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雙方感情不和,離婚能要到孩子的撫養權嗎?

時間 2021-05-31 03:42:09

1樓:一弓律師

從描述的情況看,男方女方對於爭撫養權都有各自的優勢,孩子如果滿2周歲,男方是有可能獲得撫養權的,如果不滿,通常情況下撫養權歸女方,關於車輛的情況,男方出資登記在女方名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撫養費一般只支援到孩子成年,即滿18周歲。

2樓:離婚律師王律師

孩子多大了?

原則上2周歲以內都是給母親的。

2-8周歲的話,那就要綜合判斷了。你長期在外工作,基本沒時間陪伴孩子是個劣勢,有穩定的收入,母親能幫著照顧是個優勢。

要知道具體情況才好做判斷

3樓:美食家Funby

你要孩子撫養權做什麼?

你能自己帶嗎?最後是不是只能給你媽帶?老太太年紀大了,跳跳廣場舞旅旅遊不香嗎?

你們結婚三年,孩子也就兩歲,法律上兩歲原則給媽我就不說了,孩子現在也就是個嬰兒,你等他7歲上小學你再看看,天天輔導功課,雞飛狗跳的,等十三四歲叛逆期你被氣到頭暈就會有一種不如不生的感覺。

所以,要爭撫養權幹什麼?你要是條件好,工資高,那就給點撫養費,現在孩子小不怎麼用錢,等長大了早教班興趣班輔導班都出來了,兩三千夠用什麼?

現在離婚,給3000撫養費,相當於你花3000雇個24小時保姆幫你帶孩子,而且這3000可不是保姆工資,還包括孩子吃喝拉撒學,我就問你,現在市面上有那麼便宜的保姆嗎?

你不撫養孩子,你結婚再找很容易的,畢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做後媽的,再結婚生乙個,日子過得美滋滋,你顧慮什麼?

反觀你太太,她的這個決定才是不理性的意氣用事,房子都沒有,工作也沒有,拿3000就敢乙個人帶孩子過,現在3000乙個成年人自己都過得夠嗆,還要照顧孩子,她被乙個孩子拖著,別說再婚了,找工作都夠嗆,我不能理解她的勇氣,我只知道我了解的幾個這樣的女人都是離婚時要了撫養權,最後要麼回去復婚了,要麼把孩子送還給男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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