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向男朋友提買房的事情過分嗎?

時間 2021-05-07 04:01:16

1樓:一葉落而知天下秋

過分什麼呀,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我覺得吧,一旦結婚,就代表組建了乙個新的家庭,彼此都要以這個家庭的建設為核心,其他的或多或少都要稍稍往後排。

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像是擁有了一塊自己的根據地,有了心靈歸屬的地方,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去打理,去建設;不管在外面有多累,回到這個完全屬於自己的領地,心裡那種安全感和滿足感是難以言喻的。

所以啊,結婚向男朋友提買房這件事情事情,我覺得是很合情合理的。

還有啊,我注意到,你問的是『結婚時』向『男朋友』提出『買房』的事,『過分』嗎?

誰過分?你嗎?要知道一旦結婚,代表著你們已經建立起比攻守同盟還要親密的契約了啊,到這時候,你所說的這些事已經不是你個人的事情,或者是他自己的事情,而是你們兩個人共同面臨的事情,與其在這裡問我們這些局外人,不如你跟他找個時間好好談談,說出彼此的想法,商量著解決問題,不要有什麼想法憋著不說,這是很不好的,即便是你這是為對方考慮。

要知道這世上80%的問題,歸根到底都是溝通的問題。

最後,祝願你們開心幸福!

2樓:木妃妃

我覺得分情況。

首先結婚有一套屬於小夫妻兩個人的房子,我覺得不過分。因為 =家,安全感、歸屬感都有。結婚買房很正常。

但是怎麼算過分,男方全款買房+裝修,你一分錢不出,還要求加你的名字。我記得過分了。

誰家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憑什麼讓你佔這個便宜?安全感不是這麼來的。

買房很正常,他給首付,你倆一起還貸款,或者你還負責裝修,那我覺得加你名字天經地義。

所以分情況。

3樓:馬克

是因為他可以買房子,才和他結婚。

還是因為他其他的優點?

找物件結婚這事,得抓大放小,就給自己設定幾個點,滿意了就可以,你想找完美的,那是不存在的。

4樓:小青年

婚前商量買房很正常,當然這和要求男方買房是兩回事。

即將進入婚姻的時候必須要把以後的生活規劃好。確定好兩人及雙方父母總共有多少買房預算,在能力範圍內挑選房子。

如果有比較多的貸款,我認為不論首付誰出,都可以寫雙方名字;如果全款,那只寫出錢方的名字也應該接受,畢竟是人家的婚前財產,至少他給了你乙個家;如果貸款很少,就倆人商量吧,畢竟雙方共有房產是可以寫明所佔比例的。

以上都是按理的邏輯,如果講情就另當別論,自己商量吧。

5樓:初來乍到FOB

結婚要買房是很正常的事,「提買房」這件事本身沒問題。相反,如果都要結婚了,這種重大決策兩人不溝通才有問題。

但「提買房」的前提是,想好自己願意付出的上限(a),以及可以接受男友付出的下限(b)。

假設a-b=c,c不是不能為負,但c負值越大,你對c值的解釋就要越詳細,比如分析你倆的收入、積蓄、今後在還房貸方面的分工等等,如果你能通過擺事實講道理對c的負值自圓其說,你男友覺得可以接受,那也沒什麼過分的。

但是,如果c的負值過大,而對c的負值為何這麼大你又解釋不出,甚至不願意解釋,那就過分了。

6樓:煙把兒

提買房並不過分,但是你要注意的是不要雙標,這點特別招人恨。比如有的女人只談自己該有什麼權利,閉口不談自己的責任,別人只要敢說就是乙個歧視女性之類的大帽子甩過來。

7樓:小琴

不過分,應該買,不買以後住的可是出租房,多不自由,要麼住的是未來公婆的房子,除了不自在就是不自在。還有自己也要努力賺錢,儘管自己買的起,也別傻傻掏錢,因為結婚後的生活遠遠超過了自己的想像。

