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廣大未婚男性或者準備結婚的男性,你們是怎麼看待婚前買房不加女方名字這個問題的?

時間 2021-06-09 19:05:49

1樓:suger

還能怎麼看待?空手套白狼離婚就分房你都已經看出那花花腸子了還不知道怎麼做麼買的起房子了好姑娘那麼多何必一棵樹上吊死~ 你說是不是

2樓:路過的鴿子

我老公家就是這樣算計的和他媽唱雙簧我老公說不急拿證家婆和家公就趕緊買了房子然後寫他乙個人的名字婚前財產這個從乙個阿姨嘴裡說出來的被算計的明明白白還要求我的錢用來做生活費他兒子在還貸 5.6線城市月供2.500 呵呵

3樓:李本虎律師

1、如果用婚後收入還貸,應該加名。

因為根據婚姻法規定,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婚後個人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每月還貸的5000中,有女方2500,這個就是女方的出資。所以應該加名。

2、即使不加名,若離婚,女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婚後還貸及對應增值。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樓:塵星2

我是女的

怎麼看待男人這種做法?

要麼是男人摳,在乎錢,雖然愛你,但是覺得可以不用付出那麼多錢也能得到你,所以不肯加名字。如果你再糾結這件事不放,他就也會認為女方愛錢不愛自己,然後男方也會心灰意冷。

要麼是男人自私不那麼愛你,失去你他沒有多心痛。

要麼是男人不信任你,原因自己考慮。

要麼是他父母不同意。

總之,不加你名字,就是有一些外心

總之,不加你名字的,都會讓女生不舒服

5樓:super-up

我有乙個朋友,女方有房貸乙個月五千多,除去還房貸還剩兩千多,她們準備結婚,女方準備買車要求男方出一半的錢買車,女方不贊同加男方名字,男方也沒有嫁妝要求。我覺得合理合法,合不合情那就不知道了。

6樓:

男方這如意算盤打的。

如果我是女方,不好意思,房子裝修車錢我一分不出,我自己攢錢自己買房它不香嗎,哪怕買不起我買個公寓也行啊???

7樓:若愚淺香

婚前婚前婚前,沒有出錢的話,沒必要在意是否加上了你的名字,沒有多大意義的,如果說需要婚後兩人一起還房貸的,我覺得這種情況明事理的人家也不需要你費心思去溝通,如果說提了以後他們還不情不願的,那這樣的家庭你得多考慮考慮了,以我的親身經歷來說,無論這個房子加不加你的名字,房子無論大小如果女生家庭也有能力的話,自己婚前也買套房,以後它可能是你的避風港。

8樓:陽牙

個人對個人財產是有自由支配的權力的,加名,買車,彩禮,嫁妝等等就看感情深淺了,願意為對方付出多少了。當然這些錢要是不是自個兒掙的而是父母出的那就還是要點臉吧,啃老就啃了,還理直氣壯的要自由支配就不好了

9樓:掃地僧

如果是雙方掏錢,當然得加。

如果是男方全款,為什麼要加?

如果有是有貸款,雙方還貸,那也得加。

不要說什麼利益抵不過愛情什麼之類的,愛情不是拿來換利益的。

其實,看多了妖魔鬼怪你會知道,人性有時候是這個世界上最不靠譜的東西之一。(並無悲觀之意,只是闡述事實)

在沒長時間的相處之前,你知道你碰到的是哪路神仙?

10樓:晶晶小姐姐

貸款的房,還完房貸還剩下2000多,我想問下男方怎麼生活,婚後靠女人養嗎?孩子也由女方養嗎?還要女方陪嫁車,請問油誰加?

車誰保養?要女方陪嫁車,請問男方彩禮給多少?拿貸款房子來抵嗎?

