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說她生病了,想見我,該不該去見她?

時間 2021-05-30 07:03:36

1樓:

作為乙個生了重病的人,我是不會見前任的。不想打擾他的生活,不想被他可憐,也不想讓他看見自己生病的樣子。如果實在想見一面,估計會打扮精神一點,找個其他的理由見。

總之,很難理解這種以生病為理由要求見面的人。可能是對前任過於依戀了吧。還是不見為好。

2樓:女漢紙

如果前女友因為生病想見你,那麼至少不敢否定的是你給她足夠的依賴感,她心裡有你。生病的時候她無法再偽裝自己了。

你跟她無法做情侶,但是朋友還是可以做的。曾經如此恩愛到最後卻落得成為陌生人,那怎麼對得起這幾年的感情?你可以跟你的好哥們一起去,但是別自己一人這樣很容易出現狗血的劇情了。

3樓:楊新建

不是該不該去的問題,而是去的理由充不充分的問題。

前女友、生病了、想你了,這是三個理由。

首先不能因為他是你前女友就去見她,這個毋庸置疑;

其次不能因為她生病了就去見她,這個理由也不充分。作為前女友的她不會是第一次生病。當然,要真是涉及生死的大病,臨走前見見你,了了心願,這個還是應該去的。

想你了這個理由是不是充分理由呢?你自己衡量吧!我覺得這都不算理由。要是我的前女友說想我了,我一聽就拋下現女友跑去了,我覺得我這個人就乙個字。。。。。。

4樓:沈閒

韓劇裡面不是已經把這種情況延伸了嗎?前女友重病,快死了,沒人照顧,找到前男友,讓他顧念以前的感情照顧自己一直到死什麼的……呵呵,只有更糾結沒有最糾結

5樓:

賤人就是矯情

去當然要去,不僅要帶水果,還要帶上花圈

這事沒發生在我身上,但是同類的事情卻時刻在提醒我要愛的清醒無論他的真實想法是什麼,都會使我的愛在以後的日子裡有所保留想過無數次的分手,卻終究沒捨得

這些cd的過往讓我心裡打了個狠狠的死結

為了他口中的權利和自由

我很灰心

對這段感情心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他對前女友那麼好

我也想成為他的前女友

6樓:崔樂樂

前任已知現任存在的情況下提出這種要求本來就是居心叵測,正常情商的人都會想到會影響你和現任的關係,既然她都沒為你考慮你又何必那麼善解人意

7樓:

看關係咯~

跟某幾位關係還不錯,不會阻止他們的正常來往。只是對於那種說出「你老婆什麼時候不在家啊,我們出來玩」的前任,就算病死也不准去看!

8樓:

重點是你對對方還有情沒——如果有的話,後面的都不用想,你肯定會去了。

如果沒有的話,想想當初TA是什麼樣的,兩人沒情了,有義沒?TA對不起你多還對你好多?——對你好的,基於朋友道義就去看看嘍。

至於另一半,沒必要去譴責,那都白搭,如果你的另一半對TA的EX沒感覺了,不用你操心;如果TA還對EX有感覺,你生氣啥啥的都不管用,就好像有句說,你阻擋不了一顆向小三奔去的心,不如早死早超生。

9樓:Ahino K

如果是我的男友,我會讓他去吧哪怕不知會我不帶上我…如果我這麼不相信他,他也不會是我男友了

…之所以說這番話,因為我的位置是反的…

接到死亡通知書那刻,真的超想念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在手術前跟他說了,他也…沒什麼回應,只是告訴我他有女友了… 當時心碎的不行… 死亡通知書都沒能換來乙個道別…

很難過的事情… 連最後一面都見不上,這輩子最愛的人

10樓:

生病了,想見你,你就去?

無聊了,想見你,你就去?

寂寞了,想見你,你就去?

睡不著,想見你,你就去?

想上你,想見你,你就去?

