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及相關流程問題?

時間 2021-05-31 09:20:39

1樓:兔朱迪

1、不知道你爺爺奶奶有無留下遺囑?如果沒有的話,建議你父親不要去摻和什麼主持遺產分配,直接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遺產繼承的協助,也可聘請專業律師走訴訟(法院一般也會先調解)

2、根據你的描述,你父親的兄弟姐妹之間不僅有財務矛盾,還有宿怨,所以如果沒有爺爺奶奶的遺囑,你父親去主持分配問題,不但沒有法律效力,更會白白生閒氣

2樓:北京德恆周律師

遺產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排名不分先後。

關於你的問題,你爺爺先去世,那麼你爺爺的配偶,即你奶奶、5個子女平分你爺爺的個人財產(這裡特別說下,是你爺爺的個人的財產,有些財產可能在你爺爺名下,但是可能是你爺爺和你奶奶的共同財產,有些有些財產可能在你爺爺名下,確實就是你爺爺的個人財產,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裡暫時不贅述)。這樣分配下來以後,你奶奶再去世,再將你奶奶的個人財產分配給4個子女,你的大姑不是奶奶所生,所以對你的奶奶沒有繼承權。

關於你說的去世前二姑騙錢,我不知道你對這個騙錢是如何定義的,是你奶奶贈與還是你奶奶借錢給你二姑?如果是借款必須要有證據支撐,而且也要確定金額,否則很難以認定,但是無論借錢還是贈與,都不會導致你二姑喪失繼承權。除非有證據有殺害你奶奶的行為,否則,你們的主張是實現不了的。

關於你爺爺、奶奶的其他親屬目前並沒有法定繼承權,因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尚在,至於你爺爺或奶奶主動贈與給他人的或者遺贈給他人的也是有效的,只是不屬於法定繼承。

3樓:州馳律師

財富人之所欲也,但人生是一場不知道意外先來還是明天先來的旅行,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壽終正寢,但生活無常,誰又能想得到未來會發生什麼呢?

為了以防萬一,也是為子孫們考慮,關於遺產這個問題,建議還是好好處理為好。

同時為繼承財產頭疼的朋友們,也可以看一看。

財產繼承的方式不外乎兩種方式:

一、生前贈與。

生前贈與可以確保自己的財產依照自己的意願處置,但贈與必須另一方接受才可以,而且需要滿足物權法規定的物權變動規則----動產交付,不動產登記才可以實現。

二、遺囑處分。

接下來我會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簡單闡述。

在遺囑中處分不屬於遺囑人的個人財產的部分,遺囑無效。

遺產繼承的具體規則:

1) 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撫養協議繼承;如無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或者遺囑、遺贈撫養協議未處分財產或遺囑、遺贈撫養協議無效涉及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後,仍有權按照法定繼承取得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2) 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撫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有牴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牴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即遺贈撫養協議效力高於遺贈、遺贈效力高於法定繼承。

3)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中的繼承人可以是法定繼承範圍內的繼承人,也可以是其他個人和集體或者國家。

而遺贈撫養協議中的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4) 法定繼承:在被繼承人沒有任何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即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有哪些人呢?

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

被繼承人存在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得繼承。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5)法定繼承中,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法定繼承中可能存在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7)相互有繼承關係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8)一般遺產分配時應當本著互諒互讓,有利於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對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的原則。其中,繼承權男女平等。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經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

9)損害繼承權的行為不可有。

其中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如何立乙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為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前意志,國家通過繼承法對遺囑明確進行規定,確保訂立的遺囑為公民的生前真實意願。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口頭遺囑。

所有遺囑必須為真實遺囑,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立遺囑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非被欺騙、脅迫所立。遺囑人在生活過程中,隨著意志的變化,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如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若日後變更、撤銷,必須只能通過公證變更、撤銷,否則之前所立公證遺囑依舊有效。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如遺囑由他人書寫,遺囑人親筆簽字,不屬於自書遺囑,因缺乏見證人,無法辨別遺囑是否系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無效的遺囑 。通常老人年邁後,因視力大不如前,無法完全書寫遺囑,代書遺囑和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是個不錯的選擇。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中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的適用範圍較窄,只能是在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同代書遺囑和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口頭遺囑也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即至少有兩個見證人在場。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繼前述,誰可以做遺囑見證人,誰又不可以呢?

法律明確對見證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進行要求,首先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做遺囑見證人,其無見證能力。考慮見證人的客觀公正性,法律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以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可以做遺囑見證人。「有利害關係」雖然法律未明確規定,但就司法實踐來說,並非只要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沾親帶故就是有利害關係,但筆者認為與前述人員存在繼承與被繼承關係、婚姻關係、合夥關係、債權債務關係的見證人應當屬於此處規定不得作為見證人的情形。

為確保所立遺囑的真實有效,建議盡量避免選擇此類人作為遺囑見證人。

當然啦,如果不放心,不管是遺囑的訂立程式辦理還是選擇見證人,律師都是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分割線遺囑公證與繼承公證

遺囑公證是立遺囑人生前自己寫下遺囑去公證處做公證,收費在幾百塊錢左右,它是證明立遺囑人真實意思處理自己的財產,經公證後的遺囑法律效力較高。

繼承公證,是繼承人繼承遺產時需要做的公證。繼承公證是繼承人去公證處辦的公證,因為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所以收費較高,一般是遺產金額的1%。

個人主頁:許律師主頁

個人專欄:法小夢

關於男人再婚後,老年遺產繼承問題,求解答及建議?

神豬 兩人婚後的共同財產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財產 丈夫的遺產如果丈夫沒有立遺囑,那麼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妻子,子女,父母。繼承份額的多少也會考慮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照顧和付出的多少而適當加以調整。1 如果房子是現在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男方的遺囑只能處理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 2 如果不立遺囑,那麼涉及男方的...

關於代位遺產繼承法律問題?

爺爺還在世,首先應該尊重爺爺的意願,家人協商解決,達成書面協議並公證。這時候即使有不同意見,也相對容易解決,各方看在親情的份上會妥協一步。如果老人不在了,現實利益擺在眼前,就沒這麼講情面了。從傳統觀念來講,生前安排身後事似乎不吉利,但是從現實角度講,這樣做可以更好的體現被繼承人意願,最大限度的維持親...

遺產繼承問題,母親走了,前夫的兒子是否可以繼承?

新月律師 繼子是否能夠繼承繼母的遺產,關鍵看是否形成撫養關係。因為這裡涉及您母親和父親離婚的事實,所以是否形成撫養關係,還要綜合來看。第一,前夫的兒子是您母親的繼子,按照您的敘述,曾經形成撫養關係。第二,你母親和父親離婚後,離婚協議中有沒有約定您母親不再繼續撫養繼子。如果明確表示不再撫養繼子,個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