又不寫女方名字,是準備空手套白狼嗎?不是你有個貸款的房就有談結婚的條件的。

11樓:

前男友在跟我談戀愛的前兩年,他給首付6萬供了一廳兩房的小房,月供1800元左右,毛坯房,打算裝修做婚房,不加我名字我同意,前男友還有一輛全款4.3萬的代步車。我名下無房,只有一輛15萬落地的車,工資收入跟前男友差不多。

於是談婚論嫁時,前男友跟我談判說:

「老婆啊,我準備有婚房,有車,裝修錢你來出,房子是婚前房就不寫你名了,結婚後我自己供房,不用你給錢的。彩禮就按我們山東的1萬塊,你入鄉隨俗,擺酒就在山東老家辦就行了,你們幾桌親朋好友吃個飯就可以了。婚戒就買銀的吧,我們山東習俗都是買銀戒指的,不買鑽戒金戒的,婚紗照也別拍了,天氣那麼熱……」

當時對前男友感情挺深的,我也同意,無所謂了,省錢就省錢吧,反正以後日子是大家過的。

後來我父母說:「你男朋友的房子裝修費,你少不少都要出五六萬,我給你添幾萬,你可以給首付供一套大間的3房兩廳的了,寫你自己的名字,婚後你供自己名下房子,也不要讓你男朋友出錢幫你供。你跟你男朋友商量一下,婚房他自己裝修,婚後各自供自己的房,平時日常開支你倆平均出……」

我一聽也是個理,跟前男友一商量,他暴跳如雷,大聲吼我:「那還是夫妻嗎?還是過日子嗎?哪有那麼多錢供兩套房,不用吃了,不用喝了? 」

後來我才反應過來,在家人勸說下索性分手了。我後來在縣城給了首付13萬,供了一套樓王,1梯1戶的樓王,4房2廳,月供3500多……變有房奴後,從此後,親朋好友介紹的相親物件都是很有水準的啦,名下都有房有車有存款,可也沒那個心思談情說愛了,每天想著辦法努力工作、職業考證,想著掙多一點錢,把房貸還了。

就怕以後涉及金錢上的事情扯皮,畢竟在很多男人眼裡,投資家庭不如守著金錢重要。

12樓:理他爹

男方也太雞賊了!算計的太狠了吧?閨女,你是去扶貧的嘛?

這我結婚前被愛情沖昏頭腦,也覺得怎樣都好,婆家許諾的婚後怎麼怎麼樣,我都竟然傻傻的相信了。所謂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現在真想穿越回去抽自己幾下。

所以女方要麼哪陪嫁的錢也買一小套房子,各自還各自的房貸,生活費AA,男方不仁就不要怪女方不義。保護好自己!

13樓:你你你你

不過我作為一名已婚女性可以回答,現在能給女人安全感的除了錢你認為還有什麼?男人的誓言?如今男人的誓言就像慌話,聽聽高興就行當真就真傻了,結了婚的或則結過婚的女人還有誰會相信你們說過的話呢?

與其相信你們不如相信實際點的東西。不過男的結婚前買房加女方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有女的一半,這個可以勸女性同胞們請好好了解一下結婚前後的法律知識,這樣做可以避免你和男朋友的爭吵,畢竟為了錢吵是最傷感情的,男的想給女朋友安全感,真的想一輩子在一起希望不要計較那麼多,祝你們幸福

14樓:靜水

要是全款買房,自己裝修,不花人姑娘一分錢,你不加人姑娘的名字也就罷了,你就付個首付,裝修還要人姑娘出錢,還不讓人姑娘加名字,你這不是耍流氓是啥?

