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是否有為患者病情保密的責任?如果是,醫生是否應該對愛滋病患者的配偶隱瞞病情?

時間 2021-05-06 01:13:39

1樓:肖戰的圈外女友

根據《愛滋病防治條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病人有義務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係者,「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按理來說,條例要求了本人將其患病事實告知配偶,醫務工作者並無責任,然而現實是大部分愛滋病人都不會告訴其他人自己患有愛滋病。

前幾年還有因醫生未將一女子的患病情況告訴其丈夫導致該女子丈夫患病,然後打官司鬧上法庭的案子。

當隱私權與生命健康權有衝突的時候,還是應該將生命健康權放在首位,所以醫務工作者應該將患病情況告訴其配偶或者與其有親密關係的人。

2樓:

別說這個了

不是提倡婚檢嗎?

有對未婚夫先婚檢

結婚後男的得了愛滋

發現女的有

然後去婚檢那裡問

婚檢的人員說:保護隱私,女的不讓通知男方

那婚檢意義是什麼???

隱私真的是保護到家裡去了

3樓:突然想低調點

有責任。應該。

醫師不要太看得起自己,處理hiv患者及其伴侶的問題,是公衛機關的責任,你的責任是增加病人的服從度,讓他好好治療。

實際上,就我們這邊的實踐,哪怕是公共衛生體系,也只會打著健康檢查的名義替患者伴侶篩檢。為什麼?理由很簡單,對患者的這種保護反而有助於疾病擴散的控制,所有我們就這樣做了。

這個煩惱,不該是你要擔,你也不該有權力擔負這樣的煩惱。回答完畢。

4樓:安安

尊重患者的隱私和為患者保守秘密是醫療工作中的乙個重要倫理學原則,也是醫生的傳統義務。

然而在有些情況下,醫生可以違背保密原則,並對保密原則的違背可得到倫理學辯護。

如:繼續保密涉及到對公眾福利的危害;繼續保密會危及確定的第三方生命或重大健康風險。

5樓:

醫療機構僅提供愛滋病抗體初篩,疑似陽性血樣會送到疾控中心,確診後由疾控中心通知患者本人。醫生告知患者本人愛滋病抗體疑似陽性,再由患者自己決定是否告訴配偶,疾控中心確診後也會如此,但應向患者強調告知配偶的重要性。如果患者不告訴其配偶,應由患者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醫療機構及疾控中心沒有責任。

6樓:

現在現行的制度基本確定就是醫生不會通知患者家屬。

但看了這麼多答案蠻憋屈的,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還有傢伙在底下指責秀優越無醫德!

醫患關係有那麼好處理還會有那麼多的問題麼,而且感染愛滋給伴侶的,很多時候加以防範,傳染機率沒有那麼大的。我物件就是病毒攜帶者,也是他主動告訴我的,並沒有醫生通知。

我感謝他的誠實,我也相信很多問題兩個人可以一起解決,一路走下去。而不是被某些人的道理一棍子打死!

7樓:王潔玲

我曾經在泌尿外科,親自經手乙個HIV陽性的病人,可是他要求我們保密,不告訴他的家人,如果病人這樣要求,我們的確是不能告訴他家人的

8樓:

我覺得這個要具體事情具體處理,病人要求隱瞞病情的初衷是什麼?如果初衷是好的,我覺得應該考慮隱瞞,如果隱瞞病情會給其他人完成傷害就不要了。

9樓:李樹

我不是醫生,也不是患者 ,但是假設我配偶得了這個病, 我肯定希望越早知道這件事情,我相信大部分相同立場的人都會這樣想吧! 不然原本可以避免卻因為不知情被感染了 ,那太冤了。

10樓:

看過乙個美劇,警察查案的時候發現乙個嫌疑人是hiv陽性,然後女警看到嫌疑人的老婆毫不知情的樣子,很心疼,不顧拍檔的阻攔去跟她講,她應該去檢查身體,查查這方面什麼什麼的。說的還挺婉轉的,但嫌疑人的老婆非常羞憤,把警察罵了一頓。後來好像又見到警察一次,說她把她的生活毀了。

可見這事兒美中國人覺得不應該講。。當然,紐約是有法律規定陽性的話性行為前要告知對方。

11樓:

我總結一下匿名使用者表達的思想不是針對個人

不是我的問題哦

我只會幫助患者

被傳染是你自己的事情

患者都是好人 (我也相信大部分如此)

你們自求多福

出事怪你們自己(可為什麼得病後身份立馬轉換變成(無辜)需要被保護那個)

這樣被動的傳染病防禦機制

自我欺騙逃避責任偽君子

12樓:質量同學

必須說得啊。因為關乎生命,他得的是具有傳染性的疾病,此刻他的未婚妻有權利知道。不然,結果很嚴重,若是傳染了,你所要承受的心理負擔更加巨大。

13樓:

應該告訴未婚妻,因為確實威脅到了她的人身安全。隱私權的前提就是不能危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

跟這個類似的道德困境還有。比如吧,你知道丈夫得了愛滋病,而且他告訴你,他出軌了,因此染病。並且告訴你,請不要告訴他的妻子。

然後妻子也檢查出了愛滋病,她哭著說不能明白自己怎麼會染上愛滋病,希望你能告訴她。你說還是不說?這種情況已經沒有人身安全的問題,所以是該保護丈夫的隱私告訴妻子你不知道?還是?

14樓:嶽意賀

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愛滋病防治條例》稱,廣西將實行愛滋病檢測確證實名制,規定了愛滋病患者的配偶或與其有性關係者的告知制度,將於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另外可以參考這個問題的回答:http://www.

總結起來就是伴侶的人身安全大於患者的隱私權。

15樓:May Yu

我知道的現實例子。因為乙個病人隱瞞愛滋病去醫院檢查,由於幾位醫生不確定防範措施是否到位而導致醫生被隔離。有些事情如果可以避免那為什麼不去避免呢?所以當然要告訴妻子!

患有心理障礙的患者是否要將病情告訴身邊的朋友?

條兒 我去醫院確診雙相的時候是跟我的乙個室友一起去的但我至今還沒告訴別的室友和別的同學 我也有告訴其他信任的長期互幫互助的幾個朋友在我狀態不對的時候他們就會很關心甚至替我分擔一些 Smile 如果說你不能接受那百分之十的可能性,那就不要說好了。但你要清楚,待你病情發作時,那百分之90對你的不理解,畢...

手術失敗醫生不告知是否是醫院的責任?

言成醫生 診斷是膽囊結石,那大概率做的是是腹腔鏡膽囊切除。第一次手術不成功,需要第二次手術 考慮了一下可能的情況,大概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可能是是腹腔鏡沒做下來中轉開腹了,對於炎症比較重的患者中轉開腹是常見的,但這也不能算 不成功 並且考慮到醫生建議 二次手術 開腹了不可能還切不下來,這種可能性基本p...

醫生對喜歡他的患者會一直因為責任感而去照顧患者的心理嘛?

Ahahahaha 他只是在你難受的出現的乙個白月光罷了,也叫假性救贖,你只是在當時的情景下出現你喜歡他的情況,醫生每天那麼忙,只是進行正常的溝通,關心幾句很正常的,我也是過來人,我不想打擊你,嗨 但真的情況差不多這樣。 神馬都是浮雲 醫生與病人 你們已經明顯超出醫患關係的範疇了。你還年輕,不要想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