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你女朋友把母親氣到昏迷好幾天,住到重症監護室,是否不可原諒

時間 2021-06-02 07:31:13

1樓:木村認哉

提問者是女性吧?

1、如果是想讓別人支招看看該怎麼辦,那既然事情已經到這個地步了,道歉之類的程式就省了吧,也不至於理直氣壯指責男方母親不該小題大做暈過去啥的,畢竟也昏迷過,全當一拍兩散各生歡喜去。

往後井水不犯河水,女方孩子沒了也是莫大的身心創傷,男方母親昏迷這事兒實在不必要當主軸提個沒完。

只要不再聯絡就肯定OK。

都二次刪聯了,還提什麼原不原諒?還想往後第三次建立聯絡麼?

這種事無論對男方還是對女方來說,都沒任何意義了。

要是女方為此覺得不公平,不甘心,非要搞事情,那就不是任何人能干涉的範疇了,我只說凡事最好遵循法律途徑來,不是為別人著想,是對自己好。

3、我得花點兒時間吐吐槽,這問題問的......

是女方懷孕逼婚把男方母親氣病?還是因為自己兒子未婚就搞大人肚子氣病的?這問題表述不清。

男方母親的立場很重要,因為這直接關係到男方會不會做人。

跟乙個女孩子懷了骨肉,不但不說結婚負責,還拉黑對方不聯絡,只提母親被氣病。

更甚,將近兩年才聯絡,聯絡幹嘛?是女方重新找到男方討說法?舊情未了?還是男方主動聯絡女方?連孩子都沒留下,這麼大的傷痛之後,重新聯絡的意義是什麼?這也沒說清楚。

好,不提,接著往下看最令人費解的結論。

無憑無據覺得女方是假懷孕,要真是假懷孕,男方生氣也可以理解。

問題是真的懷孕了,又被拉黑?所以問題的關鍵點在於女方就不應該懷孕?

那男方的立場是自己毫無責任,女方違背正常生理科學自己懷孕的?

這都什麼三觀啊?

所以問題的重點到底是不是——女方懷孕逼婚把男方母親氣昏迷了,男方既不想負責任,又很生氣母親為此生病,乾脆順坡下驢,要求和女方斷了聯絡。

針對這事兒,題主就要問問應不應該原諒女方?真是看得我乙個頭兩個大。

2樓:小唐17歲

你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對人家負責是應該的呀!人家是跟你結婚,又不是逼著你幹嘛,不知道你母親為什麼會氣暈了!而且你在得知女朋友懷孕了還把人家拉黑了1年多快2年,你也夠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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