8樓:蘿蔔的小可愛

我覺得不過分,但是畢竟買房子是件大事,不是小事,可以用商量式大家達成共識,不要強制壓迫,搞得好像沒有房子,愛情也不在了那樣。

9樓:super湉湉

不過分啊,必須提,連個家都沒有,怎麼能算結婚呢,這男生是想著,以後娶了媳婦,一起打工給他家買房子,照顧他父母,給他們家生孩子啊,真的是不把女生當外人啊,沒什麼是理所應當的,自己看吧,你問出這問題了,肯定是男方不想買房子,如果男方真的沒實力買,逼他也沒用,倒不如想想開始的時候為什麼選擇他,是不是真的愛他,如果是,那就認了吧,好多女孩子都被愛打倒了,這也沒什麼;如果能買,逼他一下,應該會有結果吧。

10樓:奔跑的閒魚

結婚後再買吧。結婚前提這要求對經濟不寬裕的男方來說很可能會是雙方矛盾點,重點是婚前買房引發可能的關係危機的同時很可能產權還跟你無關,何必浪費時間做這樣的要求呢。既然都談婚論嫁了,那一般來說都已經對對方家庭經濟條件有一定了解的。

如果有能力買的話乾脆婚後買吧,算婚後共同財產。如果經濟條件不夠買房就一起努力幾年吧,勉強婚前舉債買,最後新婚就負債,那也不是明智的做法

11樓:星夜

不過分通俗的講,男女的結合像搭伙過日子。

高雅的講,男女的結合是為了追求共同的理想。

房子是城市立足的起點,也是家庭安全的港灣。如果沒有房子就像沒有物質基礎的空中樓閣,根基不牢,容易婚後引發生活小事的爭吵。

不過也要看實際情況,畢竟,自己決定自己的生活,也要看雙方是否積極向上,喜歡安定,還是喜歡詩和遠方。

12樓:于波

不過分,在你們確定走進婚姻的時候,都自己問下自己做好了準備了嗎,我一直認為只要雙方都是往好的方向走,少點套路,確定不是彼此愛自己多一點,應該可以過好自己的生活,謹守自己的內心,女孩子要懂得愛護自己。要在精神上自力。

13樓:噠噠噠

不過分,我不是非要你房產證寫上我的名字,但是,我最起碼希望我未來的生活有保障。要不就圖你是個男人嗎,呵呵呵,一面說著女生物質,另一方面男生揣著明白裝糊塗,其實比女生還要現實。

14樓:不專一志不成一事

這個看你是在哪,如果你在北上廣房價貴的要死的地方,即使你要求對方買,對方也答應了,其實也沒什麼差別,畢竟普通家庭也不是誰都能動輒全款買房的,如果動動腦子的話,你會發現,這屬於婚前男方財產,你分不到半毛,而且以後還要一起還房貸,房本上還可能是他父母的名字,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這麼愚蠢的要求,真的是有點過分啊。

房價比較人性化的城市,那這個要求是對生活比如經濟方面的合理保障,其實也不過分。

15樓:

2023年,和前妻談了3年戀愛,準備結婚了,前妻提出,因為我是外地的,必須要在西安有房子,所以買房就提上日程了。那時候西安房子比較良心,買的地鐵口5600一平,總價57萬,首付18萬。家裡條件一般,父母掏空家底贊助了10萬,自己掏了8萬。

前妻擔心未來生活壓力太大,要求我向家裡多要點,沒有可以去借。我拒絕了,因為這個差點分手了。最後前妻妥協了,房子也算買下了。

2023年,和前妻因為種種原因,準備離婚了,因為我是外地的,所以賣房就提上日程了。那時候西安房價已經漲了,賣了130萬,扣掉首付裝修已還貸款,還賺了幾十萬。

買房子不過分,就看你怎麼說怎麼做,想過好的日子想要自己的家無可厚非,也許以後他會感謝你當初提出要買房子。

16樓:幼兒園搶飯第一名

我覺得吧,對於兩個即將要結婚的成熟的人來說,買不買房屬於柴公尺油鹽這樣的生活瑣事了,所以可以提。但是你要知道,這是你們兩個人的婚姻,所以如果你想要勢均力敵,那麼就不能躺著享受。大部分要結婚的男女都是普通人,沒有一夜暴富,沒有家財萬貫,也沒有全款買房的實力,所以想要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最大的可能性還是找乙個合夥人,和你一起首付供房。

17樓:ElIauK

看實際情況了,墊墊腳就能買可以要求吧,畢竟租房也是費用,但要是情況不允許,把對方骨頭棒子都榨乾了也買不了還要求,就過分了,而且你也要想想,買房你是不是也有這個責任?

