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和重疾險在同一張保單共用保額好,還是重疾險和壽險分開保單投保好?兩種方案各有什麼優劣?

時間 2021-05-31 22:39:14

1樓:T博士教你買保險

要看自己預算,身故附加提前給付重疾的產品保費肯定比重疾和壽險單獨各種單獨投保的便宜。

身故和重疾在一起,好處就是:重疾沒達到理賠的程度直接身故是可以賠保額的,

如果沒有身故責任的重疾:沒發生重疾就身故是不賠付保額的分開買的好處就是發生重疾也可以理賠,後面身故還可以在理賠!

如何選擇看自己的需求和預算,在者如果分開買重疾和壽險,建議是不要買身故返保費的重疾,這類重疾險的保費和含身故的重疾險保費相差不大

2樓:答案

和是否共用保額無關,坑是坑在強行繫結了終身身故責任。

你要是分開買,重疾卻不搭配定壽,依然搭配乙份終身壽,各賠各了吧,但不好意思,這依然屬於腦子壞掉的操作。

3樓:龍江真品

說「壽險和重疾險共用保額不如買乙份身故返保費的重疾險搭配乙份壽險更划算」的大咖,絕對是個偽大咖。

保障型保險不是理財保險,不能簡間地說哪一種組合更划算。

說理財保險不划算,是因為理財保險費用高收益低,二十幾年來從來沒有一款理財保險收益能夠跑贏銀行存款。

說保障型的保險哪種組合更好,意義不是很大。

所謂大咖的意思是:如果壽險和重疾險共用乙個保額,那麼重大疾病保險金和身故保險兩者之間只能得乙個;

如果壽險和重疾險分開買,那麼重大疾病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兩個可能都得到。

但是,你分開買不用多花錢了嗎?

根據保險的定價原理,每一種保障都應當對應著相應的保障成本。

兩個保障都可得,我們交的保費就要增加。

所以,如果在保障與保費之間進行一下平衡的話,個人感覺,還是重疾與壽險共用乙個保額的方案更適用。

4樓:財子不才

看了下大家的回答,都比較多和雜,

嫌麻煩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邏輯。

重疾險和壽險是否該分開投保?

①重疾險的選擇:如果預算和保額足夠,終身重疾險優於定期重疾險,總不能在一定年紀後就裸奔吧?終身重疾險的保障期限更長,故我會配置終身重疾險。

②壽險的選擇:如果沒有養老規劃和財富傳承的考慮,咱們大多數百姓都是選擇的定期壽險,比如保到70歲,身故/全殘即賠。

再來看最初的問題就是下面兩個方案的選擇,

①含身故責任的終身重疾險;

②不含身故責任的終身重疾險+定期壽險;

說實在的,這兩個方案我都不會推給我服務的客戶朋友;

①第乙個方案中,身故保額和重疾保額相同,往往只有30W或50W。也就是說,在第乙個方案中,身故後得到的保險金只有30W或50W。試想,這個保額能償還個人的債務嗎?

足夠撫養孩子和贍養父母嗎?能夠使家庭繼續正常運轉下去嗎?身故保額不足,是這個方案最大的問題。

②在第二個方案中,定期壽險的保障期限結束後,我們將不再有身故保障。試想一下,我所服務的客戶朋友選擇了這個方案,如果在定期壽險保障期後身故,保險公司只賠了他累計所交保費或者什麼也不賠,他的家人會怎麼想我?「買了個保險,最後連身故都不賠!