15樓:尋也

可是我是個女的。

買房問題上,我認為

婚前全款買房,願意加另一方的名字就加,不願意不可強求;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加兩人名字;

婚後貸款買房共同還貸,加兩人名字;

婚後全款買房,看出資商定。

看題主這個問題,車女方出一半也沒什麼問題。女方沒提彩禮,男方也不讓加女方名字,我就想知道剩下2000塊錢,他是想各過各的還是和老婆一起過。自己乙個人過可能問題不大,但是結婚了是兩個人過日子,2000兩個人過是不夠的,所以女方在生活上花銷的錢就該打水漂,沒這個道理的吧,除非人家真是非你不可,愛你愛得死去活來,那當我沒說。

如果各過各的,結婚幹啥,別結了,說不定人家女孩子還能過得更好,幹啥要嫁給你,過不如單身時候的日子,吃飽了撐的啊。

哦,如果女方經濟實力相當雄厚,以上一切都可以不成立,有錢就是爺,愛咋地咋地。

嗯,如果男方實力相當雄厚,嗨,我感覺並不雄厚,貸款買的房,車子還要別人出一半。

16樓:

大家都說加名字這個事情,但是實際操作中,房貸沒還完很難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具體的操作方式是先貸款把房貸還清,再加名字,之後夫妻一起還那筆貸款。

再有就是,婚後還的貸款是夫妻共有的,離婚時可以分割還貸金額及該部分增值金額。

我是女性,強烈建議女性婚前自己買房子,這才是保障自己的最好方式。

17樓:狼野鄭

國慶結婚,準老婆之前在昆明買了一套房,所以婚房只能是以我個人名義來買,結婚了再買算二套了

我覺得吧,加不加名字就是個看心態的問題,我和我物件心態都很好,婚房首付交完了,拌嘴的內容就變成了「房子還沒加你名字哦!我隨時可以換老婆哦!」「你翅膀硬了啊¥%#……&*()()」一頓胖揍........

結婚吧,心態很重要,我是覺得兩個人過日子,要給她保障;她能感覺到我給她保障的決心,也可能就不提加名字了。可以說婚姻財產分配就是個博弈的過程,但不要因為較勁影響了感情

18樓:

假如你倆不認識,男生需要加女生名字嗎?

如果答案是不需要,那就不加,權當認識前買的。

而且男的要求女的出一半車錢,不合理的要求。

19樓:泉石

1.男人有問題,男人不夠那麼愛你

2.女方自己不行,男人覺得不用那麼付出

3.女方的安全感和經濟能力估計也有問題,不然不會把目光僅僅鎖在房子上面。

4.雙方都想要乙份保障,其實愛情也沒有那麼純粹,不過婚姻就是這樣結論:女方不用糾結在這個問題上,不然遲早翻船。

在男人心裡面,他是真的覺得你適合了,才會主動加你名字的。說明你們還沒有真正走到可以結婚的那一步。

20樓:乙個可愛的萌妹子

要我是女方我不會出這個錢,也不會把錢拿出來,大不了AA,我不花對方的錢,對方也別想花我的錢。因為他說的房子車子我都有,何必替他還債,有這個錢我自己吃吃喝喝不是挺好。

21樓:

我不是男的,但我想回答一下。

車子和房子的不同之處在於,車子買到手就貶值,房子通常能增值。

同樣花五萬塊,花在房子上,未來可能變成10萬;但花在車子上,未來可能變成五千。

婚後的收入是共同收入,本來共同還貸,這部分收益也共享,但對於不加名或者不約定的話,男方取現金給自己的父母,父母在轉賬還貸,這房子就跟女方沒關係了呀。

按照題主說的,這兩人婚後也攢不下啥錢,相當於男方的錢去投資了,收益與女方無關,而女方出了生活費,最後啥也沒有!

可能有人會說,這樣想太計較了吧,但男的拒絕加名字,還要女的花錢,自己的錢保值增值與女方無關,到底是誰在算計呀!

我是接受首付我出了多少我就佔多少,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收益共享的,我出錢少,佔的也少,這沒問題的啊!

但這種狀況不加名,這男的就是在算計啊!

我家房子雙方父母出錢,但就寫了我乙個人的名字啊,按照後來的司法解釋,這房子是我跟我老公平分的,但按當時這房子就歸我乙個人的啊!我老公說,他不跟我爭房子,至少我老公比題主說的這男的於婚姻上有誠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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