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國法律規定的男女適婚年齡不同?

時間 2021-05-13 02:44:33

1樓:香蕉你個不吶吶

每個國家的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都不同

影響因素有很多

1.國情

2.習俗

3.人口(也是國情一種)

我們國家古代的結婚年齡低是因為當時人口低,人口就是勞動力,鼓勵生育。

而現在,我們國家對於婚姻法這一塊的制定,參照了中國科學院給出的資料分析,倒是挺合理的,當時的社科院給出的人口分析,和中中國人的生理狀況,做出來的科學計算,所以不用糾結這個,你只要知道這個是科學家計算出來的就行。

當然啦,法具有保守性,它總落後於現實生活的變化,立法者認識能力的侷限性,也會存在一些不合理不科學的地方,或許過幾年,婚姻法又會修改幾次了,到時候不合理和不科學的也許會變的科學起來,我們不能以未來的眼光看待現在,全面認識法的多樣性,才能更好理解社會(這句話我老師愛說!)

2樓:餘生何處

婚姻關係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男女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中國國情的。

我國法律規定哪些電子資料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Caland 法律只是對電子證據的標準作了規範性要求,並沒有以列舉的形式規定哪些電子資料可以作為電子證據。只要是電子資料,符合證據法三性的要求,並且真實可靠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電子證據的取證和提交與一般證據不同。電子證據的取證方法可以是列印 拷貝 拍照 攝像 查封 公證 司法鑑定等。自己取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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