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這樣提彩禮過分嗎?

時間 2021-05-30 01:59:14

1樓:玄信王

解決問題分析問題要從事實入手。

貸款所購房產在未還清貸款之前法律名義上所有人為銀行,婚後加配偶名字的行為是不被認可的,即銀行方面不允許。舉個簡單的二手房交易的例子,所有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想要交易都需要提前清貸,因為房屋的實際持有人是銀行,賣家在還清貸款前對房屋沒有買賣的權利。也就是說,男方所謂的婚後加名字是水中月鏡中花而已。

以此為基礎,得出結論就是這個男的要麼蠢,要麼壞。蠢是基於不懂法,將沒有實操可能的願景許諾於人。壞則是婚前著急買房,以房為餌於彩禮處得利進而套牢女方,最後用拉黑還使了一招欲擒故縱。

在這裡可能有些人就會有反對意見,會說男方買房也許是趕巧了,而他也不知道房屋加名字的這些東西,只是有些自以為是的認為可以這麼做,而基於這些因素,男方認為雙方的房子,首付還全自己扛了,彩禮意思一下就行了,現實情況也的確沒什麼錢了,情有可原吧。

錯,我活這麼大,得到最深刻的乙個教訓就是,不要給自己任何解釋的機會。原先一直是那種只討厭上面所說的那種壞的人,對蠢的那種更多的是小白兔心態,他也沒去害人,不傷大雅。但其實,小白兔更是生活中潛藏的炸彈,就像上面這個例子,這男的即使不壞,他只是單純的蠢,但他的所作所為所想對身邊的影響與破壞卻是實打實的。

壞人的確是該死,但運用好了在手上會是強勁的生產力,而蠢人身上的自以為是則是對生產力實打實的破壞。

所以,找老公要找人品好又聰明的,杜絕壞人和傻子。

2樓:蒙咪

想到一句話「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這女的就是太作把自己作死。男人買房把大頭都出了,乙個彩禮走走形式的東西女方都不願意退讓一點,非得弄的人家拉黑你

3樓:韓暖暖

如果男方確實因為家庭條件問題掏不出來太多彩禮,那女方就不應該一直要,難道借錢給彩禮嗎?如果是男方有這個錢但是不想給,那就是男的有點那個了,畢竟女方會把錢帶回來。

不過男的拉黑女的,我覺得可以分手了。

4樓:

過不過分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現在顯然男方覺得過分了,並且過分程度達到不可理喻,需要分手。

女方要以彩禮的多少彰顯自己身價的高貴,那不過分,必竟1.8萬能幹什麼呢?(滑稽臉)

女方不願意1.8萬的低價和男方成交,更不想對男方一口價的態度讓步,那談崩是一定的結果。

這個問題的奇怪點在於:女方父母親思想很開明,表示不要彩禮的。而作為新生代的女生反而思想倒退,接受以彩禮高低彰顯身價貴賤的價值觀。

其實乙個人能不能讓其他人接納、尊重、愛惜,是取決於她(他)的本質(素質、思想等等),還有就是對方的本質(素質、思想),跟她(他)的身價(值不值錢)關係不大。

既然雙方思想分歧太大,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吧。

5樓:微眠淺醉

那麼他把買的房退了不買了,省下的錢給你6萬財禮你會不會就高興了呢? 力所能及當然盡力而為,明知對方已經盡力也做不到了還要糾結這幾萬彩禮多與少你覺得誰過分呢? 愛情沒錢固然不能可是把愛情當成生意來分毫計較那這愛情怕也只是個幌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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