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締約過失責任怎麼理解?

時間 2021-05-29 23:54:34

1樓:文運法碩教育培訓

構成要件是:

1、一方違背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負的先合同義務。、2、他方受有信賴利益的損失。

3、一方違反先合同義務與他方所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

4、違反先合同義務的一方具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具體包括以下幾種型別: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資訊。

4、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2樓:胖胖的指甲

這是預約合同,不是本合同,本合同還沒有成立呢。對方公司拿到木材許可證,只是締結本合同的必要條件,不代表必然會締結合同,既然沒有締結本合同,何來締約過失責任

3樓:晚晴

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過錯、違反法定或約定行為、損失(信賴利益損失)、因果關係。

下面是個人看法:大江公司需要取得銷售許可證後,才具有信賴對方將簽訂合同的信賴利益,其尚未取得前,對方解除的,此時不存在構成締約過失責任的四要件。

4樓:notheart

《民法典》合同編第四百九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這裡的意向書已經構成預約合同了,所以不能適用締約過失責任,只能適用違約責任。

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適用締約過失責任?

過去很長乙個時期,很多學者所持觀點認為,僅在一方違反先合同義務導致合同不成立 不生效 無效 被撤銷時,才成立締約過失責任。若合同已經成立並生效,就不能成立締約過失責任,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但是,即使合同已經成立並生效,只要在磋商過程中一方因過錯違反先合同義務的行為給對方造成合理的信賴利益損失或 和 ...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是不是不能同時主張?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的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即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所承擔的法律後果。兩者責任形式不同,不能同時適用。 抑制多巴胺 締約過失責任是欺詐等違背...

違約責任,合同解除權,締約過失責任,抗辯權和撤銷權,它們分別是屬於哪乙個層面?各自性質如何?

保溫杯 先說說違約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合同解除權也是在合同生效後才有的權利,分為法定解除權 約定解除權。法定解除權是法律規定的什麼人在什麼時間遇到什麼事情擁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約定解除權就是當事人約定的出現什麼情況誰有接觸合同的權利。比如說 定製人在合作過程中有法定解除權,也就是定製人可以隨時隨地接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