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可以因為直系親屬病危批假回家嗎?

時間 2021-05-14 09:36:11

1樓:涓涓細流

犯錯要付出代價,如果坐牢像上班上學一樣,還能請假回家,刑法的懲戒作用就無從體現。

不要說刑事犯罪,不少老賴在父母喪事期間被法院司法拘留。

2樓:冬眠

我還真遇見過乙個,某看守所還有倆個月出獄,母親病逝吧應該,讓他出去了,配了2名幹警,2名武警,平安歸來,跪地感謝,動不動用關係不清楚,村里的也挺破爛

3樓:

那麼多緝毒警連帶著他們的家人都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這一十二年的重刑犯(在刑法裡十二年真是特別高了),讓他回家真是天理難容。

4樓:

有些人總說的那麼大義凜然,他們也是人,人也會生老病死,換位思考一下,那是你,你會怎麼做,既然他們已經不義,如果他們可以在親人最後一刻得仁,也可以作為他改過自新的表現,人不能一棒子打死,犯過錯就是不好的,那這麼說朱元璋曾經是乞丐,也做過那種事,後來還不是成為帝王,司馬遷不受刑,怎麼會有史記,犯罪並不的抹殺乙個的才能,當然也不排除冥頑不靈者,他們假仁假義,騙得周圍的人都信他們,待最後伏法了還有替他們招魂的人,就像日本的軍國主義,參拜靖國神社,赤裸裸的挑釁

5樓:吳茗

屬實不人性化。

人家親爹病危確實應該網開一面放回家。

不過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正向探親應該不許,我覺得可以允許反向的。

至於什麼叫反向的....

趁他爹沒死把他槍斃了,都是活人見死人,我覺得差不多。

6樓:邊緣遊走

這也是他犯罪付出的代價的一部分

還有別什麼服刑人員服刑人員的罪犯就是罪犯別人這麼稱呼是講文明自己這麼稱呼我覺得就是沒好好認罪

7樓:親愛的

乙個緝毒警犧牲了,葬禮不敢辦,墓碑不敢立,他的孩子要隱姓埋名,就怕毒販報復。而乙個和毒品有關係犯罪分子卻可以光明正大的從監獄裡走出來,參加親人的葬禮,這他媽的是什麼邏輯?

8樓:

反對樓上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說法

《監獄法》第五十七條

第五十七條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表揚、物質獎勵或者記功:

(一)遵守監規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勞動,有認罪伏法表現的;

(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

(四)節約原材料或者愛護公物,有成績的;

(五)進行技術革新或者傳授生產技術,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災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貢獻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間一貫表現好,離開監獄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監獄可以根據情況准其離監探親。

這是離監探親明確規定的要求,即只有符合這種要求才有可能離監探親,而並不會依據你家庭出現什麼變故之類請允許你離監探親/奔喪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肯定是不符合「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這一條的,不用再想了

即使符合以上條件也99.99%概率不會批准,尤其是販毒進去的,不如考慮帶你大爺去最後一次會見

9樓:夢幻泡影

我見過3個案例。

答案是:不行。

事實上,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親屬病危。

親人也會瞞著。

見過的3個人,都是父親去世了幾個月,甚至幾年了,親屬瞞不住了才說

10樓:

當年我親叔叔因為盜竊判了一年半,監獄離家也就100公里。

然後奶奶病逝,為了等他回來看一眼,在家停靈7天。

但最終還是沒能回來。

不過這事兒有個小30年了吧,不知道現在怎麼樣。

11樓:趙哈哈

敢情你這一家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你堂弟犯罪的時候就沒想過以後判了刑沒法盡孝沒法給父母養老送終?然後你又問出「坐監能否請假探親?」這種法盲問題,家風不正竟到了如此地步!

涉毒是吧,我巴不得他死在監獄裡,讓他另一位親人白髮人送黑髮人!

12樓:憨憨

據我所知道的不是重刑犯的情況下可以由看守警或者看守武警羈押回去靈堂磕個頭……但前提是你堂弟要同意、我身邊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當事人選擇不願去看望!

13樓:土豆

可以申請,大概率不會批。十二年剛剛服刑又涉毒,除非你們家認識監獄長以上的幹部。你堂弟可以外出去醫院看病,假如剛好去了你大伯的醫院。有機會見一面。不過操作性很低

14樓:任誰行

之前有個鄰居因為盜竊被判了七八年(據說是在服務區偷油)。後來他媽病危想見他最後一面,但是監獄那邊說要出三萬塊錢才批准他出獄探親一天。他家出不起這錢,最後他也沒見到他媽最後一面。

服刑人員怎樣才更容易減刑?

哦呀 1.不惹事生非積極改造 2.表現好點爭取當個互監組組長 3.申請當特崗犯 比如醫院監區的衛生員 以上2 3點可以額外加分 暫時想到這麼多 洛薩瘋 首先罰金追繳啥的全部交乾淨,然後在裡面盡快公升級賺積分,平時別惹事別扣分,自己算好時間,間隔期一到就立馬申請,這樣也能盡快排隊,平時好好表現吧。現在...

服刑人員在監獄犯胃病了可以保外就醫嗎?

Sky 保外有嚴格的政策要求,必須是現實性的及時性的死亡可能性,通俗講就是下了病危通知書的才可以,別說胃病就是胃癌非晚期也不一定能過審核。審核也必須經省局同意才可以。 小樓昨夜又西風 除非胃癌晚期,離死不遠的那種吧。本人刑罰執行內勤,據我了解,我所在重刑犯單位十年內共辦理8起保外,其中7起在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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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乙個監室遇到的乙個人。她快50了,有個上小學還是初中的兒子,還有母親。離異。我在看守所呆了4個多月,她跟我時間差不多,在第四個月才有朋友給他寄衣物。但是也沒存錢。把這個人稱作a,還有乙個本地的室友稱作b。b因為違規被罰不能開賬,但是她又想買東西,她跟律師說讓她媽媽存了500塊在a的賬上,讓a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