」 作為經紀人的我怕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所以,我最終推薦的方案是

含身故責任的終身重疾險+至少100W保額的定期壽險。

這個方案在我們責任最重的時候至少有100以上的身故責任,在老了之後也有重疾險的身故責任,同時重疾保障終身。

這裡隨便留下這個方案大致的費用:

25歲,9000/年左右;(50W保額+50W保額)

35歲,18000/年左右;(50W保額+100W保額)

切勿盲目陷入價效比的比較,

想想你的需要和保障。

5樓:北斗星

優勢:保障期如果是終身,則此保險必賠,未罹患重疾的情況下最後百年之後,保險公司賠付身故責任。

劣勢:大概率的情況下壽險保額是不精準的,因為要和重疾保額掛鉤,因此很有可能沒有和收入進行匹配;保障期二者要求一致,設定不靈活;保額共用,這個不多說了。

優勢:保額分別設定,比如壽險保額可以根據收入或負債進行設定;壽險保障期可以靈活設定,比如選擇覆蓋退休年齡的保障期,就把有收入的年齡段保障住;以上可以總結為保障精準一些。如果發生先重疾罹患再身故的情況可以分別獲得重疾+壽險的保額賠付。

劣勢:產品選擇難度增加門檻,需要投保人具備一定自主決策能力。

最後總結一下,

網際網路本身就是天然「百家爭鳴」的環境,

那對於有共識的一些事情,還是盡量不要簡單的理解為是「只有一種聲音」,

和自己的想法或意向不一致的說法就認為是「教育」,我覺得可能再多思考一下吧。

6樓:vinic

分開投保好,壽險繫結重疾險就是花兩份錢買乙份保障,有點耍流氓!如果是50萬額度,期間出險確診重疾,賠付50萬後,壽險額度為0,喪失買壽險意義,如果一生沒得重疾保費白交;分開買的話,壽險是百分百可以賠付把保險金留給家人的,重疾如果這一生沒確診過,等身故也可以賠付保險金給家人。買保險都不希望用上,但是願意買保險的人都是有責任心的人,希望自己如果有一天不在了能給家人更多的保障。

7樓:次維空間

重疾帶身故:重疾險病種100多種,但很多疾病定義是很嚴苛的,患了重大疾病並不一定符合合同條款,無法理賠,會帶來糾紛,明明買了重疾險也患了很大的疾病但無法獲賠,如果終身重疾帶了身故責任會好很多,畢竟終有一陪。

重疾險的意義是患病好生存,而不是身故。

重疾險+醫療險的效果更好,如果重疾險不能賠,醫療險還可以賠,保障效果更好,還更便宜…

重疾險+醫療險,保障更好,加定期壽險是錦上添花。

重疾險完全可以不帶身故責任。

重疾險帶身故責任+醫療險,身故責任的優點已不突出了帶有遺產繼承的性質性。

8樓:揭春梅-Jessie

雖然我跟你一樣也看了很多這樣說分開買更划算。但如果理解成為,身故也是重疾的一種呀,身故的理賠概率也是很大的,在理賠金額裡面佔比僅次於重疾。

壽險,尤其是定期壽險,是必要購買的險種之一,這個跟重疾不衝突也不重疊的。

9樓:菜菜保

分開買還是合在一起買,我們無非擔心2點:

(1)覺得錢白交了,雖然有現金價值,但現價還是遠低於保額;

(2)重疾還未確診,但人沒了,很可能也只是賠付現價。

個人覺得,有兩個方面可以去想一下:

1、預算是否支援買帶身故責任重疾險;

2、就算買了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那是否就可以不再購買定期壽險。

對於問題1,個人覺得,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有多少錢,如果預算足夠,也真不用糾結含不含身故責任,買帶身故責任的好吧。

對於問題2,不管買哪種,它都無法取代定期壽險的責任。

預算充足:帶身故責任重疾險+定期壽險

預算不足:不帶身故責任重疾險+定期壽險

保險本就是個消費過程,但也別讓保費成為一種壓力。

10樓:趙敏輝談保險

所說的壽險和重疾險在同一張保單上,指的是帶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重疾險和壽險分開投保值,指的重疾險是消費型的重疾,這種重疾險一旦沒有進行過理賠,到期返現金價值。

意思是兩種方案:

