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男朋友家庭原因分手,應不應該復合?

時間 2021-05-06 07:30:39

1樓:黑兔斯基

不用復合,首先考慮家長意見,這是經驗。因為婚後你會發現自己會受罪,別說你能接受。到時候要照顧小孩,還要照顧他媽,你不崩潰也會抑鬱。

2樓:云曦

姑娘,精神問題是個雷區,(親眼所見3個現實栗子)別碰!!!

精神問題輕的就是講話囉嗦、表現像小孩、時好時壞、無邏輯,嚴重的無故打人、拆房子、暴躁如雷,大小失禁,關鍵的是它還會遺傳,而且是三代!

即使精神問題非常輕微,但他媽媽年老體弱的時候精神問題你敢保證不加重,到時現實會把你的耐心消磨殆盡……

3樓:靜株

看你覺得這個人值不值得你愛吧,如果在一起的快樂大於物質上的阻礙,可以在一起。如果你覺得物質基礎覺得上層建築,物質的問題給你很大的困擾,那還是算了,找你自己想要的。

4樓:

分。首先,繼續,父母傷心,軍戀陪伴是不敢奢望的,那以後照顧他母親的重擔就在你身上,你是否有勇氣去面對這樣的未來,你是否害怕感情被時間與現實沖淡,甚至後悔、怨恨。感情的結束總會有暫時的傷痛,總會慢慢變淡。

其次,你已經選擇了分手,說明你也是猶豫,將來後悔的可能性你自己心裡大概也清楚。

不必浪費彼此的時間,沒有誰是非誰不可的。我不信什麼狗屁愛情至上,過日子需要互相歡喜,也需要考慮各種客觀因素,也需要愛自己的人的祝福。

最後,也永遠不要傷父母的心。

我是乙個面對感情很理性的人,喜歡上我大概也很難受。

5樓:歸期子淵老師

雖然我們是做情感挽回的,但是這段感情我還是勸姑娘你慎重考慮。

你的這段感情不僅僅是異地戀、姐弟戀和軍戀。

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大多過的十分辛苦,雖然我們也接過那種父母不允許被迫分手的案子,最後成功挽回,大大緩解了家人之間的矛盾。異地戀也不是大問題,異地戀最後走入婚姻殿堂過得很幸福的我們也見了很多,軍戀最後結婚過的其樂融融的也很多。

但姑娘,你這個情況不一樣,你父母不同意簡直太正常不過了,你知道精神有問題是可以遺傳的嗎?

雖然有些精神疾病是不會遺傳的,但是你父母肯定是會擔心這方面的問題,包括局外人的我也會擔心這個問題,精神方面疾病的遺傳不一定是直系遺傳,也有可能會隔代遺傳,無論哪一樣對你和你的家庭無疑都是巨大的打擊。

再加上,即使你們真的衝破重重阻礙修成正果,你做好準備自己辛苦拉扯大你們的孩子了嗎,婆婆有精神病幫不了忙,你的父母一直是不同意的態度,自然也會在你面前念念叨叨讓你覺得壓力大。

希望你不要被愛情沖昏了頭腦,這種事情,一定要慎重。

6樓:無敵小可愛了解一下

不應該。

復合沒有必要,乙個因為爸媽的阻攔就和你分開的男生,說明他沒有堅定的信念和你走下去。再說了,父母都不同意了,如果復合了,他們父母不還是會不同意,同意了以後你的日子也不好過,所以長痛不如短痛,看開點。

7樓:

我覺得目前的主要問題不是你應不應該和你男友復合,而是你能否說服你的父母接受你男友的家庭,或者你是否做好了和你父母長期對抗的心理準備

8樓:山茶花的味道

看你們的程度吧。婚姻屬於兩個家庭的。所以,如果你覺得,離開他你的人生不完整,你可以考慮協調一下你媽媽那邊。

如果你覺得,媽媽的感受你很在乎,而你離開他也可以有條件遇到和他一樣的,你可以分手。

9樓:五花肉姑娘

父母介意,可以理解,因為精神病雖然不遺傳,但是家族直系親屬有精神病史會導致整個家族的精神病發病率大幅提高,這就意味著,他目前沒有精神病,不代表他以後不會發病,就算他不發病,你們在一起後所生的孩子,也有很大的發病機率。父母從這個角度出發,為了你的幸福,有所反對,也是父母應盡的義務。