呵呵,賤人就是矯情。

11樓:Ground

看自己的安排。假如無聊並且有空,就去看看。假如忙,就不去。

前女友跟自己是沒有太大關係的乙個人。她想見我,跟我見不見她沒有太大聯絡。假如你思考糾結了很久去還是不去,建議別去。

她對你可能不僅僅是乙個前女友

12樓:

你是男人嗎,女生是用來關心的好嘛,不能因為她是前女友就把她排除在外好嘛,好歹人家也讓你上下其手了那麼久,你好意思翻臉不認人?

13樓:

以前我也遇到這問題,但不是前任病了,而是前任被騙得身無分文,前任求我支援她點。 當時的現任女友明確告訴我不能見她,更不能借給她錢。 當我知道現任不太算傻時我就偷偷在爸媽那裡借來4000大洋借給前任,倆月後前任又變成我的女友,原來的現任變成了前女友~~ ps 如果你不能確定前任在他心裡多重,那就趕緊讓他在前任和你之間做選擇,如果他不做選擇,那你就偷偷幫他做選擇,反正告訴他,前任和現任必須得罪乙個~~ 即使他提出兩全其美的方案你也要否決掉!

14樓:李偉

所以當你遇到類似的狀況,你覺得該如何處理?該不該去見?另問如果前女友真的很嚴重,而你不去,會不會有負罪感?

我覺得應該反過來看,去不去是有前女友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決定的,不是外人決定的。

你對她沒有曖昧的意思,去不去都不會影響現在的關係。

你對她還有曖昧的意思,額,自己小心處理吧。

即使前任是個賤人,對於有些人來說對前任的感覺是不變的。

15樓:李娟

如果我是男的,前女友說,她生病了,我要先確定,A、她現在是否單身

如果是,自己現在也是單身的話,很有可能有機會復合,自己如果還愛著她的話,就會二話不說,直奔過去了;如果她現在單身,自己有了新的女朋友,我去不去,會徵求現任女朋友的意思,如果她覺得不好,我就直接讓前女友自己去看醫生之類的,如果她覺得有必要去看看,就帶她一塊兒去看前任。

B、她現在有新的男朋友

這個時候,不管自己現在是否有女朋友,都不會去理會她了。

P.S.:其實自己是乙個很倔強的人,不管自己出了什麼事,乙個曾經的人,憑什麼再讓他進入自己的世界?這樣,斷斷續續,只能讓雙方更糾結。。

16樓:

剛和老公談戀愛的時候,他前女友出國學習精神壓力過大導致出現一些生理問題,QQ找我老公訴苦求安慰,於是我老公支會了我一聲,態度是"不管你同不同意反正我是要安慰她的",我只好表示了大度欣然同意,聽著他整晚噼里啪啦的敲鍵盤的聲音我心都碎了,現在我們在一起五年了婚也結了,就算是我小心眼記仇不夠大度也好,這件事在我心裡仍舊是個結。

17樓:趙明明

如果你是英倫紳士或者希望成為他,必須去的。(曾經的愛情化為美好回憶,尊重回憶就是尊重自我)

如果你是一般人,沒什麼信仰或者原則的話,那還是不要去了,偽裝的問候只會使人難堪。

18樓:mm x

EX這種生物不是只要生活在傳說之中就好了嗎?分手之後還是朋友這種說法只是句客套而已,想聯絡想交流溝通無非是有人放不下。

EX=最熟悉的陌生人=普通異性朋友。

如何應對,請回想你如何與隔壁辦公室異性同事溝通。

另外,你的現任是否介意,並不是你去或不去的理由。你需要考慮的不是ex會不會失望傷心,而是如何不讓無關緊要的事情影響你在乎的人。

現任的寬容大度信任,並不是你可以毫無顧及的憑仗。

19樓:

不管是不是真的生病,首先前女友的這一舉動就讓人很容易產生聯想……所以,盡量不要去,如果確定前女友真的生病了,那麼帶上現在的女友一起去……

20樓:Grace越

當然要去。哪怕作為乙個老朋友,生病了去探望一下也很正常

,不過去了之後怎麼表現很重要啊 。

既然已經分手了,探望的時候就是探望,敏感的話題不要碰。如果對方感性了開始懷念以前啦之類之類的,開個玩笑帶過去或者轉移話題。客氣、真誠地問候,同時維持乙個恰當的距離感。