18樓:錫少

不過分。男友都要公升級成老公了,買個房太應該了。不但要買房,而且要愛老婆,承擔家庭責任,不斷成長,成熟。

反過來,傳統來說,雖然女方買房的義務沒有男方大,但並不代表婚姻中不需要女方投入。女方同樣要出錢買房,愛老公,承擔家庭責任,不斷成長,成熟。

一日夫妻百日恩,真誠地感恩,關愛,陪伴,信任,寬容,這是婚姻帶給人們的幸福。

19樓:可可西梨

不過分,一起商量著來。婚前買婚後買,誰家出錢,怎麼買等學問很大,提前規劃好了就成。畢竟婚姻是兩個家庭資產的混同,特別是房子,凝結著兩代人的6個錢包。

意見不統一,九成是因為有後顧之憂,提前處理好了就可以往下推進了

20樓:

(一)觀點——不過分

並不覺得女方提房子過分,反而覺得合理。男女性別差異導致女孩早熟且安全感低,房子是為新人提供安全感的有效保障。老話講有個窩下雨颳風都不怕。

(二)寫名——女孩名

但寫名字這塊就存在問題了,個人覺得寫女孩名字應具備以下條件:

(1)雙方都有公積金情況下,共同以公積金還貸,首付男方出;

(2)男方有公積金,女方沒有,由男方付首付及公積金還貸,女方負責裝修及家居;

(3)女方有公積金,男方沒有,由男方付首付,裝修……,房貸部分女方公積金還,不夠部分男方補齊;

(4)雙方都沒有公積金,男方付首付,房貸,女方負責裝修;

(5)男方父母首付買房,貸款新人共同還,比例依據情況而定;

(6)男方父母全額買房,女方付裝修,家居……(7)女方父母首付買房,男方付貸款及裝修,家居……(8)女方父母全額買房,男方付裝修,家居……

21樓:Miss Yoki

不過分啊

但是提買房就該要有共同承擔的心

不要有那種就該男方家全部置辦好的想法

如果男方家願意全部置辦了那是人家家人好

不願意是本分比較都是成年人了

沒有什麼必須的事情

22樓:hello李大叔

先說觀點,不佔便宜也不要吃啞巴虧。

《奇葩說》有一期的辯題是"結婚是否該在房本上新增上女方的名字",薛教授的觀點印象很深刻。

生活中,人們總是會把感情和經濟混在一起看,有的說談錢傷感情,有的說親兄弟明算賬。

尤其是到談彩禮的時候,很多想用感情來道德綁架對方,男生會我咱們感情這麼些年了,你還要那麼些彩禮,不理解我;女生又說我白跟你那麼些年,不給彩禮是不是不愛我了。也有很多女生什麼彩禮沒要,婚後男生發達了什麼都有了,幸福圓滿;也有女生彩禮要了很多,男生發達了慘遭拋棄;還有女生彩禮什麼沒要,男生發達了也慘遭拋棄。。。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都是談彩禮的時候沒有溝通好。 薛教授的觀點就是結婚就好比男女雙方各自出資開公司,雙方出資形式不一樣(男人付出金錢,女人付出青春),到期收益也不一樣(男人事業隨著時間會越來越發達,女人經歷歲月會年老色衰),所以女人在婚姻前期付出青春(照顧家庭,撫養兒女)而到婚姻中後期色衰有被拋棄的風險,那在結婚時要一些保障,也是正常要求。

提要求當然也要在正常範圍內:

房子可以寫兩人名字,共同首付(女生少部分)和還貸;

首套房可以小點,兩人有自己的小窩;

兩人如果在一線城市,如果實在買不起,是不是可以在周邊二三線城市或者老家市區或者老家省會買一套?

還是要做下來好好談,但凡有點責任心的男人,都會規劃一下以後的生活(在哪安家,買房子,孩子教育,職業發展),那就要好好溝通。

身邊有朋友的朋友,孩子現在上小學三年級了,夫妻雙方都是喜歡享受型別的。十幾年前結婚的時候手裡有十萬塊,怕房貸影響生活質量沒有買房而是買了車,現在房價漲到小一萬(工資女的三四千,男的沒固定收入),以兩人的經濟實力怕是再也上不了車了,一輩子租房,也就這樣了...如果當年她們買了房,房貸估計都不如現在的房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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