在這個題目裡,我認為你應該在意的不僅僅是父母的態度,也是你物件的精神健康,如果,依然想要在一起,建議你最好先了解清楚情況,然後,去醫院做好相關的諮詢,自己考慮清楚,再去決定要不要在一起。

不要著急,你還年輕,就算要結婚,也還要等幾年,了解清楚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你的家庭負責。

10樓:Camille呀

其實我認為最重要的還是男友的態度。他有沒有站出來捍衛你們的愛情。這些我不知道,但就你提供的資訊來說,我覺得,不會有人希望自己的父母精神上有問題的,就像沒有人能選擇自己的出身一樣。

所以,母親有精神問題不該成為你們分開的理由。相反的,母親有精神問題說不定還能讓乙個孩子變得更加成熟更加懂得承擔。你應該比你的父母更了解你的男朋友是乙個怎樣的人,值不值得託付。

如果你覺得值得,就好好跟父母說,畢竟以後在一起過一輩子的是你跟你男朋友,不是你跟你男朋友的母親或者你父母跟你男朋友的母親。

11樓:金麥基

該不該問你啊!你的人生自己做主啊,你介意他媽媽有這個問題嗎?你考慮將來要照顧他媽媽你會不會不願意?

他媽媽對你今後的生活是不是負擔?你自己好好盤算這些,遵從自己的內心,如果你能搞明白,在不在一起都和父母還有男友溝通一下。

12樓:耿居居和喬喵喵

不知道怎麼給你說才好,如果你真的愛他,就多做做你父母的工作,讓他們接受男方母親。如果工作做不好,最好還是分吧。畢竟在一起之後的路還很漫長。

13樓:天天向上

突然想到了前幾天看到的乙個提問,然道結婚不是因為愛情嗎?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愣住了,對呀然道結婚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其他的原因?

14樓:猶是深閨夢裡人

如果你能承擔得起為自己所選擇的路的最壞結果,就繼續。還有,看清對方的為人很重要,家庭不是自己能選擇的,如何做人確是由自己掌控

15樓:有這麼乙個人

遺傳學搬磚狗插一句,遺傳因素對精神類疾病的貢獻度非常大。但是題主並沒有說明是哪種精神類疾病,所以問不能下定論。但是本著對下一代負責的態度,你應該諮詢相應的醫務人員再做決定。

16樓:

1.精神類疾病,存不存在遺傳(我不專業,也不了解,但是想問一下)。

2.男生對於你父母反對他是什麼態度?(他的態度對於你們能不能復合才比較重要)

3.復合以後,你父母方面的壓力你是否還能承受?

17樓:可寒

家庭原因是根本原因,否則當初也不會因為這個分手。如果這個問題無法解決的話,為什麼還要和好?和好只會打磨原本的愛,因為問題沒有解決。

18樓:茶蘼淋殤

不能說應不應該,而是最起碼要去嘗試一下。雖然你們兩個人的感情離不開雙方家庭做支撐,但是感情也畢竟是兩個人的事,不能夠僅僅因為家庭的原因就放棄這段感情。這樣會留下遺憾,相信自己,去嘗試復合 ,去說服家人。

19樓:饞貓媽媽愛看書

你已經跟他分手了,所以說你心裡的天平已經傾向自己父母這邊了,至於是不是要復合,得看你能不能接受他的家庭了,你能接受之後,你才能讓你爸媽接受

20樓:我有醫保我不怕

嗯。。。。。看的我都有點恐婚了,結婚畢竟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但是生活又是你們倆自己的事情,你可以選擇不跟男方母親住在一起。要是真的很相愛的話,最好還是雙方父母都坐下來好好談談吧。

總有乙個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是嗎?

21樓:楚依依

我的建議是從三方面考慮問題,

第一,和你的父母溝通,看看是否可以接納這樣的親家。

第二,查閱一下相關資料,看看自己是否能夠承擔精神病人發病狀況第三,一般精神疾病比較容易遺傳,詢問醫生或者權威看是否會影響後代。

綜上,至少滿足兩個方面,才可以考慮復合。否則不建議

22樓:餘遲

原生家庭確實很容易就影響感情問題,但是試問真的就是因為他媽媽,兩個人就分手嘛?更多的源於他的不自信,他自己都不相信能夠給你幸福。

再復合,還需要你去遷就他,告訴他,你們會幸福的,但時間長了,他會習慣你這樣的遷就。

23樓:啊雪

你要是真的愛你,什麼都不是阻礙你的原因

你不愛他什麼都是問題

我覺得,你的問題是出現應不應該這四個字眼,說明你正在猶豫,如果猶豫請放棄,到最後還是會分開,因為事事會磨平你所有的激情

24樓:黑黑小姐

類似的境遇,不同的是他家裡不太同意我,原因是我讓家裡蓋婚房,不過就是他們家一年的房租錢,可是他父母不願意,就說沒錢,現在他也和家裡鬧翻了,我父母也因為他父母的問題開始反對了,唉~~~好累

