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要15萬的彩禮錢,另外再要10萬塊錢買車,女方父母要求過份嗎?

時間 2021-05-12 02:34:32

1樓:胡蘿蔔

有點過分,因為我們這邊沒有這樣的習俗,雖然彩禮也是要,真的是根據情況而定。給一點代表心意誠意,如果要求太多就變味了。以此要挾不嫁那就更沒有意義了。他的家人不好相處。

2樓:小露

我覺得女方些過分,錢是很重要,可是一切都建立在愛的基礎上,彩禮15萬可以接受,婚後女方都會帶回來一般,本來男方家並不是條件多好,所以我覺得這一部分錢作為你倆的啟動資金最合適。車就不必買了。錢也不給。

3樓:藍天白雲很快了

你跟你物件,包括其家人問清楚,說明白,這25萬,是你們小家庭將來的啟動資金,還是就徹底給女方家了?如果女方能帶回小家庭,真的買車你們開,那麼勸你借錢滿足他們,如果他們不能明確保證錢的去處,你就說實在沒錢!

你也可以問問女方嫁女兒是不是打算一分錢嫁妝沒有?如果有嫁妝,是什麼。

但是你能說出以上問話,是有個前提的,前提是,你並不怕你物件和你分手!

4樓:靈芽理多

我也覺得,這個要求有點過了。

既然大家都不是很有錢,那就一切從簡。

男方都給了15萬了,女方家完全可以把這15萬當嫁妝再帶回來,這樣兩邊都有面子。如果你倆想買車,還可以用這錢買車。

而且呢,不說女方娘家會不會貪墨這筆錢,畢竟彩禮之類屬於民俗,誰知道法律上如何界定這筆錢?假如你倆沒結成婚,彩禮要不要按贈與來算?那樣你可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我有個表哥,家農村的,老大討不到媳婦,也是經人介紹認識乙個女朋友,彼此都很滿意,就掏錢結婚了,不過沒有領證(想先辦婚禮再領證),雙方也會了親家,然而,被騙婚了,人財兩失。

不過綜合我表哥的教訓,你倆最好先領證。

嗯,假如女方不依不饒,那還是算了吧!太糟心。

5樓:劉筱青

結婚是兩個人組建家庭,希望兩家父母能好好商量,女方總不能逼得男方砸鍋賣鐵?

女孩嫁人,固然要聽父母的,要尊重父母的意見,但是也要體諒一下男方吧。

你女朋友家的條件,你要是能接受呢,就欣然接受;要是你不能接受,就婉拒。打錢給對方,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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