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追求有物件的人?

時間 2021-05-08 16:47:30

1樓:Scenery.Liu

挖牆腳是否道德,社會上有很大爭議,無共識,無法評判是否道德。

我認為該追,只要沒有結婚,就公平競爭。有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勿施於人個p,分手也會給被分手的一方造成痛苦,難道談了戀愛就不能自由分手?連分手和移情別戀都不違反道德呢,挖牆腳憑啥就違反道德了?

還有人說,你能挖來的也能被別人挖走。艹,這種觀點就是因噎廢食,會不會被別人挖走,取決於你夠不夠優秀,還沒結婚,人家選擇乙個更喜歡的人,選擇乙個更優秀的,不是很正常嗎?跟忠不忠貞有個p關係。

所以,只要你追的人沒結婚,你追就沒錯,不用有負罪感,這不叫小三,這叫公平競爭

2樓:

我看其它答案都沒有答到點上,匿名來答一波,因為這涉及個人隱私,而這個隱私正好與你情況有類似,只不過是我已婚她未婚,我與她沒有任何道德僭越,但都心知肚明,最後我因自己的原因退縮,於心有愧至今。

該不該追求有物件的人,當然不能,最多只能傳達有意,而且是不帶任何施壓的傳達,表示完全讓對方作主,而自己將以最豁達的心態面對可能的拒絕,除此之外,不能做出任何帶有追求性質的言語或行為。

OK,基於以上,你只有兩種情況可能達成成功——

1、你們相互已有屬意,這樣就最大化減少必要接觸的機會與時間,因為非正常接觸的越多,罪孽感就必然越重。

2、你們正常接觸的機會很多,比如是同事或其它工作上的合作關係,這種情況下,哪怕對方沒有屬意,你也是有機會讓對方多了解你的,請體會我的表達,「讓對方多了解你」,而不是「展示你自己」,這兩者雖然在行動上相似,但因為動機成分不完全相同,道德程度也有差別,同時,請克制保護她、照顧她的慾望及其可能帶來的行為,這些只能自然而然地發生,哪怕她最終無意於你,也不能越過這條線。

說到底,除了水到渠成,你們沒有任何可以繞開道德的路可以走。

3樓:

追求啊,你去追求試試看,要是這男/女生搭理你這茬兒,或者把你培養成感情的第三者備胎,也確實能幫人家真正的伴侶排排雷。為民除害。你也能看清楚,這人能在感情裡這麼對他的男/女朋友早晚有一天也會發生同樣的狀況對你,因為人的本質不會變。

如果你追求人家不理你這茬兒,正好也識趣一點,見好就收也不是沒嘗試。看得出還起碼是個對感情負責的男/女生。

4樓:

如果是我的話。

但存在乙個例外,倘若我已經主觀上喜愛至極那麼無視阻力,直接採取行動。

我的論點很簡單,放在整體社會功德來說,至少是在目前和過去的階段,情感忠誠是乙個好的特點,對我們的社會穩定呈現促進作用。但對於我乙個個體的存在,管他呢 ,我開心就好了。

畢竟,又怎樣呢。

5樓:

不應該,你很飢渴嗎?人活著要有道德底線別拿那套「我愛你,與你無關」的腦癱言論自我安慰,你心裡清楚你要是這麼做和bz毫無區別,這種事情想想就應該把念頭拔掉,女孩子不要那麼下賤,活的有點自尊。

盲猜我回答會被舉報,我的話非常難聽,但是道理你應該看的明白

6樓:

沒必要。

對方有物件,別人為何要選擇你呢?因為從這個「追」字裡就能明顯看出,是你要去追別人的,暫且不說是怎麼追,但大家可以想象。

別人為什麼要放棄現在的物件而選擇你?

1.這人喜新厭舊,那這樣的人你追到了也沒用,ta遲早也和你分手的,因此這種人是要遠離的。

2.你的條件比ta目前的物件條件要好,但也不要忘了,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在關係的開始大家也許會去比較條件,兩個人確定關係之後如果還在和周圍人比較,想著找乙個更好的,那也可以證明此人不是適合長期關係的物件。

這樣的人同樣是需要遠離的。

3.去追有物件的人,實際上就是「考驗人性」。不管是什麼結果,對自己都不利。

追不到吧,給別人做嫁衣,自己名聲在外還浪費時間。追到了吧,這樣的物件你又不放心沒安全感,還容易有衝突。

4.對方條件優秀,讓你失去了理智,這種可能性非常大。但卻從側面說明ta選的物件肯定也不差。

5.對方有物件,還在和追求者纏綿,這畫面不敢想象。畢竟就算你去追,也不是一天兩天就成功的,對方必定會在你們兩個人之間來回很久。

就像我們去看美女,多看幾眼吧,別人說你不正經。不看吧,好像也違背常理。因此最好的辦法是離遠一點。

7樓:大會計吃雞

不該追。

你去追無非兩種結局:

1.追不到:追不到幹嘛要浪費這個時間呢

2.追到了:洪世賢說過,如果今天為了愛情選擇了你,那麼有一天也一定會為了愛情拋棄你

8樓:孫思齊

事實婚及以上不應該,以下隨意。

在成年人的婚戀方面,破壞他人婚姻是嚴重的不道德行為(但婚姻本身不是出於自願的情況可以例外),除此以外的一切,都屬於個人自由的範疇。

9樓:稠魚燒

這不是乙個辯題麼,為什麼會有人噴我有物件沒有,難道沒看到題主的論點清晰邏輯完整,我們當年打辯論賽還要說金錢不是萬能的是萬能的呢,怎麼有人這麼上勁。

如果是該追求這方的話

第一、應該,追求有物件的人,被追求物件不見得會答應你。

第二、應該、因為我們這方就是要這麼做的。

第三、追求一位心儀的物件不見得是壞事,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關雎》裡面說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詩經裡面說了,是你心儀的人就去追,沒說沒物件不能追。

第四、可以幫對方考驗感情。

第五、這人的物件不一定適合他/她,我更適合。

10樓:「已登出」

如果能追到手,有第一次背叛就會有第二次,你綠了別人,終究你也會被綠。

如果追不到手,何苦浪費時間與感情?

綜上,這就不是正常人該幹的事,除非你喜歡綠別人還被別人綠。

11樓:

答案是不可以

但這不是因為「別人的物件」這種原因。

而是任何人都不應該追求。

追求只能用於「事業」,「成就」,追求的賓語根本就不可以是人

因為「追求」是一種用自己的行為把ta人的意願從原本的A變為現在的B的行為。

原本人家可能不願意,因為你「追」,變成願意。

原本人家要半年才會願意,因為你「追」,變成三個月。

這手段追根到底,終究是利用人性的弱點,扭轉ta人的意願,求得自己的得逞。

你沒有權利如此損人利己。

什麼是「追」

追都不行嗎?

不行。那追都不追,豈不是完全沒有希望了?難道孤苦一生?

心裡裝著別人的自由到了這一步的人,從來用不著追

不信你可以問問她們。

12樓:鏘鏘咚哩嚨

很明顯,不該。不管是從感情方面,還是道義方面考慮都不該做這種事。雖說可以理解正常的異性相吸和正常的情感表達,但是若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征服欲或者報復欲的話,這就很不道德。

換位思考一下,若是別人對自己的男友有非分之想,頂風作案,視自己這個「女朋友」不存在,毫無意義。那答案也就不了了之了。整體來說,對於乙個女生來說,我認為,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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