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買了乙份小吃,男生給了老闆十元錢,請問女生花了多少錢?

時間 2021-06-03 09:57:49

1樓:十二個明天

根據常理,吃小吃10塊錢不可能讓兩個人吃飽,所以他沒錢,想吃霸王餐,構成尋釁滋事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霸王小吃情節較輕,所以罰款500

男生連飯錢都付不了,罰款肯定女生付

答:女生花了500+所欠小吃費

2樓:小濤先生eternal

可以說花了0元錢。她就管吃。

可以說花了5塊錢。她嫁給了男生,男生多少錢女生都佔一半。

可以說花了10塊錢。男生的十塊錢其實是女生給的。

也可以說花了無數的錢。男生沒花錢就得著了乙個女生,這個女生可以生孩子,孩子生孩子。。。。生生不息。。。。。都是女生給的。

3樓:

很明顯這個問題條件不夠充分,建議補充:

1、請問這對情侶買的小吃是一起吃的還是男生或者女生乙個人吃?如果是男生乙個人吃,那他自己付全部錢沒問題,女生沒吃當然不花錢,如果女生也吃了,建議女生平分錢。

2、是誰提出堅決要買這份小吃?如果男生堅決提出要吃,那由男生付錢,女生不能因為女朋友這個身份,就承擔不應該的金錢損失,並且要求男生承擔女生陪他等小吃上桌期間的時間損失,道德綁架不能這麼玩。

3、這對買小吃的情侶身邊有沒有其他朋友?如果有建議題主補充人數,我們按人頭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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