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這種動物為什麼會讓一些人厭惡?

時間 2021-05-30 22:19:26

1樓:小王同學

養貓喜歡的原因就是不用遛。

當然我還是更喜歡狗搖搖尾巴多可愛,只不過沒精力養狗只好養個貓。

不喜歡貓的原因很多不是你養的所有的貓都能被你一喊名字過來 ,而且有危險貓跑的比你快,你去保護貓貓應激還撓我,只有吃飯的時候找我。我好像養了個空氣

2樓:leooooh

養之前喜歡,養之後討厭的一批,拉屎又臭,掉毛又多,還不讓摸,稍微抱幾秒鐘就開始嗚嗚嗚甚至還對老子哈氣,你說它不親人吧,要吃的時候就差開口叫爸爸了,追著你喵追著你蹭,吃飽了立馬翻臉不認人,這要是個人,我一腳能給他踢外星去,這種人有多遠給老子滾多遠,這完完全全的在貓身上體現出來了,太過於我行我素,屢教不改,身體只受慾望所驅使,最痛苦的是老是半夜蹦迪,我乙個沒有起床氣的人都被搞出脾氣來了,這種狀態是真的讓人崩潰,你玩它睡覺,你一躺下它就嗨起來了,真尼瑪服了,可愛的外表下藏著顆自私醜陋的心,所謂天性,田園貓表現得尤為突出

3樓:

對貓無感,最近是超級無感。

所以我一般不會去碰貓,看到貓一般是視而不見。

來說說為什麼對貓無感吧。

外貌:眼睛,尤其是晚上的時候。對於我來說,跟恐怖片的效果差不多。別的外貌什麼的就不細談了。有人覺得它長得可愛,而我卻感覺它的可愛是裝得一副媚態。

脾性:這是重點!抓到獵物什麼的,不是吃掉,而是一直玩弄它,直到玩膩了才吃掉。想想就覺得可怕。

之前讀過魯迅先生寫的《貓.狗.鼠》。我初讀那篇文章的時候才初二,對此沒有什麼特別的見解,就拿來與老舍先生的《貓》那篇文章做了下對比。

這就是老舍先生的《貓》

貓的性格實在有些古怪。說它老實吧,它有時候的確很乖。它會找個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覺,無憂無慮,什麼事也不過問。

可是,它決定要出去玩玩,就會出去走一天一夜,任憑誰怎麼呼喚,它也不肯回來。說它貪玩吧,的確是呀,要不怎麼會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聽到老鼠的一點響動,又是多麼盡職。

它閉息凝視,一連就是幾個鐘頭,非把老鼠等出來不可!

它要是高興,能比誰都溫柔可親:同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兒伸出來要求給抓癢。或是在你寫作的時候,跳上桌來,在稿紙上踩印幾朵小梅花。

它還會豐富多腔地叫喚,長短不同,粗細各異,變化多端。在不叫的時候,它還會咕嚕咕嚕地給自己解悶。這可都憑它的高興。

它若是不高興啊,無論誰說多少好話,它一聲也不出。

它什麼都怕,總想藏起來。可是它又那麼勇猛,不要說見著小蟲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鬥一斗。

滿月的小貓更可愛,腿腳還不穩,可是已經學會淘氣。一根雞毛,乙個線團,都是它們的好玩具,耍個沒完沒了。一玩起來,它們不知要摔多少跟頭,但是跌到了馬上起來,再跑再跌。

它們的頭撞在門上、桌腿上,彼此的頭上,撞疼了也不哭。它們的膽子越來越大,逐漸開闢新的遊戲場所。它們到院子裡來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

它們在花盆裡摔交,抱著花枝打鞦韆,所過之處,枝折花落。你見了,絕不會責打它們,它們是那麼生機勃勃,天真可愛!

魯迅先生《貓.狗.鼠》的片段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

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然而,這些口實,彷彿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

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閒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

Bruegeld.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慾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只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宣告的。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面子的《婚禮節文》,《序論》裡大發議論道:

「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志於禮者,可以興矣!

不可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無須我到場;因此也可見我的仇貓,理由實在簡簡單單,只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人們的各種禮式,局外人可以不見不聞,我就滿不管,但如果當我正要看書或睡覺的時候,有人來勒令朗誦情書,奉陪作揖,那是為自衛起見,還要用長竹竿來抵禦的。

還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給我乙個紅帖子,上面印著「為舍妹出閣」,「小兒完姻」,「敬請觀禮」或「闔第光臨」這些含有「陰險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錢便總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興。

老舍所寫的貓的確活潑可愛,惹人喜歡。

起碼在初二時候的我,還是很喜歡書中所寫的貓,但是爸媽不給養貓無奈錯過,還曾與閨蜜約定以後一定一起養貓。

慢慢長大了我再回讀魯迅先生的那篇文章,結合生活,就發現對貓開始無感了。

最近看了部電影是《怦然心動》。在其中又有一句話引發了我的深思:

你必須看到整體,一幅畫不僅是各個部分的簡單組合,一頭牛只是一頭牛,草地只是一片長滿青草和花朵的土地,透過樹枝的Sunny也不過是一束光線,但你將它們組合在一起,卻美得不可思議。

有些事物組合起來是整體,有些組合大於整體,有些整體大於組合。在我這裡看來貓就是組合大於整體的,一副媚態下真正的品行令人討厭。

我近一年來所遇到的人讓我明白了貓的外貌,貓的品行。對於那種組合大於整體的事物在我看來是貓無疑了。我無法改變他,但是我可以選擇遠離並且視而不見。

也就明白了看人不僅僅是看皮囊,而是要看到對方的靈魂。

這也應了那句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

最後讓我來放下別人眼中的貓與我眼中的貓:

別人眼中的貓:

我的眼中的貓:

純屬個人意見,如有雷同,令吾興喜萬分。

4樓:老崔

聽說是因為很多時候你去討好它,怎麼討好好像都沒辦法讓它交心,而通常此時它們會被拿來和狗比較,一比就被比下去了,感覺比較薄情比較忘恩負義吧。

為什麼現在一些人寧願去愛動物,把貓狗等寵物當家人,也不願意關心人,保護人(甚至於為了寵物而傷害人)?

簡單粗暴 因為心理上他們認為自已是高人一等的,是上等人,其他人都應是下等人!但是社會很殘酷,並不是所有人都慣著他們,所以只有和寵物在一起,他們才是王!所以才會有 見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歡狗 狗永遠是狗,但人不一定是人 這樣的話。狗行為的本質是什麼 完全聽命於主人的奴才。喜歡養著一幫奴才的人是什麼品性我...

為什麼網上總有一些人喜歡通過虐殺動物來炒紅自己,博眼球,怎麼樣禁止或減少這類行為?

巢中雀 瀉藥。有需求就有市場有一部分作用。另外只要能紅,沒有法律約束下人們能幹的事情會超出想象。再者,對待虐殺小動物有嚴重心理牴觸實際上並不是常見的情況,一般來說需要高度同理心的三觀才能形成這一點,而這並不是人類必須的東西。孩子在這方面表現明顯,成長方向取決於經歷和家長 況且絕大部分人都不能說自己的...

為什麼有一些人總是喜歡說服和駁斥?面對這種人應該如何回應?

七彩飛棍 說服的本質是增加同觀點的隊友,擴充套件隊伍,不論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都增加組織力量。駁斥做著同樣的事,對自身已確認的認知資訊的反面做了否定,就是在肯定已確認資訊。駁斥減少不同認知的數量,削弱不同認知的力量。別想著自我滿足後又站在假設的中性位置,意識形態,政治利益,世界觀價值觀的存在決定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