25樓:「已登出」

不知道題主現在是上學還是工作,我也22歲,我覺得年紀輕輕其實不用非要認準乙個人不放,我們以後要遇到更合適的人。

另外,如果你男朋友是一心一意對你,並且十分收入可觀,那麼其實他媽媽精神有一點問題其實也可以放一放。

但是,如果你覺得異地戀很累,或者你男朋友其實有一些你無法忍受的缺點(舉例子,比如不專一或者20歲不成熟)那麼你最好不要復合。因為好馬不吃回頭草。而且你們在一起以後如果結婚了,你想一下,他媽媽精神正常的話,你們去他們家了肯定好吃好喝伺候著,溝通順暢,但是他媽媽精神不正常呢,你還要忍受吧。

簡單點說就是要操心多一點。

至於怎麼選擇要看你自己,如果還是不知道怎麼辦,那就跟著感覺走。

26樓:hey

27樓:Zerotohero

這個嘛,如若還有感情就復合呀,感情不就是喜歡的就在一起,不喜歡就不在一起,為之努力過即使最後不能在一起,最起碼對自己來說,不會後悔。

28樓:jjj

雖然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但婚姻卻是兩家庭的事情,建議慎重考慮,也要看對方母親精神疾病是否遺傳,以及男方的家庭條件等等。樓主年齡還小,機會也還有很多,

29樓:神秘的王小二

這種情況其實很簡單,你知道他媽媽有精神問題,你還是選擇了和他在一起。但是當你父母介入的時候,你就選擇了分手。相比之下,你的父母對於你來說,更加的重要。

如果沒有必定要在一起的決心,和破釜沉舟的勇氣,建議你們還是不要復合了,沒什麼必要,就算符合了也還是會分手。

還是各自安好,相忘於江湖吧。

30樓:這個人不吃香菜

瀉藥,主動權在你手裡,去他家生活一段時間試著感受一下,談戀愛的時候你覺得對方什麼情況都能接受,再次復合的話可能走向結婚,結婚的話你們可能要面臨和他的母親一起住的問題,這是個大問題,乙個月兩個月可以一輩子沒有幾個女生願意,有時候,愛情並沒有偉大到可以接受一切的程度。

31樓:小馬甲穿起來

我2年異地戀,因為客觀原因,最近打算分手中。。。我理解你的感受,異地戀+軍戀很難,但是你依然堅持,可見你確實很愛他,確實很希望和他一起白頭。別人說話只需要動動嘴,不需要承擔後果。

可是和他過日子的人是你,鞋子合不合腳只有你自己知道。多問問你自己,如果打算和他在一起,那做好了和他一起面對困難的準備嗎?做好了要照顧他母親一輩子的準備嗎?

即使你可能因此和自己父母關係冷淡、自己人生不自由?確定他足夠愛你?確定他的缺點、過去你都能接受?

如果這些問題你都回答「是」,那麼姑娘,我佩服你有一顆強大的內心。如果你猶豫了,那麼我也為你開心,現在退出還不晚。

32樓:終如願

不建議復合。

原因如下:1、他媽媽的病你其實是很介意的,所以你家人反對你就猶豫了,說明你對他感情沒有那麼深。

2、你們是異地戀,那就是聚少離多,不利於加強培養感情。軍戀,說明以後結婚你可能要獨自照顧他媽媽,他頂多給你按月打生活費,一年可能就見不了多少面,影響感情穩定。

3、你父母不同意,以後你結婚了乙個人忙不過來了,如果叫父母過來搭把手,你也不好意思啊。畢竟父母本來就不同意,他們也會在無形中給你施加壓力,讓你感覺生活更難過了。時間久了也會影響你們夫妻感情的。

以上是我覺得你們沒有必要復合的原因,如果你覺得這些都不算什麼,那你就可以復合,如果你也認同這是問題,那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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