1、分別購買壽險和消費型重疾險

2、帶有身故賠付的重疾險,這種保險若是生病理賠過,身故責任就終止了,若是沒有理賠過,身故賠保額,這就是大家所說的二選一。

哪個好?其實主要看經濟實力和投保人意願,沒有差的,稍微寬裕點配置個帶身故重疾加壽險豈不更好。

這些都要綜合起來看自己適合買哪種,不要糾結於某乙個保險,保司的每個保險出品,都是經過精算師詳細計算過的,肯定有非常適合的人群。

11樓:彭慧瓊 Alta

個人認為,任何一種產品,如果需要兼顧到兩個優點,那必定在單一的方面不會是極致的最優選。

就像我們不可能買到乙個又是學區,又是新房,交通又方便,又便宜的房子一樣。

保險也是,傳統的儲蓄型重疾險,兼具了槓桿和儲蓄的兩大功能,在繳費期間有槓桿,交費完了就變成了儲蓄。所以為了兼具這兩種特性,注定兩方面都不會做到很好,槓桿不是最高,儲蓄效率也不高。

我個人的思路是將這兩種功能用單一的產品進行完全區分開,用最少的錢撬動最高的槓桿,然後把剩下的錢用更高的效率儲蓄下來。

具體可以看我的這篇文章

Alta:我把保險玩出了遊戲的感覺-如何用存錢的方式給自己配保險

12樓:人良家

沒有絕對的好與不好,看自己的財務情況定。現在重疾險一般都是帶有死亡賠付責任的,賠病不賠死,賠死不賠病,基本都是這樣的保障利益。合在一起當然是保費相對於分開買便宜一些。

但是分開買相當於有兩份保額,意味著得到的理賠款多。

13樓:保險經紀Charles

壽險和重疾共用保額,就相當於重疾險帶乙份身故責任;一樣的模式,重疾和身故只能賠付乙個責任,而重疾返還保費,只不過是降低了保額,降成保費。

消費型和返還型的爭議一直不斷,但是否返還型真的沒有存在的必要呢。

我大概的測算了一下,同樣的一款保險,身故與不身故,50萬保額20年繳費的計畫,保費相差了3090。 相當於是你用這3090,買了乙份定額終身壽,但這個終身壽的前提是未發生過重大疾病;

那如果直接買份定額終身壽呢?50萬保額20年繳費,保費是6550,2倍多的保費。但是這個就是純粹的終身壽,沒有任何條件限制。

我知道很多研究資料的人,會說不划算啊,綜合收益率低啊,保險公司賺錢的。

但實際情況,很多人買保險,就是在意是否返還。你告訴他這麼多理論這麼多資料,但人家就是覺得有身故責任安心,覺得自己不虧,你何必一定要讓他聽你的呢。只不過很多人自己心裡覺得,用一半不到的保費,買到50萬的終身身故責任,附帶乙份賠付條件,他覺得是值得的划算的,那就行了。

還有就是,目前有些定期到70歲的重疾險也分是否帶身故的,這個我也測算過,附加身故責任的保費,基本等同同結構的定期壽,這就沒必要了。

14樓:心兒

嘿嘿決定你選擇哪一種的其實最後永遠不是保險專業上評斷出來的好與壞,而是在清清楚楚的了解自己目前的的風險狀況以及偏向喜好等的前提下,再對從僅從保險專業上評斷出來的好與壞進行對比批判匹配。

最後做出乙個對自己來說中肯的選擇,

這個選擇即便在別人看來貌似不妥,但是對你來說就是最能踏踏實實享受生活的選擇足矣。

15樓:上善若水lovefcb

從實操性上看,分開買比較好,這樣可以實現先賠重疾,再賠身故,假設乙個人得了癌症,賠付,未來再身故,那可以再賠一次。如果是來不及理賠重疾,直接身故,那其實是一樣的。

在這種情況下,分開買是有優勢的。

缺點是麻煩一些,兩張保單,在漫長的歲月中,要記得自己買了兩份保單。

另外就是,目前純重疾的產品不是很多,大部分保險公司而言,本來重疾+身故,可以都賺錢,現在拆開買,只能賺一部分的錢,那開發動力不夠,所以目前組合買的可選產品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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