不要待太久,差不多了就告辭離開就好。

我覺得人還是要有情有義一點,但是同時也要有分寸。

從前女友的角度,如果生病了想見前男友,有可能是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雙方依舊還是朋友關係,那朋友看朋友很正常;第二種情況是就是多年未見了個心願,那就去自然地寒暄一下就好,說不定人家也有了新人呢;第三種情況就是最容易出問題的,對方因為生病脆弱突然又掛念起來了。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其實女孩子在要求見面的時候是犧牲了自己的部分驕傲和自尊的,有的女孩子甚至而且會覺得瞧不起自己。 這時候如果太直接的回絕,對方收到的傷害會很大。當然如果縱容就更糟糕。

雖然有人說長痛不如短痛,這時候決絕是為對方好,但是我覺得短痛也可以不要那麼殘忍的。紳士禮貌有分寸地去探望,既維護了對方的自尊,同時用非常堅定的分寸和距離感傳遞乙個資訊給對方:我們已經結束了。

這樣的話雖然痛但是不傷。

再說現任,如果有現任的話,一定要先跟現任說,如果現任同意了,可以問問現任要不要一起去。當然各個人是不一樣的,有的姑娘就是不能接受男友跟前女友還有聯絡。那這樣的話就還是不要去了。。。

如果是我的話,應該會陪著男朋友一起去,但是去了之後要不然就打個招呼就出來,要不就不進去等在外面喝個咖啡神馬的。這樣做一方面表示尊重和相信,但是等在外面的話,讓他心裡有個牽掛真到衝動的時候也能多想一想(我好陰險XD)

21樓:沫沫

如果有女朋友了,我認為不要去,也不該去,都說前女友了,還去幹嘛?她說想見就見啊!如果兩人仍舊是朋友,對方現任男友知情,那就去看一下唄!

22樓:

我不會管,如果他想去就去,不想去就算了,對於他的一切事情,我能配合就配合,不能配合就會直說。如果他連這點事情都處理不好,那怎麼可能長久在一起?!

23樓:杜小宇

同意@張琪 的說法,而且我也這樣做的。曾經遇到過類似的問題,雖然不是生病但差不多,也是見面什麼的。

我說,去吧,我等你回來,我相信你,好好問問,看看有什麼需要幫助的,我和你一起幫忙。

如果男生這點原則都沒有,那你也沒必要和他在一起了。

24樓:柴貓

我覺得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前女友出於什麼樣的心態。僅僅是想念故人,那大可不必操心,放心去就好了。象舊友一樣聊聊天,探望一下沒什麼不好。

但前女友若是沒放下那段感情,還是不要單獨去見面。叫幾個朋友一起~

25樓:謝偉

既然你們都有現任的女友男友了,除非,非你不可,沒你不行,沒你她就死了的情況,而且就算是這種情況,你也不該單獨去。

去了,就算你有一萬個理由,那都不是理由。在我看來,男女單獨見面,就算曖昧的表現。你沒有確定的女朋友之前,你可以今天和這個看電影,明天和那個出去玩,但有了之後,你要通知他們,我有男(女)朋友了,理我遠點!

這一年,身邊太多這種狗血的事情了。

26樓:

不該。按照補充說明中寫的,男方是有女朋友的。

除非兩人都是單身,否則盡量不要去。

「生病了,想見你」是很曖昧的事情。

而「曖昧」這個東西,是每個非單身的人都應該遠離的。

倘若實在病重,我會徵求現任女友的意見,

由她來決定是否與我一同前去。以上。

27樓:林願

雙方都是單身,還可以再見亦是朋友,理所當然去照顧、安慰她;但是如果雙方或是一方已經有主,哪又何必,除非你們之前的分手是被迫的……戀人分手,能有多少再見亦是朋友,真誠的說:只要你幸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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