看到,絕對不會牽扯己身。這世間路從沒有對錯,一切由心。
10樓:靈明石猴
目測將分化為兩種不同意見
①還記得蜘蛛俠他叔怎麼死的嗎?
②關你什麼事?到時候他報復您,也沒人會幫您,只會說您打小報告自作自受。
題主您只能從心
題主需要顧慮的無非兩樣①打擊報復②毀了他他很可憐如果害怕①,建議題主洗洗睡,您自己的身體您自己的生命也很寶貴如果不需要顧慮①,只是顧慮②,那麼送您一句話「 上帝創造的世界一定是公平正義的,如果有人犯了錯,他就該支付代價,當斷手的斷手,當斷腳的斷腳.如果
人犯了錯又不能支付代價,那誰還相信上帝的榮光呢?」
該不該為了乙個人放棄原有生活
乙隻只愛你的汪汪 親愛的題主。你自己分析的已經挺到位了,結果你自己已經知道了。你還糾結的就是三年的感情,三年不易。但是往後的生活合職三十年。你那三十年的時間,再跟這三年比,這就是個P你也不用糾結難過,等她走了,你自然就清醒了。也就有了結果了。你有冷靜的分析頭腦。理性的分析邏輯。你生活會好的。不用糾結...
該不該為了乙個人放棄一些東西?
不該為了眼前放棄長遠,無論你多愛這個人,最重要的不是在一起,而是讓自己更優秀,尤其是男孩子。我是位老人家,這種事見得比較多。孤獨的女孩子需要人陪,但走著走著,她會發現,能託付終身能給她安全感的男人,一定是有能力有實力的那個。從前,乙個男孩非常愛乙個女孩,他一直執著追求,為了和女孩子在一起他放棄了自己...
愛乙個人該不該放手?
不知道該不該放手,但是我曾經放手了,我沒有出軌,她也沒有,其他的原因。所以愛乙個人還是可能會放手的。愛情不是一廂情願就能走下去,要兩個的付出才可以長久。 小琪寶 好好的彼此談一談,如果真的性格不合適就不要在一起,這樣彼此都累,如果確定互相都還是喜歡對方的,把心裡話說出來,對平常的不滿意,覺得不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