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了乙個「人」,是該判我死刑,還是無罪?

時間 2021-05-30 14:16:51

1樓:saysadness

先說結論,故意殺人罪。

首先預設本題的背景為中國大陸。並且假定題主是成年人。

經法醫DNA鑑定,你殺的這個「物種」在生物學上為人類。

模擬一下,殺害剛出的嬰兒是犯法的,不管這個嬰兒有沒有姓名、戶籍、身份等等。

然後怎麼判?本題對方沒有攻擊行為,題主也沒有說因為對方外形像狼,感覺生命受到了威脅。所以不存在正當防衛。

首先你的殺人動機是什麼??你想殺人所以就殺了?還是說題主把他當成動物殺了??

那殺人手段呢?槍殺還是刀殺?我並不覺得題主能夠在赤手空拳的情況下打敗乙個狼人。

擊殺過程中你有沒有發現這不是動物?發現他是人之後有沒有終止殺人行為並實施搶救義務?

砍了多少刀?傷口有多深?有無分屍拋屍行為?有無自首?

無罪是不可能的,視情節輕重,有期徒刑以上吧。把什麼哲學弄進來故弄玄虛,要你來辯一辯白馬非馬、野人非人嗎?

2樓:

這種情況屬於受害者沒落戶口,但仍屬於乙個國家的公民,受該國家法律保護。

其實挺中二一問題,不是說整點不常見的情況問題就深刻了。

3樓:D調的周先生

先把你抓起來再說其他,定不定罪不是最重要的。

判你終身不能出市並定期向公安機關備案很有必要。

因為你有暴力傾向,而且完全暴露出來了,為了不造成後續額外損失,需要對你進行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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