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孩子買了重疾險但未告知2023年曾得過川崎病(2013已愈,當時僅門診未住院)要補充告知嗎?

時間 2021-05-12 13:14:12

1樓:劉昀瑋

最好補充健康告知,因為保險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如實告知,如果沒有如實告知,後果會比較麻煩,因為保險保的就是未來,如果真的在未來某一天發生風險,但是又沒辦法理賠的話,那是非常麻煩的事情

2樓:Mr.李

如果僅僅是看了門診,應該不嚴重,那就跟發燒感冒一樣,告不告知結果都一樣。

就算你要告知,只看了下門診,這麼多年了,門診病歷估計也找不到了,告知後,保險公司也沒法做評估。

雖然很多重大疾病裡有嚴重川崎病,但這個嚴重是有條件的

3樓:

必須做保全補充告知。沒啥可猶豫的。

川崎病屬於免疫系統疾病,而且是後天獲得性心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這就意味著,出險後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拿這個理由拒賠而且較為合乎情理。

如果這幾年複查的心臟彩超都無異常,保全告知了,對保單影響也不大。

4樓:我是好同學呀

首先,理清乙個原則,國內健康險的原則講的是有限告知,也就是問到就告知,沒有問到無需告知。

您需要把您給孩子購買保單中關於健康告知的部分,對於過去幾年內的既往病歷的時間線的描述,比如,問的是兩年的,那麼我們2023年的門診記錄是不涉及到的,那麼就無需告知。

大概就是這個邏輯,如果沒有把握可以私聊我,把告知頁發過來幫您看一下。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呀,祝您和家人春節快樂。

5樓:愛跳舞的大象

何為補充告知?

補充告知,就是針對投保時問到而沒有做到如實告知的專案進行補充告知;而不是對其他沒有涉及到的專案進行告知。

兩年後重疾險補充告知沒通過,保險公司有權退保嗎?會退保費嗎?這算是拒保嗎?

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幫助到你。

6樓:明亞·陝分一姐

是否需要告知,是要看你買的那款產品的健康告知的具體問題的,如果有問到相關問題,建議補充告知,如果沒有問到則無須告知,更無須擔心,中國大陸保險遵循的是有限告知原則,有問有答,不問不答;

如果把握不准,健康告知問題中是否有問到孩子的情況,可以找專業人士諮詢,告知具體買了哪款產品,看健康告知是怎麼詢問的,每個產品的健康告知內容都是不同的。

7樓:

先聯絡自己的保單負責人,幫忙檢視你的保單合同條款,健康告知提問項是否有問到相關問題,如果問到建議補充告知。如健康告知項無相關詢問,那麼可以不用補充告知。

8樓:煜保寶

保險法:第十六條有明確說明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避免後期發生的糾紛建議增補告知,因為2023年孩子得過川崎疾病,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這屬於投保人的重大過失。

兩年不可抗辯不是我們不如實告知的保護傘。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

如果每位客戶身體狀況異常投保時不如實告知,抗過兩年都會得到理賠,保險公司如何正常經營。

希望我們每個人都做一位誠信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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