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訂婚,無結婚,但我告訴了男友以後一定要買房子,今年初,他們買了房子,還想讓我爸出點首付錢,合理嗎?

時間 2021-05-30 23:04:11

1樓:李帥

可以付,前提是在付這筆錢的時候,你倆先把結婚證領了,這樣就算以後出現了問題,房子就是你倆的共同財產,是一人一半的,況且房子還會公升值,以小博大

2樓:重琳

沒啥合理不合理的。只要你婚前婚後不要加名不要房產份額(只針對題幹中的房子),該房產完全屬於男方婚前財產,不出錢(包括房貸)沒毛病。反之亦然。

3樓:小賤賤

是你要求你男友買房子,以後肯定要一塊生活一塊住,你出點首付不算過分吧?你出首付你倆還房貸這就是你倆的房子,假如你不出首付,這就是你男朋友的婚前財產

4樓:鐵鎚

合理呀,妥妥的出首付錢,但必須在房產開具的收據上簽名,因為新婚姻法公公給兒子買房兒媳沒份。處得好能結婚,以後房子就有你的一半誰也拿不走,而且只付了首付的房子,以後還貸還不是你倆的事,還貸可和付首付錢不一樣,多少新聞女方幫忙還貸房子還沒你的份。這些前提是你覺得對方是個可以考慮結婚的物件,處的還不錯,感情可以到結婚的份,要是你們的感情還沒到位,就得多考慮了,出個萬一,誰能保證觸及利益對方家庭人品還能穩住?

那麻煩事可多了。但是是前者,結婚就是辦企業創始股必須要

5樓:深度黑暗

有因必有果,存在即合理。

結婚後你們就是一家人,他爸是你爸,你爸也是他爸你老公買房子,錢不夠,如果你爸有能力,贊助點,出點錢,也是應當的畢竟房子以後你也會住。

不過我說這些的前提,肯定是你們兩個已經結婚領證了,既然你們兩個沒結婚沒訂婚你出錢幹啥?還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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