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傳庭殺賀人龍與袁崇煥殺毛文龍有可比性嗎?

時間 2021-05-06 14:45:00

1樓:

有可比性,都是殺掉尾大不掉的屬下。

李自成還殺了羅汝才。

賀人龍公尺脂人,流寇大本營出來的,流寇那邊有個革裡眼賀一龍,說不定就是親戚,所以崇禎不放心。

2樓:黃思永

沒有可比性,殺賀人龍是崇禎有旨意,孫是奉旨行事,到哪兒也不能說有錯。殺毛文龍沒有旨意,雖然袁崇煥有尚方寶劍,但是尚方寶劍的權力沒大家想像得大,只能斬副將以下的軍官,當然副將級別也不低了,但是毛文龍是總兵,級別高於副將,所以即使袁崇煥有尚方寶劍,也沒權力殺毛文龍。超過自己的權力殺人,無論在古代還是現代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3樓:劉刀刀

沒有可比性

孫傳庭殺賀人龍是典型的崇禎下密旨說白了就是上頭的命令不得不聽關鍵是這是崇禎事前背書的

明史帝大怒,欲誅之,慮其為變,姑奪職,戴罪視事。及孫傳庭督師陝西,帝授以意

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典型的無旨擅殺這點從錢龍錫案可以看出

崇禎長編

己卯(九月初三),命逮去輔錢龍錫於家。先是,錦衣衛以斬帥、主欵

二事究問袁崇煥根因,據崇煥所供:斬帥一事則龍錫與王洽頻以書問之崇煥,而崇

煥專斷殺之者也;主欵一事則崇煥頻以書商之洽與龍錫,而洽與龍錫未嘗許之也。

錦衣掌印劉僑以其言具獄上,帝於八月十八日(乙丑)召對群臣於平台,下其章決

之久,以龍錫職任輔弼,私結邊臣,■(水滴的滴去掉三點水)囑情謀,互蒙不舉

,命九卿科道共正其欺擅之罪。是日大議於中軍都督府,會者吏部王永光、李康先

等,戶部畢自嚴、錢春、曹珍、康新民、崔爾進、劉重慶等,禮部李騰芳、李孫宸

等,兵部梁廷棟、閔夢得、王之採、郭尚賓等,刑部韓策、塗國鼎等,工部程啟南

、沈演等,都察院張捷、高弘圖等,通政司張紹先、王業浩、馬鳴起、魏尚賢等,

大理寺金世俊、張廷拱、葉廷祚等,吏科劉漢儒、祝世美、鄧英、孟國祚等,戶科

玄默、許世藎、裴君錫、葛應鬥等,禮科孫紹統、王猷、陳讚化、盧兆龍、張第元

、阮震亨等,兵科劉懋、傅朝佑等,刑科李覺斯、張國維、餘昌祚、劉斯琜、王家

彥、常自裕、宋可久等,工科顧其仁、陳獻明、許國榮、李春旺、趙京仕、顧光祖

等,掌河南道福建道喻思恂、江西道袁弘勳、河南道王道純、浙江道李玄、四川道

吳尚默、山西道王政新、陝西湖廣等道宋師襄等,凡六十餘人。大畧謂斬帥雖龍錫

啟其端,而兩次書詞有「處得妥當」、「處得停當」之言,意不專在誅僇,可知則

殺之自屬崇煥過舉;至講欵,倡自崇煥,龍錫雖不敢擔承,而始則答以「在汝邊臣

,酌量為之」繼則答以「皇上神武,不宜講欵」。總之兩事皆自為商量,自為行止

,龍錫以輔弼大臣,事關疆場安危而不能抗疏發奸,何所逃罪,但人在八議,寬嚴

當斷之宸衷耳。吏部條列其議以聞,遂遣緹騎逮之。

崇禎事前毫不知情

請問有上意的殺人和沒有上意的殺人能一樣麼

------6.21更新-------

補個出處

明季北略

先是十一年戊寅冬,大兵入,改陝撫孫傳廷保定總督,傳廷以失聰辭,不許,尋逮之。至是壬午正月,起傳廷兵部侍郎,督陝兵剿寇。四月,傳廷檄召諸將於西安,縛賀人龍斬之。

諸將莫不動色。因以人龍兵分隸諸將。人龍,陝西公尺脂人,與李自成同邑,初以諸生效用,屢殺賊有功,叛將劇賊多歸之。

襄城之役,朝廷疑人龍暗與賊通,密敕傳廷斬之。賊聞,酌酒相慶曰:賀風子死,取關中,如拾芥耳。

4樓:

沒有可比性。高階將領只能由皇帝明正典刑,否則下乙個死的就是皇帝了。袁崇煥矯詔奪軍殺將,皇帝不可能容忍他活著。

孫是奉皇帝旨意殺將,雖然旨意是亂命,但他也必須執行。說到底,他不執行,賀不會死,他不會活,崇禎到後期能殺的也只有文官了。

但兩者起到的惡劣作用有一點是共通的:明朝將領們向擁兵自重的方向走了一步,毛文龍的死是開始,賀人龍的死已是終點。

5樓:EXAMRX99

看時間,乙個是非緊急狀況下,乙個是臨陣決戰的時間袁崇煥殺毛文龍,最壞的情況是毛手下兵變,和袁的部隊打起來,最壞的情況袁丟了性命,而毛的手下陣清。對大明損失還是在可控範圍。

孫傳庭殺賀人龍,不用講,本身就是最壞的狀況,孫傳庭坐了幾年牢子,沒有直系部隊,手下只有一支雜牌軍,能打只有乙個賀人龍,殺了毛人龍,下一場戰鬥基本輸定(結果確是輸了),而更不幸,整個大明只有孫傳庭這支雜牌軍,這仗是不能輸,容錯率太低。

思宗這時命令殺賀人龍,思路不是正常人能理解-------可以無視分界線-----

關鍵是臨陣殺將,封建時代的部隊,基本是講人身關係,將將領殺了,除非有完善的指揮部置,部隊九成會即時潰散,這時候殺賀人龍,那就和抽起一支部隊沒有多少分別,要殺要麼早點殺,要麼早點將賀人龍放在後方,當儲備力量。

說個例子,思宗在陣前將袁崇煥抓下獄,祖大壽立馬帶部隊跑了。

6樓:隨風

因為歷史主觀上認為孫是好人,袁是爭議人物。袁殺人不該,殺了祖大壽坑里大萌也坑了自己,從戰略角度看也沒有殺的必要性,雖然祖不願意做個富家翁,起碼這個行為特別的草率,所以也是袁該有報應。孫不一樣,屬於不得不殺,殺了比不殺不管是從他個人較低還是戰爭角度來說都是有利的。

7樓:興國公李過

孫傳庭沒有選擇。

「帝大怒,欲誅之,慮其為變,姑奪職,戴罪視事。及孫傳庭督師陝西,帝授以意。」——皇帝有密旨給你讓你殺,你敢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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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漸離擊筑 明崇禎十四年 1641年 二月,李自成圍開封,崇禎帝任命丁啟睿為五省總督,掛兵部尚書銜,賜尚方劍,指揮全國兵馬解開封之圍,接替死去的五省總督楊嗣昌,因楊嗣昌和丁啟睿的私人關係比較好,生前曾推薦丁啟睿做兵部侍郎。丁啟睿因怯敵在南陽荒山野嶺止步不前,由於各路明軍的增援,李自成第一次攻開啟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